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指南(十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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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3-1-13 14:52   3377   0
为了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等其他主要规定基本保持不变,以下为北交所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式
(一)竞价交易;
(二)大宗交易;
(三)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四)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二、交易时间
(一)北交所的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北交所市场休市。
(二)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三、委托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一)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二)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的指令。
四、申报
(一)交易参与人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二)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三)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四)股票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
(五)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六)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形:
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包括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
2、退市整理期首日;
3、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五、竞价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一)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二)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六、成交
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一)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二)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七、大宗交易
(一)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二)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会员进行大宗交易。成交确认委托,是指投资者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委托会员按其指定的价格和数量与指定对手方确认成交的指令。
(三)北交所接受成交确认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 至15:30。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四)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八、其他交易事项
(一)开盘价与收盘价
1、证券的开盘价通过开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2、除北交所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该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二)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1、北交所对上市证券实行挂牌交易。
2、证券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北交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予以摘牌。
3、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1)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4、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除权与除息
1、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北交所在权益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2、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 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3、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和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基准。
(四)转托管
1、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多个会员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
2、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可以通过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也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在转入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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