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究竟为什么会反感并反对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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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论坛用户   2021-1-9 02:09   16336   10
提出这个问题是去年有一个新闻,是一对父女乱伦,双双被判刑。
然后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就问了自己一句:“你为什么反对乱伦?”
然后我发现我无法回答自己,但是即便我找不到理由我却仍然反感乱伦,所以我就想知道为何我会反感乱伦?
写在最前:不接受任何宗教性解释
来回答的先把以下问题描述仔细读三遍!读不懂再读三遍!
  • 先别骂啊,我个人是明确反感乱伦的。但是似乎仅限于长辈,和表姐表妹这种,想象一下并不是很难接受?(我没对她们有幻想,我只是说想象一下并没有引起强烈厌恶感)
  • 所以这么多人反感乱伦,究竟是什么引起了我们的反感?
  • 我想把疾病排除再讨论,因为疾病是毋庸置疑的,这样如果讨论结果是没有理由,那么疾病就是唯一理由了。
  • 请不要用道德两个字解释,这两个字不能解释这一问题,道德是出于某种目的形成的群益共同规则,是可以变更的,如果要用道德解释,请把该条道德产生的原因阐明。
  • 心理学上是否有合理解释?
  • 最后根据你的理由,界定一下乱伦的边界,比如说可能有的人就认为直系亲属以外,表姐表哥不算乱伦。
  • 宗教性解释,有基督徒来扯了一顿上帝不允许,你们希望看到这种答案吗?有人提到历史上有宗教禁止,导致这种观念随宗教传播开,这叫历史原因,不叫宗教性解释。
  • 话说得很明白了,请勿再恶意揣测我想乱伦。
  • 请区分反感和反对这两个词。
  • 排除疾病不是不接受以疾病为理由,因为疾病这条「反对」理由是如此地确定且公认,完全没有讨论价值。是讨论价值!讨论!
  • 请不要用道德两个字解释是因为总有人过来扔下一句话「这是道德」就溜了,相当于什么都没说,是转移问题而非解决问题,若要讨论道德,请阐述该条道德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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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47
好问题,献上新年第一答。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的是,题主的“德国骨科”问题至少有以下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道德的理解,即认为乱伦行为是不符合某些普遍的道德原则的。第二伦理的理解,即乱伦行为是违背伦常,伤风败俗的。第三就是心理学上的理解,即乱伦行为是人类心理所无法接受的,感到恶心的。这三重关于乱伦的负面意义的不同理解方式相互区分,却又紧密相连。根据题主的问题描述以及所带的TAG,似乎是想避免关于乱伦问题的道德层面和伦理层面的讨论,而集中于心理学层面(为什么乱伦让人反感)。但是,我想指出的是,如果仅仅从纯心理学的角度审视乱伦的话,那么乱伦问题就可能不再会是一个问题了,也就是说,在纯心理学层面,乱伦问题很可能并不构成它本来所具有的争议性和破坏力。因此,在考虑乱伦时,道德和伦理层面必不可少,原因待会在讲。
事实上,在伦理学领域里,关于乱伦是否构成道德问题的讨论一直都是很激烈的。乱伦真的是错的吗?到底错在哪里?对于“乱伦”的世俗意见的哲学性反思里最为出名的莫过于普林斯顿大学的Elizabeth Harman教授的一个思想实验,通过这个思想实验,Harman试图说明,在一定情况下,乱伦行为可能并没有我们以为的那么错,甚至可能不会令人反感(很遗憾我没有找到这个思想实验的原出处,下面的描述来自于二手文献):
“设想一下,马克和朱莉是一对兄妹,在一次大学暑假他们一起前往法国旅行。某个夜晚,他们一起住在一个海滩的小屋里,两人觉得,在这种情境下一起ml会是十分有趣并且快乐的。并且,这会给他们都留下美好的经历。事先,朱莉已经服用了避孕药,且马克也佩戴了安全套,以确保安全。发生关系后,二人觉得过程十分美妙,也决定之后不再尝试。而对于这次旅行的事情,两人也视为神圣且珍贵的秘密,这也促进了二人的兄妹关系。那么请问,两人的做法究竟哪里有错?”
个人认为,这个思想实验比较nb的地方在于,它几乎回应了所有三个层面关于乱伦的责难。首先在道德层面,两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且都为了对方的健康和安全考虑了,另外性生活也十分愉快,两人的福祉都得到了提高。并且这一行为充分体现了二者的一些美好品质。所以几乎是一个在义务论,功利主义和美德论三大道德原则面前无懈可击的例子。而在伦理层面,因为双方的关系是在一次旅行过程中发生的,因此除二者以外没有人知道,并不对社会风俗以及家庭关系构成威胁,并且二人的关系反而进一步促进了家庭关系的 和睦。最后在心理学层面,在面对这样的描述的时候,我们对于二者的行为的反感程度似乎也会大大降低。但是这么一来的话,我们对于乱伦行为的否定似乎也变得更加站不住脚了。
除了Harman以外,其他伦理学家则提出了一些更加激进的论证来为乱伦行为辩护。比如Brendan J. Hammer(2007)就根据美国法律里的一个真实案例展开论证,Allen与Pat是一对兄妹,二者同居并育有一子并且十分健康,但是两人的身份被曝光后却导致二人双双被判入狱,并且被剥夺对孩子的抚养权。对于这个例子,Hammer提问到,如果说禁止乱伦被认作是一种对于家庭关系的保护的话,那么仅仅因为两人原来是兄妹就拆散原来十分幸福的一家人有为什么不能认为是一种对家庭关系的破坏呢?另外,Jefferey Sebo(2005)也用一个类似的论证反驳了“乱伦会引起家庭义务的混乱与风险”,即父母对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原有义务是有具体期限的,当所有人都成为成年人且能为自己行为负责之后,他们对于性对象的选择就不应该继续被原有的家庭义务所束缚。就如两人同一经纪公司旗下的两个艺人在与公司合同期限过去之后(合同中包含有不得恋爱的要求)发生性关系一样无可厚非。
类似的论证还有很多,综合起来说就是,除开一些其他的道德或者伦理考量(比如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等),仅仅从两个成年的,有充分道德能力的人出发,仅仅因为他们有一重家庭成员的关系而禁止二者的自愿的性行为似乎是没有依据的。那么,我们对于乱伦行为本身的反感到底出自哪里呢?
或许最终的落脚点就是心理学上的反感,即@Mon1st所提到的“道德失声现象”。即我们反对乱伦,认为乱伦是错的,就是处于一种直觉上的反感。诚然道德心理的直观感受的确是左右我们道德判断的一个重要基石。但是,正如我在开头所说,如果我们把对于乱伦的普遍反感彻底还原为一种心理反感的话。那么乱伦问题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因为心理学上的“反感”本身不具有规范性意义,它只是一种人的生理条件所导致的一个自然现象。而在“自然”和“规范”之间是存在解释的鸿沟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并不是所有我们心理反感的东西都是不道德,要禁止的。也不是所有道德的,值得赞扬鼓励的事情都是令人心理舒服的。比如人们对于挖粪的行为会感到恶心,不适,但不影响这种动作和挖粪工这种职业有什么道德上不好的地方。同样,“大义灭亲”的行为可能道德上是值得赞扬的,但是不代表这个行为对于当事人和围观者的心理印象会是舒适的。同样的,假如我们反对乱伦仅仅因为它让我们感到恶心,不快的话,那么so what ?这不构成我们在规范性意义上要禁止这种行为的理由。
另外,对于乱伦的心理学解释还有一个缺陷,就是这种直觉上的反感也很有可能是习得的。这也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看法。马普所的进化人类学家Tomasello(2015)在分析人的道德性的自然进化史的时候提到过,许多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禁忌以及道德信念往往都是约定俗成的,是一种“人造的客观标准”。而我们之所以认可这些习惯,遵守这些习惯,并不是我们经过理性思考之后的自主选择,而是因为我们出生在这些规定之中。因为我们被生在了一个存在这些禁忌和风俗的社会,我们会被社会塑造成符合其风俗的样子。套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是被训练地去遵守规则行事。而这种训练或者塑造也极大的影响了我们主观上的好恶。因此我们会反感偷盗,奸淫,杀人,也因此我们会反感乱伦。
总的来说,我个人对于“为什么会反感乱伦”的问题的解答是比较nave的,即我们活在一个有这种规定的社会之中,使得我们会按照规定那样反感这种被禁止的行为。因此,逻辑上并不是因为它不道德所以我们反感,也不是因为我们反感它所以它不道德,而是因为它作为一个禁忌就在那,所以我们反感它并觉得它不道德。当然,这种nave的回答很容易陷入循环论证,即如果是因为它是个被规定的禁忌所以我们反感的话,那么又是什么令它成为了一个禁忌?这便是社会规范存在的普遍难题,即一方面每个人都受到了社会规范的塑造,但是另一方面社会规范又是人们参与制定的。如何能够走出这个自下而上以及自上而下的效应的怪圈呢?很遗憾我目前也回答不了,这也正是我的博士论文想要解答的。
参考文献:
Brendan J. Hammer (2007).
Tainted Love: What the Seventh Circuit Got Wrong in Muth v. Frank
Jefferey Sebo (2005). The
Ethics of Incest
Michael Tomasello (2015). A Natural History
of Human Morality.
3#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48
恭喜题主发现了道德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moral dumbfounding effect (道德失声现象)。
如题主所说,对乱伦行为本身(而不是潜在负面后果)的反感是难以用理性解释的。Jonathan Haidt 提出,与其他一些道德直觉相同,对乱伦直觉上的反感先于合理化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略微修改题主的问题:与其问我们因为什么理由而反感乱轮,不如问我们反感乱伦的直觉是如何在进化和社会化中形成的。
避免(如果不是惩罚)乱伦并非人类社会独有的现象。许多非人灵长类动物都会避免近亲交配#。因此,必须考虑进化因素。一个合理的解释是避免与近亲交配的个体避免了近亲交配带来的高遗传疾病率,因此更为成功。
当然,这并不能推出我们对乱伦的反对完全是先天的。无疑,社会化过程也会使我们接受并强化主流意见。至于主流意见的形成一方面当然与多数人的直觉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也有(例如)增加社会资源等考量。

* 关于这个问题(道德直觉先于理性解释)Haidt 写了一本书,很值得一读:
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 (0884411977850): Jonathan Haidt: Books《正义之心:为什么人们总是坚持"我对你错"》 乔纳森·海特 (Jonathan Haidt), 舒明月, 胡晓旭【摘要 书评 试读】图书# 参考:
Incest Avoidance
4#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49
这个问题费孝通在《生育制度》里解释过。我用我自己的话表达一下他的意思哈。
除开优生学方面的问题,还因为在乱伦所引发的双重关系里,情人关系会大大地破坏正常的人伦关系(所以叫乱伦嘛)。比如说,一对乱伦的父女,又有父女关系又有情人关系,那么情人关系就会破坏父女关系,在父女关系里,做父亲的有责任去教育自己的女儿,可是女儿可以转换成情人角色跟他撒娇:干嘛这么凶嘛!嘤嘤嘤!上次我们俩那个的时候你怎么那么温柔?
这女儿还怎么教育?你说!
你要是真想狠下心好好教育,她也给你急:你居然真这么凶!下次不跟你那个了!完了,情人又做不成了。那么你怎么保证这个父亲不会因为想要保留情人关系而最终选择放弃父女关系?
这就是情人关系破坏了原有的父女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类不只是反对乱伦,而且反对一切不正常男女关系,因为男女之间的亲密关系对其他社会关系的破坏作用太大,有了亲密关系,其他关系都会被解构。比如又是师生关系又是情人关系,你怎么保证这个老师不会因为亲密关系而在考核中给学生放水?比如又是甲乙方关系又是情人关系,你怎么保证项目质量过关?
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伦理道德的夹缝里视线外小规模悄悄地进行尚且可能,并且客观上来说也是无法杜绝的,但是一旦被伦理道德在台面上允许,就会面临着原有社会制度崩坏的风险,因为当一个社会里父亲们不再好好教育女儿,老师们包庇自己的情人学生,商业关系被私下的床上关系解构,社会就很难良好运转了。
但是并不代表所有双重关系都是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双重关系之间能否兼容,能够兼容的双重关系反而可以运作良好,比如亦师亦友,往往还能传出佳话,那是因为朋友关系不必然破坏师生关系,又比如有些育儿理论主张父母和孩子交朋友,那是因为朋友关系也不必然破坏亲子关系,反而会加深亲子关系。
注:好多人在评论区问堂兄妹表姐弟能不能结合,我的回答是:“所以堂兄妹表姐弟结合在传统中国并没有被反对啊,近代开始反对也是出于优生学考虑,而优生学并不是费孝通这本书里的论题(优生学是他的好朋友给他这本书写序的时候聊的话题,他那位好朋友叫什么我忘了,写的也是很有意思。一篇序就占了一本书五分之一的篇幅,红果果地夹带私货)”
5#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0
可能源于远古的呼唤吧:




同时,乱伦有很高概率是被强暴而来:

首次调查的1498例中,有347例进行了第二次调查,其中301例完成了调查。这些女性中,49例有过与家庭亲属的性行为,其中,10名曾受过躯体暴力,25名被强奸或强奸未遂,28例情绪长期紧张不安,12例情绪障碍需要治疗。
因此,“进步者”们要清醒,也应该意识到这个现实。这与很多性开放者所脑补的“恋情”不太一样,也与自觉“认同乱伦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大部分都是情投意合”不一致。雌性黄山短尾猴极力回避乱伦,雄性黄山短尾猴也尽量回避乱伦,但部分雄性短尾猴却更热衷于硬来,可能与人类的乱伦的具体情况类似。且,乱伦或者被乱伦的人,尤其是女性,根本不会或者极少会去寻求帮助,罹患精神障碍的概率非常高。
尽管如此,很多人还是喜欢拿诸如 成人、兄妹、自愿、断绝与亲属往来(不影响亲属使之遭受舆论压力)、不打算生孩子(不生殖)这类罕见例子来做有关乱伦的思考,严重脱离实际情况。又将对特例的宽容与支持,延及所有情况,以鄙视反对乱伦的“腐朽者”。他们对乱伦中极大概率的强迫行为和事后的悲剧视而不见,仿佛人们对乱伦有意见、有疑虑,就是反对进步似的。
总之,多数人反感并反对乱伦,关乎生存、生物、法律、道德、心理、风俗等诸多方面。也是这多种情况,使社会形成了对于乱伦的禁忌。
6#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1
不光是人类整体反感,除却少数动物,包含植物在内,都会将雄蕊和雌蕊的发育期错开,避免同株受粉。
但是却有一个矛盾:你到底是反对乱伦(性交)还是反对近亲交配而产生后代的行为。
从专业角度尝试说明一下
人类学
乱伦是一个比LGBT更加敏感的关键词。
其实大部分反对乱伦者并不是真正的反对乱伦,而是反对恋童和强奸,毕竟父女母子等关系的乱伦,都建立在一个未成年的基础上。
如果我们举这样一个例子呢:
两位思想成熟且丧失生育能力,不知道自己是兄妹关系的两个孤儿结婚在一起,大家觉得是否还恶心呢?
其实早在07年的自然杂志上,就已经有研究小组指出人类对乱伦如果是出于本能的话,那么
“人类是否具有区别近亲的能力?
在数百份调查中,其实验证的更多的是维斯他妈哭(音译。。。我看的不是中文版)效果,也就是说生活在同样环境下的两个异性孩子,长大后对彼此对方会有强烈的近亲反感(指性冲动)。
也就是说,人类如何判别近亲绝大多数基于近亲生活无论对方是否和你自身存在血缘关系。
在这个效应中有指出在中国的南部,存在毫无血缘关系的女性幼童寄养在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男性幼童家里(就是童养媳),双方长大后会结婚生子,但是双方都很反抗这样的结合,不光是女性自由的原因,其中很大一点也是对双方性行为的厌恶感。
换句话说,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反感乱伦是来源于人类作为动物的本能。
但是,同样是人类学,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观点,正是因为近亲交配(狩猎时期),从而使人类进化的可能性更加广泛。

所以,最终的问题还是那个:
两位思想成熟且丧失生育能力,不知道自己是兄妹关系的两个孤儿结婚在一起,大家觉得是否还恶心呢?
7#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2
1.在世界各地早期的神话传说里都有近亲交配的风气,如基督教的亚伯拉罕与萨拉,希腊神话里宙斯与赫拉,中国神话的伏羲女娲,日本神话的伊邪那岐与伊邪那美。

2.即使抛开神话不管回到现实中来,血亲婚配的文化仍然主宰了部分地区相当长的时间。最早推崇血缘婚的记录始于公元前28世纪的埃及王室,最后坚持血缘通婚的印加帝国王室一直传承到公元后的16世纪。而其中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当数波斯地区琐罗亚斯德教的血亲通婚,在这个教义中不止兄弟姐妹,甚至连父女女子的婚姻也是被提倡的。

3.后世对乱伦态度的转变,一般认为源自青铜时代末期的社会转型。在这个时期里原始城邦国家开始有了合并成大型王国的雏形,而由于技术进步让交通变得发达,各地人群的交流变得便利起来,个人不再是只能在家族内部生活,脱离家族到外部社会谋生开始成为一种可行的选择。同样,在择偶对象方面也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而不是仅限于家庭成员内部。后世影响最大的几个社会变革,如摩西和孔子对乱伦行为的禁令都产生于这一时期,这两项文化改革后来分别成为东方和西方禁止乱伦文化的基础。

但是这个理论没法解释交通明显更便利的波斯地区并没有发生这种文化改革,反而把血亲婚配文化继续维持了千年之久。另一方面,希腊地区对乱伦习俗的态度转换显然和基督教无关,而是自行转化的,但在此期间却没有发生明显的文化改良行为。

(未完待续)
8#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3
在于习得。
在于经验总结和代际传播。
在于人趋利避害的现实归类能力。

对这种复杂的多变量问题,可思考的进路不止一个。
比如我们可以说,在生物本性和文化隐喻双重意义上,性交都暗含或携带着某种「侵入性和支配性」,于是和血亲之间的性行为必然受到抵制。
我们还可以在语言即思想的意义上,分析文字学上的构词和所指。如汉字中乱伦二字本身就是自解释的,而英文incest一词同样由-in这个否定性前缀加上-cest(纯的)构成。
甚至我们还可以从政治角度解读,尤其考虑到每个政体和民族国家对乱伦态度的微妙差异。然后把所有的人类学、文化学、政治学、语言学的因素汇总起来,建模一个正反馈的过程。

但在这个问题下,我觉得把它退行和简并成一个「大脑生理机制和进化养成机制」模型,是最易懂且同时兼顾解释力的方案。

有康德主义者或许会想到先验道德。这又是一个复杂的话题。但私以为这里很难论证「先天道德直觉」,因为如果憎恶乱伦是一种类属的道德直觉,又需要去额外辩护在实证科学中所显明的,「动物们对乱伦的行为模式和态度同人类保持着惊人的一致性」这一事实。
所以接下来论说中背后的思想,更多是一种潜在的边沁式的效用主义utilitarianism。

更具体说,如果抛开先天性的解释框架,我更倾向于把乱伦之恶还原为一种「群体在现世中累积并扩散的刻板分类」,它是人类在信息匮乏时对「作为整体的乱伦事件的经验预判」。
就像人进化出了闻出诸多有毒物的臭味的嗅感,但并非所有这些物质都让人致命或对各体质者都有伤害一个道理。

人类脑海中的乱伦,和很多其他观念的形成一样,本质上是一个「融汇了各种印象和观感的综合体」。我们大脑统摄了各处所知的乱伦事件的信息,在这种综合和统摄中连带吸入了其中大概率并存的悲惨结局、遗传畸形以及让家庭和社群失序的现象。甚或我们还不经意地大剂量吸入了被安插其中的道德教化。

排名第一的答主引用了Elizabeth Harman教授的一个思想实验:
设想一下,马克和朱莉是一对兄妹,在一次大学暑假他们一起前往法国旅行。某个夜晚,他们一起住在一个海滩的小屋里,两人觉得,在这种情境下一起做爱会是十分有趣并且快乐的。并且,这会给他们都留下美好的经历。事先,朱莉已经服用了避孕药,且马克也佩戴了安全套,以确保安全。发生关系后,二人觉得过程十分美妙,也决定之后不再尝试。而对于这次旅行的事情,两人也视为神圣且珍贵的秘密,这也促进了二人的兄妹关系。那么请问,两人的做法究竟哪里有错?
我们一近距离观察就意识到,这种思想实验实际上抽干和架空了现实,是遵照乱伦的规范性定义而做出一种远离常识经验的情景构造,以此澄清乱伦本身的性质,实际上剥离了人们乱伦观感形成的原始过程。
——当然,人们也才在这种精心编织的反常事件中觉察到通常认知的局限。

在现实世界,大部分时候近亲组建家庭最后都不得善终,或至少有负外部性;大部分时候兄妹在沙滩偷吃禁果后会被强烈的快感驱使发生后续的情人式的性行为并带来身心的和社会的灾难。
人们做出这类预断时大脑会迅速唤醒和调取了相似案例——而且案例在这一过程中印证力的剧增是不可逆的。
同时,人们还会调动家庭关系中角色间不平等的常识,以及人在性爱面前难以自制的常识——这些常识同样由教育和提炼大量案例而得到。
最后它们交织和传递成了符合人类普遍心理和经验所感的「和洪水猛兽划等号的有崩坏性标签的乱伦图景」。

当然了,明明是经验性的产物,明明可以构造出反例,人们却上升到规范性层面去反对和一锅端,甚至固化成了所谓「心理预警」,这或许不是「符合自然本性的正确」,但的确是人类在信息极不对等和有限的生存中演化出的一种「省力有效的低成本总结和筛选法」,是一种现实的和自发的效用主义。
9#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4
先说明如果是思想层面感情上的
有血缘的两个人“乱伦”,我是不反对的。

为什么会反对“乱伦”
首先是,犯不犯法?


上图为世界对表亲结婚的法律规定(2010)
深蓝色:表亲可以结婚合法
淡蓝色:有限制的允许
橙色:根据宗教和文化合法(主要是印度和印度教)
红色:禁止表亲结婚(不属于犯罪)
粉红色:禁止,但有特例
深红:视为犯罪,会受到刑罚
灰色:没有资料
美国情况比较复杂,各州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
大部分的人反对的是“乱伦”会导致后代遗传病几率增加,近亲交配的先例也不是没有
教科书上提出什么进化论的达尔文就是
百度上一搜“达尔文近亲结婚”,会出现如下


点开一个详细看一下




近亲结婚其实还是存在很多的,西方皇室为了保护血统纯净,不允许与平民通婚,这就导致近亲结婚的几率变得很大,也就是认为近亲结婚能够将优秀基因延续下去,就如上面提到的达尔文,还有爱因斯坦也是如此。

近亲交配的后代也不是全部会得病的


即使几率上涨幅度再怎么小,也是上涨了
况且我国是不允许近亲结婚的

从初中开始上生物课的时候
生物老师就告诉我们“近亲不能进行繁殖,很多遗传病的几率会增加”
我在丁香园的论坛上看到一个近亲结婚生出的孩子的照片,连人形都没有。(无脑儿,脏器外翻)

爱可以不惧很多事物的阻挡
但是冲不破染色体,冲不破DNA分子链
10#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5
本文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专业性

一般会诉诸四类解释路径:
1.制度构成假说。父权家族体制和血缘认同中,家族内权责义务关系是通过不成文机制来进行约束的并通过二阶化的文化隐喻进行强化,包括亲属命名系统,氏族强化以及氏族间的交换行为。这种归属和分工的行成后会聚类成社会规范,如果出现乱伦这种异类,便会使得这个系统内部出现不稳定因素。比如,列维斯特劳斯的《亲属制度的基本结构》。女性作为父权氏族间的关系项和经济性象征交换的所属,而氏族本身也通过亲属命名强调了区隔和权力分化。
所以说,我们反感亲属乱伦是一个通过象征命名接受下来的道德直觉和不成文约束。

或者说,行为主义一点,性禁忌本身是性管制。性管制包括父权机制中将氏族内生育作为公共事务专断,对女性性自主权的阉割等。这些机制包括通过亲代投资理论中对亲子不确定性(Trevor的进化心理学,不是某情感作家那个)的规避,会导致对女性生育自主的限制甚至剥夺,还有明确亲代投资的投资方-受资方的关系,也会规避乱伦。而按照更二阶化的性策略理论(Buss)或者次级人格(kenrick)的论述中被作为性禁忌存在。


2.诉诸模因(Meme)。

比如做进化生物学或演化人类学等行为研究的,会诉诸非人猿类动物的社会性机制。中文世界的话,张鹏的《非人灵长类是否回避近亲繁殖》有研究。

非人灵长类繁殖行为中也有近亲回避制度,并且是社会性化的。一般以几种机制来保证:
1.个体迁移机制。
2.性成熟期不同。
3.繁殖抑制。
4.韦斯特马克效应影响。

所以这个倾向于出于对某种自然条件的适应,某种适应性机制在远古动物性中产生的近亲回避需求,被有社会性能力的非人灵长类或人类作为模因在演化过程中保留了下来,由于人类的fox2p语言能力,被诉诸成语言规范的道德。


3.诉诸习得。

就像平克等人对于语言学习的获得性习得解读一样。乱伦禁忌,是人类通过本演化阶段既存的社会机制学习和语义强化的习得,就像获得性学习理论中,儿童学习语法一样。

而现有机制怎么来的呢?可能只是一种必然的偶然性,人类自发产生的适应性社会机制为源头(必然性),嵌入文化系统偶然发展到当代的产物(当代以不同方式在不同文明中,有可能只是偶然惯习)。比如同一历史阶段,不同文明和社会结构中,乱伦的厌恶感是完全不一样的。
假设进化父权家庭不是社会基本组织元,所有人以非确定性关系组织,这种厌恶感明显会消退,因为新的社会机制被习得。


4.诉诸道德直觉。

诉诸道德直觉的核心在于,我们对乱伦的反感不是观察者视角的而是行动者视角的(来自Scanlon)。当然我们不能诉诸先天道德概念,这会陷入《所予的神话》里面去。只能诉诸构成性解释,我们作为行动组在一个例示(Token)的引发下,形成基本意图,才能构成行动。而这些相似性的行动构成一系列价值语词的真值(戴维森)。

从直觉效用主义(西季威克,Parfit等人的伦理学)去处理乱伦会陷入解释缺位。比如一对乱伦的夫妻最后从性爱,生活,甚至社会影响都是正面效用,显然不应该被指责。
但从社会效用来说,乱伦可能导致乱伦者亲密关系存在负外部性。

用Putnam的价值事实解释可以认为我们的道德直觉传承是通过一系列带有价值视角的事实判例来进行公共证成的。那么反感乱伦也是这么构成的。

按Strawson等人的逻辑来说,两个构成要素比较重要,一个是高秩序(High-Order),一个是行动者收到的第三方监察。就如同乱伦是一个我们构成的高秩序理想道德模型,而我们在行动中会似乎被第三人观点所辖制,造成禁忌。


当然,这一派都会认为是一套带有适应性的道德直觉链条和一套赋值模型主导了乱伦禁忌的产生。
那么,在缘起之处这些道德直觉可能是理性的,但传承代际长了之后,可能是只是智性直观。
11#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9 02:09:56
如果用社会学来解释这个问题,可以在父系社会的亲族制度关系框架下理解。
kinship system in a patriarchal and patrilineal society.
如果我们探讨的“乱伦”是在父权和父系(patriarchal and patrilineal)这个社会环境中,有一种性别学的解释就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经济、社会发展有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就是“不同的亲族之间以交易女性/Exchange of Women为前提,来置换财产和资源”。
从经济上理解交易女性/Exchange of Women:
想想看父权父系社会的传统,是亲族和姻亲紧密相扣的社会体系。交易女性这个很好理解,想想看“彩礼制度”/brideprice就很明确了。嫁妆/dowry是存在的,但是婚姻关系成立后,女性的所属权是属于在父系家族的,所以实质性确立亲族定义的是彩礼/brideprice,而不是嫁妆。
只有女性在两个不同的亲族中被交换,才能换取财物或者其他的经济资源。如果女性被“内销”,也就是一旦乱伦形成(亲族内的婚姻关系),那么女性则无法被交易,无法换取经济资源。
从社会地位、政治因素理解交易女性:
如果放到社会精英阶级和统治阶级就很好理解了,古代有“和亲”,现代有“政治联姻”,实际上都是以交易女性为手段,达到了稳定或者提高社会地位、巩固或者扩大权力的目的。如果女性这个社会货币被“内销”,也就是乱伦,那么亲族的权力、地位则少了能消费的货币,也就直接威胁了父系亲族的稳定发展。
毕竟,乱伦的禁忌普遍存在于父权父系社会,并且早就存在于现代医学之前。对于什么近亲生育孩子畸形的事情,都不是真正能解释这个问题的原因。
我是不太能支持生物学对乱伦禁忌的解释的,它太近代了。弗洛伊德那一套体系可能还能从微观上解释出些道理吧。很多人用道德伦理来解释,但我没有看到特别深层次的去分析这个道德伦理的建立基点是什么。如果说父女父子、兄弟姐妹在一起本来就是错的,这个不构成伦理禁忌的基础。因为也有社会并不认为这样的近亲结合有问题。
非常希望看到除了性别学、精分以外很有趣的分析角度。
备注:具体的reference我就不列了,没想在这里严谨的写个论文,就是从性别学提出一个理解这个问题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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