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论坛独家:这是某家交易所副总经理写的一篇关于期权制度研究的文章,应该是目前期权市场仅有的关于期权领导写的研究文稿。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研究下,了解下他们对期权市场的理解,应该让我们对市场的了解会更加深刻。个人还是十分推荐的资料,因为基本上高层领导写的研究文稿,都代表了交易所的研究核心,基本上能代表他们研究的思路和顾忌。
在合约、制度等设计方面, 应该论证是否上市后会活跃, 风险能否控制。笔者认为, 在期权合约、规则设计以及上市前, 至少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合约单位的设计
一般来说, 期权合约单位与期货相同, 比如期货为10 吨/手, 期权也为10/手。国外以前为了公开叫价的方便, 每手的合约单位都比较大, 如今有了电子交易, 迷你产品非常多, 也非常活跃。国外迷你产品合约单位一般是正常产品合约单位的五分之一, 但交易量却远远不只扩大5 倍, 多为10 倍以上。韩国股指期权就因为标的物的缩小而使产品交易量大增成为全球期权第一, 引起全球的极大关注。一般地, 人们会认为标的物缩小只是让更多的小户可以参与, 这样更不利于管理。其实不然, 更主要的是增加市场流动性和人气, 使足够多的投资者参与交易。标的物越小, 需要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越少, 市场成交的次数越多, 就越活跃。越活跃, 吸引的投资者就越多。国外有迷你合约供投资者选择, 而国内没有迷你合约(也许有人会说, 国内的合约相对于国外已经够迷你的了), 怎么办? 笔者认为是否可以将期权的合约单位缩小, 比如改为1 吨/手(或2 吨/手), 这样权利金和保证金的成本就大大降低。在期权执行时, 可以要求执行数量为10 手(或5 手)的倍数, 这样就与期货的标的物相同。期权单位缩小后, 可以让更多的投资者把期权作为投资工具, 就像买彩票一样, 付10 元、20 元就可以长期持有, 大不了没中彩, 权利金不要就是了, 同时, 这样对推广期权也是比较有利的。
2.执行价格间距的论证
执行价格的间距太小, 执行价格就太多, 交易时选择就太分散, 对流动性非常不利。间距太大,执行价格太少, 则权利金成本会较高, 对流动性也不利, 因此执行价格间距的设计和论证应引起规则设计者的高度重视。期权交易之所以一般都没有期货活跃, 原因之一就是执行价格太多, 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比如CBOT 的农产品期权, 10 多个执行价格是正常的, 这样一个期货合约(比如503)在期权交易中就变成20 多个(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在执行价格间距设计时, 要分析历史价格波动率, 要预测未来几年可能的价格波动率和价格波动幅度, 要分析期货标的品种国内、国际的供求关系等, 要分析期权没有期货活跃(一般如此)与执行价格设计的关系。另外, 在期权上市前,市场推广者要着力告诉投资者选择执行价格的艺术, 实值、平值、虚值期权与各种策略的关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