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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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29 12:36   13240   3
从法理学角度回答(*_)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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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9 12:36:16
第一,迟来的正义损害了实体上的正义。很多实体权益一旦损害就无法恢复,比如一旦冤案发生,蒙冤者就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生命权,自由权,这些权益一旦损害,就算有金钱上的补偿,也难以恢复。
第二,迟来的正义也造成程序上的不公正,损害了司法裁判的及时性。损害司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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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9 12:36:17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法谚。
「迟来的正义」的意思是最终裁判是正义的,但是却是过迟裁判。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就是「程序不公正」。
最近的一个案例,呼格吉勒图案,61天做出死刑裁判,近十年后才被平反,被宣告无罪,国家也做出了赔偿,结果是公正的,可是人都已经死了,救济还有什么意义吗?
所以,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它的程序不公正导致裁判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冤假错案。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没有任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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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9 12:36:18
看待这个问题有两个角度,分别是法理和常识。
首先谈一下法理与常识的区别。
人类自从形成了社会,为了更多的剥离掉身上的动物性而强化其社会性,便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用以约束动物性的显现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比如为了防止同类相残,一般允许同态复仇。像这样的观念流传下来成为常识,形成一个部族甚至一个民族的传统。
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地域范围得以扩大,人们发现传统的观念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且因为广大的地域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区别,因此仅仅用常识去维持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变得困难起来。于是,具有统一评断标准的、成文的,以及有强制武力来保障的法律诞生。
一般而言,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是也建立在已有的传统的基础上,早期的法律保留了原始社会的一些较为野蛮的传统。但是后来,统治者发现法律规范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即驯化民众观念,引导社会思潮。因此,尤其是在近代以来,各国的法律都呈现出一种理性的前瞻性,逐渐剔除了民众主观的思潮对于法律运行的影响。
说回原题,关于正义与迟来的正义。
当我们在寻求正义的时候,我们想要的是什么?
首先从常识上来讲,我的亲人遭遇谋杀,我就必须要亲自确认凶手的死亡,杀人偿命。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一般也认同这种观念。于是,正义就是杀人者偿命来抚慰我的心灵。而如果凶手迟迟未能付出代价,这样的效果便达不到,虽然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但是如果我穷尽一生也未能看到凶手的死亡,那么正义就没有得到实现。韩国上世纪有一起连环杀人强奸案,凶手多年逍遥法外,直到2019年才被确认身份。而死者的家属大多也已不在人世,可能从社会的角度而言,正义得到了维护,但对于渴望复仇的受害者家属而言,这迟来的正义根本不算是正义,至少不是自己想要的正义。
从法律上来说,则更多涉及到冤假错案的方面了。有时候法律的一时错漏导致了不可挽回的结果,即使在多年之后得到证明为错误,即使以国家的名义给予了再多的赔偿,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此时的正义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正义。
简言之,不能导向正义的结果的正义,没有任何意义,而迟来的正义恰恰符合这一点,因此,从理性上来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因为“正义”这个词不应该有任何的前缀,只有这两个字单独存在的时候,才有意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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