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中什么时候加the什么时候不加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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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用户   2019-5-25 20:08   3893   5
学术论文写作中什么时候加the什么时候不加the?
最好分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解答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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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心的回应  16级独孤 | 2019-5-25 20:08:02
基本上如果只看那种列个流程图说什么时候用the 什么时候用a 的,你在写作中肯定会出很多错,而且很彷徨,不知道自己情况适用于哪个原则,甚至出现原则和原则之间矛盾的情况。
是否用 the 最本质的原则是 是这个名词对读者来说是否 definite,这也是为什么 the 的中文翻译是‘定冠词’
definite: known for certain
作者和读者是否 share the knowledge, 即从读者的角度看,当他读到这个名词的时候,是否确切知道作者讲的是什么东西。这个是用不用the的最核心原则,一切流程图里的原则都要服从这个原则。
所以在写作的时候,首先要明确你的读者是谁,他们的知识水平是什么样的。同样是描述 ‘premixed flame’,对于不同的读者(不同的期刊,不同的场合),用 the 还是不同的,比如对于燃烧学期刊的读者(燃烧学研究人员)
The laminar premixed flames are frequently used in many applications.
对于读者,已经清楚地知道 laminar premixed flames 是什么, 所以有the
对于燃烧学入门课本的读者和一般机械工程本科生读者
Laminar premixed flames are frequently used in many applications.
对于读者,还没学过 laminar premixed flames 是什么, 所以没有the
所以那些规则里的所谓‘’第二次提到‘’ 本质的意义是什么呢?读者已经在你第一次提到的时候,清楚了你讲的东西是什么了,并且 如果你在第二次的时候用了 the, 那么你隐含地表达了一个意思:这个名词所指代的东西和我前面第一次提到的时候是一样的。
所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事物‘’ 本质上也是因为读者和作者都share the knowledge,确切知道是哪个,不会有歧义
所以‘’最高级‘’ 本质上因为这个东西是唯一的,因此读者和作者都share the knowledge,确切知道是哪个,不会有歧义(最高级用the不是绝对的, 当不share the knowledge的时候,可以用不定冠词)
‘江河湖海’‘方向’ 本质上因为这个东西是唯一的,因此读者和作者都share the knowledge,确切知道是哪个,不会有歧义
‘ 序数词 ’前 本质上因为这个东西是唯一的,因此读者和作者都share the knowledge,确切知道是哪个,不会有歧义
‘ 一类人和事物 ’ 本质上因为这类是唯一的,因此读者和作者都share the knowledge,确切知道是哪个,不会有歧义
本质上,一个语法规则,是为了方便作者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意思。
当读者看到
The laminar premixed flames are frequently used in many applications.
那么作者就在暗示读者,我们今天谈的laminar premixed flames就是你脑子里想到的laminar premixed flames,请把你脑子里对laminar premixed flames储备的知识全部调动出来,理解这句话和我后面的内容。(读者和作者挑挑眉毛,会心一笑)
当读者看到
Laminar premixed flames are frequently used in many applications.
那么作者就在暗示读者,今天我们要学习一个新的概念了,请调动出你脑子里关于 Laminar ,关于premixed , 关于flames 的知识,来帮助你学习Laminar premixed flame 是什么东西 。(作者在敲黑板,要划重点了)
所以在该用the的时候用the, 以免读者误会你的意思(以为你要提一个和之前已有的概念不同的新概念)。不该用the的时候不要用the, 以免读者误会(卧槽这个东西没学过,看来我需要去读更基础的书和论文了)

建议可以带着这个原则,找几篇质量比较好的论文和课本进行阅读和思考
3#
热心的回应  16级独孤 | 2019-5-25 20:08:03
论文写作中的冠词用法,与公共英语写作中的冠词用法是一致的。最核心的规律是:
泛指可数名词单数用不定冠词,
泛指不可数名词或可数名词复数不用冠词,
特指名词(尤其是独一无二的事物、由多个普通单词组成的专有名词)一律用定冠词。

评论里面有同学提问什么是泛指什么是特指。那我就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

泛指,意思是说,有很多同样的东西,但是我也不清楚具体说的是哪一个,所以就随便说一个。举个例子,我请你吃苹果,我对你说:随便拿一个苹果吃吧。我也不知道你要拿哪一个。这个情况就是泛指。

特指,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很多同样的东西,但我就说这一个。比方说,我请你吃苹果,我拿起一个苹果给你,说:吃这个苹果吧,又红又甜。这个情况是特指。另外一层意思,是说独一无二的事物。比方说太阳,月亮,地球,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

一般来说,当我们在论文当中,第一次提到一个概念或者一个事物的时候,只要它是可数的,就要在前面加不定冠词a。以后,只要再提到它,就要在前面加定冠词the。

比方说,前文提到  A drug was developed to treat cardiovascular diseases...我也没有具体指明这是啥药物,所以呢,只能在这儿用泛指,前面加上一个不定冠词a。

下一段我又提到这个药物了 It is found that the drug cannot effectively improve coronary blood flow, but can specificially expand the penile cavernous artery. 所以要在药物前面加the。

coronary blood flow (冠状动脉血流)是短语,中心语flow是不可数名词,没有具体提到哪一个人的冠状动脉血流,所以在这儿是泛指,不能加冠词。

penile cavernous artery (JJ海绵体动脉)是短语,中心语artery是可数名词,所以这个短语前面,要么加不定冠词,要么加定冠词。前文有specificially(特异性地),暗示这种药物就是能扩张JJ海绵体动脉,所以此处的JJ海绵体动脉是特指,必须加定冠词the。看到这里学医的同学就都反应过来了:这种药物是大名鼎鼎的西地那非(sildenafil),商品名万艾可(Viagra)。

具体情况可以参阅英语语法书。

不过对于一些学术词汇,该如何加冠词,一般的英语语法书不会讲。我以前看过一些中国人写的论文写作教程,长了不少经验,不过现在忘了不少,只能凭记忆写一些我确定有把握的。建议题主参阅中国人用汉语写的学术论文写作教程。

物质名称(无论是系统命名、通俗命名、药物命名)都不加冠词,而且也不可数。例如:methane,ethanol,ethyl acetate,penicillin。 但是如果物质名称用作定语修饰某个中心语,那么多半要在前面加the,如the methane molecule。

人名命名的定律、公式不加冠词。例如Newton's first law,Euler's formula,Mendel's law。但是有机化学中的人名反应却要加冠词。例如the Reformatsky reaction。

特指公式中的某个字母,不加冠词,例如:The formula of Newton's second law is a = F/m, where a is accleration, F is external force, m is mass.

公司、组织机构、科研基金的简称不加the,全称要加the,例如:Microsoft和the Microsoft Corporation,NCBI和The National Center for Biotechnology Information,NSF和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大学则不同,无论全称简称都不加the,例如我的母校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CPU)。有些学校共享同一个校名,例如北京的清华大学和新竹的清华大学,也不能加the,只能在后面加上城市作为区分。

报刊杂志的标题,无论全称还是简称,前面不加the,例如:Nature,Science,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当然,有些报刊杂志标题里面本身就有the,不要混淆,例如The New York Times。
4#
热心的回应  16级独孤 | 2019-5-25 20:08:04
@向日葵的下午茶 邀。
学术论文写作中冠词的用法,与一般写作甚至对话中并没有区别,所以我修改了题目,去掉了「学术」两个字,改为「写作中什么时候加the什么时候不加the?」。定冠词「the」的用法,核心不在于题主问到的区分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而在于区分什么是「特指」,即特定指称,其实就分两步:
  • 语义判断
  • 语境判断


1. 语义判断
所谓语义判断,就是用语言本身即可判断,最典型的就是「前文提及」和「后文限定」两种情况。


所谓「前文提及」是最简单的,比如前文提到:
I met a girl yesterday.
后文再提及,就要用:
The girl was really beautiful.
这个大家非常熟悉,无须多言。


所谓「后文限定」就有点难以理解了,比如:
The day (of justice) will come.
The day will come (when justice is done).
The day will come. Justice will be done by then.
虽然前文并没有提及「a day」,但是后文用了(介宾短语做后置定语of justice)或(定语从句when justice is done)其实已经限定这个「day」不是别的随随便便的任意一天,而是「正义之日」。当然直接用「The day will come.」在纯语法上也是对的,但是如果只是突兀地这么来一句在语义上却是不清晰的 。如果前文没有提及,那么后文一定要用类似「Justice will be done by then.」的句子来限定,不然就会让人感觉不知所云。
多举几个例子:
The country (where I was born) is China.
因为后面用了定语从句限定,所以「country」已经是特定的了,所以用the。
The monster demands the heart (of a baby).
假设一个《西游记》式的场景,有个「monster」(假设前文已经提及)要吃童子心,因为用了(介宾短语做后置定语of a baby)限定,所以得用the。


小结一下,所谓语义判断就是纯粹看语言来判断。「前文提及」第一次提及用a/an和再次提及用the,两者之间可以间隔较远;「后文限定」的限定往往在本句之内,最远也要在下一句就要给出限定,否则就是错的——或者说不知所云的。




2. 语境判断
与语义判断相反,语境判断就是根据语言本身之外的内容来判断,比如常识、比如对话双方的共同经验等。
首先要说明,语义判断和语境判断不是绝对分割的,请看:
The monster demands a leg (of a baby).
还用《西游记》式的场景,但是这次这个「monster」不是要吃童子心,而是要一只腿。虽然仍然有(介宾短语做后置定语of a baby)来限定,但是从常识判断,一个baby有两只腿,所以还是没有完全限定,所以还是用泛指a。与此相对应的,上文的「the heart (of a baby)」之所以要用the,就是因为一个人只有一颗心脏嘛。所以这里还可以总结出一个小规律:
  • the A of B:如果B只有一个/一种A,就特指,比如the heart of a baby或the quality of life
  • a/an A of B:如果B有多个/多种A,就泛指,比如a leg of a baby或a result of the policy
  • the As of B:如果B有多个/多种A,但是全指,还用the,比如the results of the policy


常见的语境判断也就两种:
  • 共同经验
Where is the car key?
假设这是夫妻对话,家里就一辆车,一时找不到问一句,自然是特定两人都共同知道的车钥匙。
再比如雅思写作里面经常出现的:
Th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measures to solve this problem.
没有任何上下文,上来就说the government,这是因为在写这个句子和看这个句子的两方之间的语境当中这个government已经特定了,如果是中国人说这句话就特指中国政府,如果是美国人说这句话就特指美国政府,总之说话人是特定的,这个government就是特定的。


  • 独一无二
这也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一种情况,比如:
The earth orbits around the sun.
因为地球和太阳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都用the特指。但是看过天文学纪录片的同学一定见过类似这样的句子:
There are millions of billions of suns out there, each having its own earths/planets.
很显然,语境判断的语境是相对的,是需要对话双方或者作者和潜在读者共同约定的。一般语境中讲到地球和太阳的时候,当然指的是太阳系,那太阳和地球就是特指的,而到了天文学中讲的整个宇宙的时候,「sun」就要翻译为「恒星」,自然就不是独一无二的了。
顺便说一下,这种语境的变化也适用于零冠词的用法。大家都知道,China是专有名词,前面用零冠词,但是看下面的句子:
We will never allow two Chinas.
如果是外交部或国台办发言人讲话,就可能出现这样的句子,这当然是有其众所周知的特定所指的。


最后再补充一个the的特殊用法,即用the表示泛指:
The tiger is a dangerous animal.
这里的「the tiger」并不特指哪一只老虎,而是泛指老虎这种动物。


总结一下,如果能深刻理解上面的语义判断和语境判断,那就先做语义判断,再做语境判断,两者结合自然能用对the。但是基础薄弱的同学可能还是有点糊涂,那我提议:不如用「逆向思维」,先加上the,然后反问自己:
(在该句的语境下) 就是这个吗? 就是这种吗? 不是其他的吗? 没有其他的吗?
然后就分三种情况:
  • 如果回答是「就是这个/就是这种,不是其他的/没有其他的」,就不用改,继续用the就对了。
  • 如果回答是「不一定」,即「不一定是这个,还有其他的呢」或者「不一定是这种,也可以是其他种」,如果你能找出一个反例,那就不用the,用泛指。
  • 如果拿不定,那就继续用the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该用泛指你用了特指,往往可以有特殊含义,或者硬拗说是有特殊语境,但是该用特指用了泛指,往往就是错了,这也算取个巧。
5#
热心的回应  16级独孤 | 2019-5-25 20:08:05
学术英文是书面写作的一种,因此,和我们的雅思写作,托福写作所贯彻的冠词使用原则没什么不同。

首先,不管可数名词,不可数名词,还是名词复数,只要是特指,都要加the。
特指往往就是有一个限定(形容词、分词、或者其他形式的定语)。
如果不特指,不可数名词和名词复数一般不用冠词,也就是零冠词。
可数名词单数比较复杂,下面再说。
The advice he gave me was useful. (√) 特指这个人给我的建议
I want advice. (√) 泛指任何建议,都有用,不用定冠词。
I need to proofread the essay I wrote last night. (√) 特指昨天晚上写的文章
I need to proofread an essay, so I cannot go swimming. (√) 用不定冠词an,想表达的是我要看一篇文章,听我说这句话的人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
The books in this library have been damaged. (√) 特指一个图书馆里的书
We need to read books to be knowledgeable. (√)  我们需要读书,不管什么书都可以,泛指。
其次,可数名词单数如果不是特指,一般用不定冠词a, an比较多。
I want to buy a new phone this summer. (√) 买一个手机,具体什么手机还不知道。
The phone you bought is very useful. (√) 特指你买的手机,用the

然后,在少数情况下,如果可数名词单数表达的是一类东西,用定冠词the
The tiger is a meat eater. (√)   这句话说的是老虎这种动物,而不是特指一只老虎
The tiger in this cage died last week. (√)  这句话特指一个笼子里的一只老虎,用the
I saw a tight last night in the park. (√)  这句话想说的是一只老虎,但是没有任何特殊属性,用a

最后,有些特殊情况,可数名词单数不需要加the
She normally travels to work by train every day. (√) 很多名词前面加了介词,往往是一个固定的词伙,不需要加定冠词,譬如说by the train就是错的
I used her book last night. (√) 名词如果前面有形容词性物主代词his, her, their, my等,不用加the
I have been impressed by this new employee’s report. (√) 名词前面如果有所有格,不用加the



6#
热心的回应  16级独孤 | 2019-5-25 20:08:06
看一看 The Most Common Habits from more than 200 English Papers written by Graduate Chinese Engineering Stu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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