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更新:
有同学在评论里提到了处理和惩罚力度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我想说,既然规定立在那里就请先遵照执行,这是态度问题,具体合理不合理这是后话。关于处罚力度,我没有学法律也没有学心理学,没办法评论。我和一位川大学法律的同学@index 讨论了半天也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年轻人还要多多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啊。
现在多方面的消息都说事情在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消息渠道太零散不那么令人信服,希望能尽快等来官方说法吧。
关于学校:
根据当事人的话,现在看来保卫处的处理还是适当的,但是闷声会引起不必要的猜疑,虽然结果短期出不了,但是发表一个声明说已关注到这件事就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其中,被处以治安警告或罚款的,给予记过处分;被处以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有人说心理变态?对不起,校规里没有说因心理疾病可以免受处罚。要是说自己心理有问题,进局子里说去吧,警察还偷着乐呢,心理评估不算刑期,如果真鉴定出来问题,强制治疗可不止十天半个月。对了,有严重精神问题的,不满足体检指导意见,不予录取。
关于事后的讨论:
最近网传的两篇微信文章中,我十分赞同有一篇的观点: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TM2Mzk2Mg==&mid=2247483653&idx=1&sn=69d1b5ada0e38bc5ea070daa119fed73&scene=2&srcid=0504vo4uC5UBawf5jNMvj13H&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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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东南大学这所校风保守的工科学校,这种涉及女权、同性恋的讨论,太少了,似乎大家都默认说工科生好好钻研自己的学术就行。东门到地铁站那段路,骚扰女性的事情也发生过很多次了,保卫处发表的滚动提醒也一直在说让女生提高保护意识,不要穿暴露的衣服。这种话,我并没有听到有关心女权的人出来反驳,或者说,大家都默认了这种看似行之有效但令人无奈且暗藏无能的保护。
我来自一个班只有三个女生的机械学院(对,和当事人同一个学院)。我曾经在一次思修课上做了一个关于反歧视的pre,当时从电影《模仿游戏》入手,扯到了很多歧视问题,但是说实话,那次演讲的体验并不好。或许是因为男生基数太大的原因,茫茫人群里还是有那么两三个直男癌晚期的表情里露出了那种不可理喻的神情,当然这也和我平时生活里的观察如出一辙。是时候向他们普及一点知识了。(基数太大了出两三个直男癌也没办法,不过放心吧机械男生普遍都是很好的)
又说到性教育,我曾经参加过一次校红会同伴教育,作为一个从小靠岛国影片和互联网积累性知识的人,那一次活动真的有不少收获。当然,接受了这种教育的人还是少数,我只希望未来哪次再有这种机会,大家不再是一脸懵逼的表情包。
还有一篇文章是这样写的:
http://mp.weixin.qq.com/s?plg_nld=1&plg_uin=1&mid=2247483652&idx=1&plg_nld=1&scene=22&plg_auth=1&__biz=MzI3NjI5MTkwOQ%3D%3D&plg_dev=1&srcid=0505kD4eVofJ9UHdcduKG5Gq&plg_usr=1&plg_vkey=1&sn=77bd295628065a3e45916fb7d9ab3a2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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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从当事人的心理与反对网络暴力的角度思考的这个问题。我也反对网络暴力,但是我认为,想要宽容这个男人之前,请先让他接受应有的惩罚。截至目前我也没怎么看到有针对当事男生的网络暴力的倾向(我连当事人的名字和照片都没看到)(这里指的网络暴力是指对于当事人无休止超出事理的谩骂,当事女生说的针对她本人的谩骂归属于女权和直男癌范畴的,看到这些我也觉得挺心寒,还是那句话,东大对女权话题的讨论太少了)如果这件事情妥善处理了,大家还对他不依不饶,我们再来扯网络暴力的问题吧。
虽然我并不赞同这个观点,但我觉得这种良性的讨论,在东大还是太少了,讨论本身值得鼓励。
还有一个疯传的观点更偏激一点,不说了。(补充一点,这个肯定不是官方说法,空间最大的毛病就是说说被删那些跟着转发的不会一起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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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打个飞机就是脱裤子的事情,感觉图书馆这口锅有点小冤,该背锅的是保卫处,和学生处的心理辅导。
总结:
请报警,拘留,开除,然后针对这个人的讨论就可以停止了,但是针对性教育和反歧视的讨论,不能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