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作品类型来说,柯南道尔写的是以侦探为主角的冒险犯罪小说,不少案件并没有太复杂的诡计和酣畅淋漓的推理,读者跟着福尔摩斯(其实更多是跟着华生)一起融入到故事中,随着探险历程的发展而展开故事,最后由福尔摩斯解答背后隐藏的犯罪行为。阿加莎写的则是地道的推理故事,用今天的术语来说就是本格推理,以whodunnit, howdunnit和whydunnit作为故事的三大谜团抛出来,通过解答这些问题来还原案件真相。有趣的是,其实现在的很多本格小说都是以阿婆的风格为蓝本——相对封闭的空间和有限的嫌疑人、侦探发现嫌疑人证词之中的矛盾之处以及最后召集所有嫌疑人一起揭晓谜底,但侦探和反派boss的角色设计则参照福尔摩斯。柯南、金田一少年和御手洗都是其中代表。 因此可以说,阿加莎的作品创设了本格推理的范式,而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则是侦探的标志性人物。
另外从推理破案的风格来说,柯南道尔和阿加莎也算开创了物证推理和心证推理两大流派。看到脚印和步伐就能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和衣着、袖口的磨损程度判断出来客的职业、裤脚上的红土指认出华生去过哪里等等,福尔摩斯的推理一切都基于现场留下的物证。到了阿加莎这里,由于舞台变成了绅士贵族熟人之间的杀人游戏,现场可能是被凶手布置过的,因此物证推理被放在了次要的位置;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不断问询嫌疑人的证词,通过逻辑推理保留真实的部分、辨明虚假的证词,从而拼出案件的原貌。比如某嫌疑人有动机却有不在场证明,那么不在场证明的证词是否当真可靠?某嫌疑人有机会却看似无动机,那么从TA或其他人的证词中能否挖掘出潜在的动机?诸如此类。
其实阿加莎的一些经典案件,如果是福尔摩斯来用他的物证推理的话,可能会在一开始就发现玄机从而挖出真凶,就拿经典的《藏书室女尸之谜》、《谋杀启事》和《尼罗河上的惨案》来举例。尚未阅读过的谨慎看下文,涉及剧透。
《藏书室女尸之谜》
福尔摩斯:“She is lying."
雷斯垂德:"Excuse me?"
福尔摩斯:"Oh, yes obviously. 死者原本的头发是深棕色,金色是染上去的,而且从气味上闻起来,应该才染了不超过两天;她的屁股扁平,小腿粗壮跟腱部位却没有锻炼的痕迹。不管怎么看,这可不像是我们的女主人公,每晚会花枝招展地在酒店跳舞、俘获杰弗森先生的同时也会招惹好色之徒垂涎的露比。这位不幸的女孩更像是一位久坐在教室、发饰打扮朴素的中学生,去女童子军打听一下吧,G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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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斯垂德:"It's Greg."
福尔摩斯:“至于那位乔希小姐,她不是在说谎,就是她对自己的表妹漠不关心到根本就没仔细看这具尸体,这还需要解决一两个小问题来验证这个推论。Molly,你把尸体稍微做一下美容,掩盖住对普通人来说可怕的尸斑就好,然后拍照片给雷斯垂德,让酒店里的人辨认,看看有多少人会像乔希那样指认;John,我们沿着公路去找找巴特利先生失窃的汽车,那里会有答案等着我们。”
《谋杀启事》
福尔摩斯:“This is an elaborated murder,John. Murder the poor boy right in front of everyone. I've never seen a case more audacious or more exciting."
华生:“Behave yourself, Sherlock. 不过坦白说,我看不出这是精心设计的谋杀,还有你说凶手真正的目标是那个伙计?”
福尔摩斯“Come on, John. 作为一个上过阿富汗战场的军医,你对于布莱克洛克女士耳朵被子弹擦伤这件事怎么看?”
华生:“Well. 我得说,耳朵被流弹擦伤流血确实有可能发生,她很幸运地逃过一劫。”
福尔摩斯:“哦,John,不是流血,是弹道!我们的偷袭者站在左边那扇门,如果是他对着布莱克洛克女士的右耳开枪,站在房间中间的伊斯特布鲁克上校和斯维滕汉姆太太恐怕就在子弹的线路上。”
华生:“也许是慌乱中他们移动了位置,或者蹲下了?”
福尔摩斯:“当然,我考虑到了这点,于是我仔细检查了墙壁上的弹孔。距离布莱克洛克女士右耳最近的子弹离她也有2.3英尺远,1.2英尺高。”
华生:“Oh,那究竟是什么...?”
福尔摩斯:“另外,右边那扇门,虽然据说久未开启,但是我查看下来,近期有人给它上过油,可以悄无声息地打开,案发时距离那扇门最近的正是布莱克洛克女士;此外,我在卧室里发现的那盏台灯,电线被人为磨得很细了,案发时谁又站在台灯前呢?正是布莱克洛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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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但是她为什么要杀一个宾馆的前台伙计?”
福尔摩斯:“是啊,一个慷慨体面的英国贵妇,为什么要谋杀一个才来这座村庄不到一个月、除了习惯性占点小便宜并无大害的外国伙计呢?还要邀请所有邻居来目击这一切,把自己变成受害人?因为布莱克洛克女士一定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她不惜实施谋杀来掩盖。但是如果是明显的谋杀,警察一定会对这家伙的过往刨根问底;不如把这一切伪装成一次恶作剧引发的意外,或者即使有阴谋自己也是受害人从而第一时间撇清嫌疑。不管怎么说,谋杀前先登一出启事来做预告,再当着所有人的面实施谋杀,很久没有遇到过这么有趣的案子了。谢谢你,马普尔小姐。”
《尼罗河上的惨案》
福尔摩斯:“枪击现场非常有意思,这里面怕是有什么掩人耳目的阴谋。”
华生:“什么?我没有看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福尔摩斯:“You always see it but never observe, Watson. 沙发旁边的桌角有小刀新近挖开的痕迹,为了挖掉什么呢?非常大胆的假设,现在我们需要看一下西蒙先生的裤子来验证。”
福尔摩斯:“看到了吗?尽管表面浸满了鲜血,但是翻过来从裤子的内衬中,隐约可见不同于暗红色血迹的鲜红色痕迹。气味上闻起来是指甲油一类的化妆品。现在可以肯定了,我们看到的杰基枪击西蒙的场景,actually the prelude of an elaborated mu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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