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一个问题,比较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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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1-12-20 09:07   9458   0
关于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一个问题,比较烧脑!

大家好,我是微微,自从我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金融资产重分类》这篇文章后,有小伙伴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AMC重分类为FVTPL的时候不需要冲销信用减值损失,FVOCI重分类为FVTPL的时候需要呢?

因此,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再次明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不允许对金融负债、划分为FVOCI和FVTPL的权益投资和衍生工具进行重分类,因此即使在新准则下三类金融资产能够相互重分类,但实际上符合条件能够重分类的也只有债权类金融资产。(我翻了多次21版CPA教材226页,似乎有关于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重分类的说法,与准则和应用指南相违背,不知道是不是写错了,欢迎与我探讨)。

其次,再强调一下重分类日是业务模式变更后首个会计报告期间的第一天。比如,2020年12月发生了业务模式变更,那么重分类日就是2021年1月1日。采取这种做法能够有效规避企业采用重分类的方法在会计期末操纵利润。

最后,要强调的是重分类的前提是业务模式发生变更。这一点有别于以往老准则的持有意图发生变更,而业务模式发生变更是一种极其少见的情形,该变更源自外部或内部的变化,必须由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且其必须对企业的经营非常重要,并能够向外部各方证实。

因此,业务模式的变更只有当企业开始或终止某项对其经营影响重大的活动时(例如当企业收购、处置或终止某一业务线时)才会出现。

比如,某银行决定终止其所有零售贷款业务,这一决定影响的是整个业务线,属于业务模式变更,但如果某银行只是决定提前终止某一笔或某几笔零售贷款业务,则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剩余的零售贷款业务也不需要重分类。

因此,在新准则下看似金融资产的三分类可以相互转变,但本质上条件更为严苛。

除收购、处置或终止业务线等重大活动发生外,一般不应当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而仅仅持有意图上的变更(比如从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到交易性)不能作为重分类的依据。

言归正传,我们来解答读者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AMC重分类为FVTPL的时候不需要冲销信用减值损失,FVOCI重分类为FVTPL的时候需要呢?这个问题是阅读了我在《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金融资产重分类》一文中的举例产生的。

我们简单列示一下当时的举例。

2016年10月15日,生煎包银行以公允价值500000元购入一项债券投资,并按规定将其分类为以A,该债券的账面余额为500000元。

2017年10月15日,生煎包银行变更了其管理债券投资组合的业务模式,其变更符合重分类的要求,因此,生煎包银行于2018年1月1日将该债券从以摊余成本计量重分类为以B。
2018年1月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490000元,已确认的减值准备为6000元。假设不考虑该债券的利息收入。

当A为AMC,B为FVTPL时,重分类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9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差额)
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000
贷:债权投资                       500000
类似地,如果A为AMC,B 为FVOCI,新入账的科目为其他债券投资,差额为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科目不变。
为什么这里不冲减信用减值损失?

准则规定当AMC重分类为另两种金融资产时,以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那么,原账面价值本身就是减值以后的,因此把AMC原值和减值准备备抵科目冲销即可。

这里的资产减值损失本身是由原AMC造成的,并不冲销的做法似乎就是尘归尘,土归土,过去的事不再追究了。
但是,有的小伙伴可能会有疑问:FVTPL与FVOCI不同,是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为什么AMC转FVTPL和FVOCI的分录相同,只是差额记账的科目不同呢?
可以这么理解,AMC转FVTPL的时候其实我觉得也是需要冲销信用减值损失的,只不过准则规定直接将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实这里的差额4000其实是公允价值变动10000-信用减值6000,本身其实考虑了减值,最终影响损益的金额不变,准则采取的是简化处理。所以,这里没有列示将债权投资减值准备6000转入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我认为是简化处理,视同新取得的FVTPL。
当A为FVOCI,B为AMC时,重分类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  500 00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冲销)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6 000(互转)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00 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 000(冲销)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 000(互转)

如果这样看不明白的话我们进行一下拆分: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冲销)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 000(冲销)
借:债券投资  500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6 000(互转)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00 000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6 000(互转)

第一笔的10000是将原公允价值变动冲销,最终两笔分录将原其他综合收益全部转出,账面不再有其他综合收益,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AMC的账面价值,AMC本身就是以账面价值计量,所以不需要公允价值。

这样做视同该资产一直以AMC计量,可谓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当A为FVOCI,B为FVTPL时,重分类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90 00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6 000(冲销)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00 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转出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信用减值损失 6 000(冲销)

我们同样进行拆分:

借:其他综合收益 6 000(冲销)
贷:信用减值损失 6 000(冲销)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90 00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00 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 000(转出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由于FVTPL不计提减值,我们将原FVOCI的减值冲销;再将原本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让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因此,回答小伙伴的问题,与FVOCI转AMC不同,转FVTPL时需要冲销资产减值损失,归根结底,是因为FVTPL没有减值。

当A为FVTPL,B为AMC时(其他条件不变,题目中减值不存在),重分类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                                    49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00000

这个简单,因为FVTPL下没有减值,直接将原值和公允价值变动转入AMC。

但这种做法下元FVTPL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实会一直存在,不过准则说的很明确: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那我们就照着做。

当A为FVTPL,B为FVOCI时(其他条件不变,题目中减值不存在),重分类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债券投资                           49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500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 000

与上面相同,准则规定“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但准则并没有说如何处置原FVTPL下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我觉得可以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归根结底,三类金融资产互转的分录看似复杂,似乎也没有规律可寻,但只要掌握这三类金融资产的特性,哪种该用公允价值计量,哪种不计提减值以及最基本的准则规范,其实问题不大,你自己多花点时间也能把分录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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