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以工作技能不胜任目前的岗位给我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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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31 19:55   8599   5
目前任职一家正规外企公司,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后,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以不能胜任目前工作为由给我降职,变相逼我自己离职。我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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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31 19:55:46
针对题主的遭遇,来谈谈劳动关系建立后,面对劳动合同组成部分调整--职位的调整时,都有哪些法律问题。
【情景还原】题主的遭遇是,他目前已经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但是怀疑单位有想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调整他的岗位,最终实现劝退他的意图。

首先,应当认为对劳动者职位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针对调整劳动者职位有三种结果,晋升、平调和降职。实现这三种调整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对劳动合同变更的途径只有两种,双方协商一致和企业单方调岗行使用工自主权。
双方协商一致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个地方有一个法律的瑕疵,就是很多劳动者容易走入一个望文生义的误区,法条上是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很多人认为那就是只能是书面形式。但其实口头要约,劳动者承诺--即自行到新岗位履任且未提出异议的(降职降薪的情况,北京地区法院不认可),法院支持视为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这是因为法律上其实也是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双方自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十三个月开始视为订立无固定期,也就是口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体现。


其次,显然题主不是协商一致这种情况,第二种情况企业行使这种单方面的权利其实是受到法律严格约束的,但是总得来说也就有三种情况:
第一、岗位调整后,对劳动者无不利变更,工作内容未对劳动者带来重大变化,其仍然能够胜任。也就是常说的不降职不降薪,即便劳动者不同意调整。现在很多法院慢慢也支持这种调整了。但是这里我们只讨论岗位,千万别你上海的员工,我让你去乌鲁木齐的同一个岗位,而你又不是乌鲁木齐人,这种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第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需要去翻劳动合同对于岗位调整是怎么规定的,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是属于很霸王条件的,有时候法院会认为无效条款。
第三,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调整岗位。这种很好理解,对劳动者的处罚比如降职。又或是因为绩效表现不好,比如调岗平调或降职。但其实这种情况非常复杂。题主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三点,下面展开来谈。

对于劳动者不胜任岗位的几个关键点在于:
1.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你自己是否知道自己是一直怎么被公司考核的,自己职位的绩效方案是怎么规定的,员工手册或其他制度上是怎么约定对于你不能完成绩效的处罚的;
2.在你确实不胜任这个岗位后,公司对你进行调岗后是否有对你在新岗位进行培训?或者该新岗位是否与你之前岗位有一定关联性?
3.你是否仍然不胜任新岗位?


只有满足以上三点,公司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N+1(没有提前三十天告知)或者N(提前三十天告知)的经济补偿金。
那么退一步来说如果公司希望你自己“识趣”一些不拿一分钱就辞职离开,我个人觉得这是不合适的,也对你在公司服务了五年不公平。但什么价码对你来说合适,这个只有你自己心里有数,建议你在合适的时机与HR面谈。如果最后公司不愿补偿,也要强势辞退,建议你通过公利救济,如劳动仲裁。如果你是个三期内(孕期、产期期间、哺乳期)或医疗期内劳动者,上述内容除了协商一致和违反制度降职,都可以隐去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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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31 19:55:47
谢邀!
做HR最怕处理降职,因为降职不能降工资,一降工资工人就投诉或申请仲裁,企业基本没有胜数。
你遭遇降职,如果同时降薪的话,知道怎么做了吗?如果降职不降薪,那你只能接受或者辞职。这招对于自尊心强的或者玻璃心的员工是有杀伤力的,对于那些更重视补偿的,则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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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31 19:55:48
刚发生在朋友身上的事情
朋友来北京前在地方工厂做了五年的外贸,因为业务,法国、迪拜的也到处跑,外贸能力还是有的
15年机缘巧合进了北京一家做外贸业务的国企,一直工作良好,今年10月1日刚结婚,10号休完十一加上婚假,开开心到公司上班第一天,被人力通知公司决定辞退他
遂通过各种渠道知道是部门领导要求人力辞退的,部门副总说部门总一直不喜欢他,人力给出辞退的理由是上半年他的外贸货柜扣除他的工资工位费、出差费等等后为公司带来的收益是负数,所以决定辞退,而他过往在公司的业绩一直排名中上,并且现在还有十几个货柜没有发完,手上有的外贸合同还没到期
一开始朋友也懵了,想辞退就辞退吧,自己搜了搜劳动法,提出公司辞退自己需要补偿,因为工作两年多,所以人力也爽快同意3.5个月薪水的补偿
回头再高人指点下,同事才知道公司因为“业绩不佳”辞退员工属于违规的事情,按照劳动法应该双倍补偿,也就是2N+1,大概6个月的补偿,所以向公司人力重新提出要么不辞退自己,要么按照劳动法双倍赔偿,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
写在这供对这个感兴趣的朋友借鉴一下,虽不懂具体法律细节,但最起码要在公司随意开除自己时知道捍卫自己的权益,国企尚遭受如此对待,生存在私企更要懂得维护自己权益
5#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31 19:55:49
不能胜任的理由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你们是否有详细的规章制度要求呢?

是否有training呢?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出   可以用这个切入点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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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31 19:55:50
维护现在的权益不能解决根本的技能问题。

可能人的性格不一样吧,你在想维护权益的事吗?我在想你是不是忽视了你自己的问题?都已经明确技能不能胜任了呀,工作五年没有好好在职业中成长,不能为公司带来对应价值,我会自己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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