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起点。
图1 会计凭证分类
凭证名称 | 示例 | 备注 |
一次性原始凭证 | 收料单、领料单、发票 | |
累计凭证 | 限额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 | |
汇总原始凭证 | 材料汇总表、工资分配表 | |
收款凭证 | 销售产品: 现金支付 转账支票 | 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 |
付款凭证 | 转账支票支付前欠货款 从银行提取现金发放工资 | 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 |
转账凭证 | 销售产品: 款未收 收到商业汇票一张 |
表1 凭证及示例
注:对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需要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2. 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 基本内容
- 原始凭证名称
-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
- 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 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 填制单位签章
- 有关人员签章
- 凭证附件
2) 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 记录要真实
- 内容要完整
- 手续要完备
- 书写要规范
- 编号要连续
- 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 填制要及时
3) 填制原始凭证的技术要求
- 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求
逐一书写,不得连笔
金额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写“0”,不得用符号“--”。
- 货币符号书写要求
金额阿拉伯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金额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 汉字大写数字的书写要求
大写数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后面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或者“正”字。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4) 原始凭证的审核
内容 | 处理 |
不真实、不合法 | 不予以接受,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不完整、填写有误 | 退还经办人员,待其补办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予受理。 |
完全符合要求 | 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
表1 原始凭证审核和处理
3. 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 记账凭证的名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和记账凭证)
- 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 记账凭证编号
- 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 会计科目的名称及其记账方向
- 金额
- 记账标记
- 所付原始凭证的张数
- 有关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
2) 填制记账凭证的要求
- 内容要完整
-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 按月顺序编号,每月都从1号编起,顺序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 书写清楚、规范
-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相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 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差错,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整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 记账凭证应按行次逐项填写。不得跳行和留有空行,对空行应划斜线或一条“S”形线注销。划线从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划到合计数行上面的空行,要注意斜线两端都不能划到金额数字的行次上面。
- 记账凭证填写差错的更正。
参考文献:
[1] 会计原理. 陈兴滨.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