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归纳法比演绎法更清晰易懂,更容易掌握,更有规律可循,也是对于人类而言更为自然的认知方法。正因为如此,它并不是中国古代数学的专利。在古希腊数学中,也存在算法化的例子:著名的Eratosthenes筛法(Sieve of Eratosthenes,求得指定范围内的质数集合)和欧几里得算法(Euclidean Algorithm,求指定两正整数的最大公约数)。只不过由于古希腊人对数的认识比较初级,因此算法的正确性证明在今人看来,多为不必要的繁琐,且亦并未达到后世的严谨论证体系。
与此相反,《几何原本》从根本上排除了归纳法,并且这一思想的影响几乎贯穿整个中世纪欧洲。直到1655年,法国数学家Pascal才在他的专著《Traité du triangle arithmétique》中系统使用了归纳法。近代数学的一大特点,便是数学归纳法的重新引入和广泛应用。
不仅仅是证明。对于很多代数结构,其存在性的证明往往相对容易(譬如比较暴力的用Axoim of Choice或者Zorn's Lemma),但这种证明对于从零开始构建可能并无帮助。而这种构造方法,或者说是构造性证明,便是归纳法思想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