惠通时代广场,创意之城却比黑中介还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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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侦探   2018-11-29 20:51   2625   0
最近可能有细心的小伙伴发现,娱乐八卦天天见的鲜妹居然停更了好几天。




于是乎,就有一些小伙伴给鲜妹发来了私信——








看见大家如此关心鲜猛,鲜妹心里也是一片暖意。那么,鲜妹就向大家解释一下,鲜猛娱乐停更的原因——鲜妹的办公室被物业擅自锁住了,办公电脑、用品和家具、设备都拿不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


鲜猛娱乐所属的北京海棠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定位娱乐报道的创业公司,但鲜妹的老板也是很nice的为大家租用了一个高大上的办公室。


这个办公室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创意产业园区——惠通时代广场,交通便利、环境也是很优美,就连陈坤也将工作室开设在了这里。不仅有明星的驻扎,这个文创区也吸引了众多创业公司,来此租用办公室。


公司提供了这么好的条件,小伙伴们自然都很爱惜这个漂亮的小办公楼。不仅为公司铺了地毯,也增添了各种办公用具,大家一起营造了一个很舒适的办公环境。虽然高大上的工作环境也意味着高支出,但公司还是尽心尽力的为大家提供着各种经济支持。









然而,由于崔永元之前的深度爆料,让整个娱乐圈以及影视行业迎来了寒冬,连横店都进入了大萧条时期,作为一家创业期的传媒公司,我们自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最先反映出来的是我司的一些商业合作无法进行,经济效益也大打折扣。与此同时,人力成本和巨额的租金还压在我们身上,一时之间使得我们入不敷出。于是乎,我们不得不放弃这个已经和大家有了感情的小办公楼,转身去寻找价位相对低廉一些的办公室。


然而该办公园区的运营方——北京民通基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系列的所作所为却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为我司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据鲜妹了解,这家北京民通基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魏明康,名下还有着包括北京京城电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通易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能通租赁公司等8个公司,除了运营着惠通时代广场,还运营着电通、恒通等多个北京地区的创业产业园区,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京城地产巨贾。

然而,就是这样的地产巨贾却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极尽所能地“套路”创业公司,进行盘剥。


有过租房经验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通常情况下因自身原因提前退租的房子都可以通过转租的形式过渡给下一位租户,这样可以避免押金被扣的麻烦。之前,我们的租赁合同中有一项“不得擅自转租”的条款,我们提出过异议,但是园区方当时口头表示,这是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不能修改,但是真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协商转租。






但是,当鲜妹的同事去向园区方咨询有关转租的问题时,却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回答。










WHAT??协商也不许我们转租,还不给退押金,还要再交三个月违约金和免租期租金??鲜妹和鲜妹的小伙伴们当时就惊呆了,整个心都速冻了!


然而,我司还是于2018年11月5日向园区物业所在的北京民通基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提前退租位于惠通时代广场办公用房,并提前终止原合同。






令我们没想到的是,在我们准备与惠通时代广场告别时,物业却向我们提出了一份不合理的退租协议书。并表示必须签署了这份退租协议,把里面提到的费用都交了才能搬家。






然而,这份退租协议,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的租房租赁违约的金额。








在此之前,我司已经向物业方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三个月的押金、2个车位费600,全年的供暖费11172元、共278769.5元。











按照这份退租协议计算,我司损失的费用除了三个月133498.75的押金外,还有有一笔133498.75元的违约金、以及一笔免租期产生的10241.00元的费用,但是之前缴纳的11172元的供暖费也不予退还,尽管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到暖气。也就是说,我们租了三个月房子租金花了15万多,但是违约带来的罚金将近30万。


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讹上了的鲜妹和小伙伴们,找出了之前租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就发现了好几个猫腻之处。


首先,当初的物业方要求我们以押三付三的方式对房租进行付费,其中以三个月房租为押金金额的这笔钱款,最开始也是作为定金付给物业方,入住之后定金即转为押金。






针对此条,鲜妹查阅了《担保法》,了解到作为定金的钱款是不能超过合同标的20%的。但按合同当时要求的定金来算,已经达到了25%的程度。






并且,鲜妹还发现,押三付三这种支付方式本身就是没有依据的。






(信息来源:中顾法律网)


其次,物业方规定我司需要退租的话,至少要提前三个月告知他们。如果没有提前三个月提出退租请求,就会被视为严重违约情形,并且需要负责赔偿如下:






但鲜妹查看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众多房屋租赁纠纷、以及各大租赁平台公开的信息,发现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出租方就是符合法律和行业通行规则的。








但是在对方给我们的格式合同中,直接给我们定下了“退租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的条款,且我方不能做任何更改。


而我国《合同法》却是这样规定的——





(信息来源:《合同法》2018年最新修订版)


所以对于民通基业的上述合同条款,我们一直都是有异议的。但签合同前,对方一直表示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公司的格式合同不能修改。我们因为轻信了对方的说辞,签署了这份租赁合同。


如果按《退租协议》计算,我们不仅将近14万的押金要被扣光,还要再交一份将近15万的违约金?这可真是让鲜妹想不通了。于是鲜妹也去咨询了身边的律师小伙伴,押金被扣的情况下,还需要再另外支付违约金吗?小伙伴是这么告诉鲜妹的——






随后鲜妹也找到了相关的法律解释来证实这一说法。




(信息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并且,针对违约金金额有何种规定,鲜妹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






那鲜妹和公司的小伙伴更想不通了,就算是我司违约,会对物业方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呢?我司已经缴纳了第一个季度,也就是前三个月的房租和车位费、供暖费共计支付了近15万元,园区方究竟是如何计算出自己的损失还有30万元呢?


在11月22日,公司雇了一辆金杯轿车来准备搬走部分办公用品,没想到却被园区物业强行阻止,并且将我们已经装到了车上的冰箱等值钱的物品强行卸下,只让我们搬走了10把椅子。并且,园区方表示如果我们不签署这份退租协议,不继续支付14万多元,就不许我们搬走任何东西。


既然没有搬成家,公司小伙伴还是要去正常上班的。但上周五(11月23日)前去上班的鲜妹和小伙伴们发现,自己公司的大门被一把U型锁锁上了,并在门上贴有一张“有事联系物业”的纸条。














在与物业取得联系后,园区物业告知我们,上锁是因为保安巡逻时发现我们的门没锁。








要知道,我们办公室的大门为密码门禁锁,进门只需输入密码即可打开门禁。反之,只要将门合上,门就可以自动上锁。


而且,即便门禁没有关上,物业用门禁锁上即可,何必要加上U形锁?而且,我们在园区这三个月里,从来没有发生物业如此关照我们的情况。


鲜妹就把全公司的小伙伴都联系了一遍,在物业上锁的11月22日,最后离开公司的两个小伙伴表示,她们确定在走的时候关上了门,而且是在听到门禁锁好的滴声后才离开。


这就让我们更加震惊了,物业应该是自导自演了一场戏。因为物业是知道我们公司门禁密码的!我司从物业那里要来门禁密码之后,发现原始密码改不了,就一直没有更换。90后小伙伴果然是too young too simple。




鲜妹的小伙伴就提出找物业方查看当晚的监控录像,对方却以监控拍摄不到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请求。作为公司的大门,也不是什么隐蔽的角落,监控为什么会拍不到呢?我们公司上锁的门忽然被打开又被锁上,我们连查看一下都不行,在这个园区办公,难道连这一点儿安全都难以保障吗?


又或者,不给看监控的真正原因,根本就是园区物业方故意找借口锁上我司的大门。


而且,从物业给的退租协议来看,截至到物业给我们定下的11月26日15:00,我们屋内所余留的东西将被物业“明抢”据为己有且任意处理。






这不就很尴尬了?你把我们的办公电脑、设备、家具、物品全锁在里面,又让我们按规定时间内搬走东西?这让我们可怎么操作?




并且,还在合同期内就如此阻碍我们正常出入办公室,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还讲法律吗?如果我们提前退租算严重违约,园区方恶意锁门就不算严重违约吗?不仅如此,失去了所有办公设备的伙伴们一时之间也无法继续工作,财产损失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办公电脑、设备里的东西是属于我司的重要商业秘密,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我们因为物业方的奇葩做法不能正常办公,也耽误了鲜妹为大家更新原创。


这个园区的蛮横和霸道还不止如此。一面和我们说不允许转租,但是自11月5日,公司和园方提出退租的那周开始,几乎每天物业方都会不提前预约,擅自在我们的工作时间带人前来看房,看见我们在办公也不会和我们打一声招呼。甚至,如果我们楼下大门开着,物业就会旁若无人的带着人走进我们的办公室,带人看房,反倒是来看房的客人有时会客气的和我们说一句“打扰了”。


这就是登上了朝阳区政府官网的号称创意之城的惠通时代广场的服务和管理?







啪啪打脸不?


其实,根据北京住建委发布的公开文件2018年《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标准版中给出的条款来看,未经承租人同意就擅自进入出租房屋,也属于违约行为。






这些我们都没有像园区方一样锱铢必较。因为毕竟是我们因为自身亏损的原因需要退房,换位思考,我们也能理解园区方迫切想找下家的心情。但是,没想到我们的容忍换来的竟然是物业直接把我们办公室的门给锁了!这不就是法律法规明文定义的“强制方式驱赶承租人”吗?


当然,鲜妹公司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创业公司,但是这里毕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相信天子脚下,自有说理的地方。我司也给园区方发出了一份退租说明,要求对方返还我们的押金,并郑重声明我司被锁在办公楼内的办公用品、电脑、设备对方无权处置,如有损坏需要照价赔偿!






然鹅,对于我司的退租说明中提到的押金和物品,物业方至今没有任何返还。反而在昨天(11月28日)直接给我司发来了一封催款函。





对方说我们还没有签订退租协议,没有支付违约金等,现在要对我们公司断水断电,并催缴我们的违约金。


???鲜妹的脑海中只剩下大大的问号。


也就说,截至目前,我们在惠通时代广场租了3个月房子,除了付了租金、物业、供暖费、车位费等15万多之外,被扣的押金已经将近14万,被扣的物品还有30多万,已经发生的损失高达45万。房屋被强制断水、断电、锁门不说,还要被追缴13万多的违约金……鲜妹公司做什么了?不就是因为行业不景气,想退个房子嘛,至于这样欺负人嘛?


事情至此,公司的小伙伴们对这笔巨款的损失都感到十分惋惜,也对园区物业百般阻挠我们搬家和耽误小伙伴们的工作感到非常愤怒。


当初签订合同,正是因为公司想为小伙伴们提供一个好的办公环境,加上前期北京民通基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沟通方面“积极”配合,并且表示“有事都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合同是公司规定的无法修改”。最终,我方轻信了对方给出的这些承诺和理由,签署了合同。想着既然号称是北京最好的创业园区的大企业,总不至于欺负我们这样一个创业小公司吧。然而,现在回头来看,这或许正是这个京城创业园区地产巨贾的生财之道。


对方的合同各种违法、挖坑无数,如果是大公司,有专门的法务人员,很难过审。正是看准了租赁园区办公室的都是像海棠天下这种创业公司,规模比较小,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务人员,看出了问题也因为势单力薄,无法与园区抗衡,往往采用“忍气吞声”的方式解决才敢用如此下三滥的手段坑我们。


在我们付了高额的租金等各项费用后,没有得到园区等值的服务,甚至还被索要巨额违约赔款,黑中介都没有敢这么欺负人的!






听说了鲜妹公司的遭遇,一位园区内影视文化公司的小伙伴告诉鲜妹,在惠通时代广场,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次了,园区已经是老手了。难怪,从申请退租开始,园区的反应就如此的熟稔。


鲜妹也在中国裁判文书中查了一下,惠通时代广场的运营公司法人代表魏明康名下的这几家创业园区运营公司,几乎家家都有类似的房屋租赁合同诉讼。






如果有地产媒体的小伙伴愿意关注此事,鲜妹也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来讲述更详细的事情原委。


你认为遇到这种事情,鲜妹公司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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