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是未来权利之间的买卖,因此这份权利本身是具有价值的,这就是期权的价值,也就是所谓的权利金。通俗而言,期权的价值就是这份权利到底值多少钱,即买方与卖方对这份权利所达成的共识价格。
我们先来瞅瞅什么是期权的内在价值。对于期权的内在价值,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期权买方立即行使权利,他所能获得的利益 (站在买方的角度思考即可)。比如:小陈持有一份“中国平安购4月4000”(行权价为40元)
当前股价
| 解释
| 状态
| 内在价值
| 42
| 如果小陈可以立即行权,他将以40元的价格买入市值为42元的股票,收益为2元。
| 实值
| 2
| 40
| 小陈行权与不行权都一样,收益为0。
| 平值
| 0
| 38
| 小陈不会以40元的价格去买入38元市值的股票,所以他会放弃行权,收益也为0。
| 虚值
| 0
| 买入认购期权:越涨内在价值越大
|
再比如:老刘持有一份“上汽集团沽4月1500”(行权价为15元) 当前股价
| 解释
| 状态
| 内在价值
| 13
| 如果老刘可以立即行权,他将以15元的价格卖出市值为13元的股票,获得的收益为2元。
| 实值
| 2
| 15
| 老刘行权与不行权都一样,收益为0。
| 平值
| 0
| 17
| 老刘不会以15元的价格去卖出市值为17元的股票,所以老刘会放弃行权,收益也为0。
| 虚值
| 0
| 买入认沽期权:越跌内在价值越大
|
若我们把上述两个例子一般化,便可得到如下结论:
对于认购期权, 当标的股价大于行权价时,内在价值=标的股价-行权价; 当标的股价小于或等于行权价时,内在价值=0。
对于认沽期权, 当标的股价小于行权价时,内在价值=行权价-标的股价; 当标的股价大于或等于行权价时,内在价值=0。
为了投资者记忆方便,我们将其总结成下表:
| 认购期权 | 认沽期权
| 股价S>行权价K
| S-K
| 0
| 股价S=行权价K
| 0
| 0
| 股价S>行权价K
| 0
| K-S
|
接着,我们来观察2014.4.11上交所期权模拟交易的行情图,发现当中国平安标的收盘价为41.21元时,“中国平安购4月4000”在4.11的收盘价格为1.690元。根据上述内在价值公式,该合约的内在价值=标的价格(41.21元)-行权价格(40元)=1.21元,那么剩余的0.48元(1.690-1.21)是什么呢?
众所周知,“时间就是金钱”。在期权合约到期前,一份虚值的期权可能因为标的股价的变化,使其在到期日处于实值状态,或者原本处于实值状态的期权的内在价值变得更大,而期权的时间价值正是这一可能性的度量,也就是期权买方愿意为这一可能的变化所付出的代价(站在买方角度思考即可)。
以“中国平安购4月4000”为例,由于该合约到期日在2014.4.23,还有8个交易日即将到期,若在这8天内股价持续上行,合约的买方将获得更大的内在价值,因此,买方愿意付出为这一可能的事件付出更多的代价,这一代价就是剩余的0.48元,即期权合约的时间价值。
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一般情况下,期权合约的剩余到期日越多,期权内在价值变得更大的概率也就越大,因此期权的时间价值越大。
这正如保险中的保费,长期保险的保险时段长,投保人获得赔偿的概率一般会大于短期保险投保人,因此,长期保险的保费要高于短期保险的保费。
一般地,期权的价值=内在价值+时间价值。换而言之,一份期权的权利金有两部分组成,以上例为例,1.690元是每股权利金,其中1.210元是内在价值,0.480元是时间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