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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的确有疑似“联合国制裁中国”的事件,巴基斯坦也的确有过明确支持中国的行为。 不过不是我们熟知的安理会或者联大等机构提出的“制裁”决议,而是联合国系统框架下的功能委员会之一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06年改革被“人权理事会”取代) 下属机构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99年改名“促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于89年8月底无记名通过了一项决议——1989/5号决议。 按照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议事规程,小组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必须在下一年的人权委员会上讨论。因此在46 届人权会上(90年初),以美国为首的18 国(其中三个国家没有表决权)提出该议案。 会中,巴基斯坦支持中国的立场,并同索马里一起提出对西方的提案不采取行动的动议。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有人对某项议案提出不采取行动的动议,会议就要先对该项动议进行表决。结果会议以17 票赞成、15 票反对、11 票弃权通过了这个动议,中国在程序性的斗争中就挫败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的进攻。 所以说,当小组委员会提出“介入”决议就已经被各国建议“不采取行动”(反对)而不能执行成了废案,远没到“联合国(安理会)制裁中国”的地步。 —— 即使就那次会议而言,称巴基斯坦是唯一(或者加上古巴等)支持中国的,也明显是不对的。因为即使是那个会中,也有17个国家赞成“不采取行动”,即支持中国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