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自杀。 第二种:他杀。分两种:1,正义与邪恶的对比。2,正义内部的冤杀 第三种:孤独个人与权力意志的对比,虐杀。
这起案件最后,4名犯罪分子(平均年龄23岁),2013年5月15日发生的案件,2016年6月22日才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另一个未成年未判处死刑。 其实,经过笔者在网上不断地查询,终于找到了关于这起案件知情人士根据法医鉴定时说的:“被害妻子,左侧乳头已经被嚼碎,右侧乳头插着牙签,并且断在了里面,全身都是数不清的抓痕、齿痕……受害丈夫头上被砸出三个洞,胸部被捅了一刀。”
笔者也为这起案件设想了反抗的方式:“当男主在厨房加热红烧肉时,完全可以用锅底打晕那个付胖子,当夫妻二人最后3分钟相见时,他们应该商量着如何反抗,而不是互相安慰。”
比如这两起令全国震惊的冤杀案件,一个是呼格吉日图案件,一个是聂树斌的案件。这两起案件的具体过程、原因和结果我不再赘述。大家可以在网上、报纸、杂志上看到。
就像奥地利小说家卡夫卡的长篇小说《审判》里描写的那样,老K被莫名其妙的逮捕,莫名的审判,最后莫名的杀死一样。 如此胆寒的还有诸如两站时期苏联的“大清洗”,我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文革”,你一个人面对整个权力机器的时候,你的死亡就变成了“毫无意义”,这是现代社会里最恐惧,也是最无力的死亡方式了。
一幕又一幕的一言不合就杀人的荒诞的事件活生生的上演着。那些诸如南大碎尸案的世纪之案还悬而未决的时候,恐怖主义、暗杀、残忍的情杀、仇杀、虐杀、奸杀甚至是因为2毛钱、一元钱的怒杀等等都在增加着这个社会的烦躁感与不稳定因素。
直到大学,某一个下午,我看完了法国作家加缪的《局外人》,那一刻,我的世界观真正被颠覆。我用了后2年的时间看了加缪所有的书与一些传记后,我明白了这样一条逻辑:“接受——反抗——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我给自己划了定位,我处在“接受”与“反抗”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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