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檀弓》中“死而不吊者三:畏、厌、溺。”这句话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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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28 10:48   14658   5
畏,有说被刀兵杀死,有说畏罪死,有说冤死。
厌,至今找不到。
溺,估计是淹死吧。
而且为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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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8 10:48:47
畏、厌、溺,厌同压。
畏、压、溺

方氏曰:
战陈无勇,非孝也,其有畏而死者乎?
君子不立岩墙之下,其有压而死者乎?
孝子舟而不游,其有溺死者乎?
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
1.
要上战场了你吓尿了,临阵退缩,当了逃兵。当了逃兵也就罢了,你还因此死了,这样的死者,不吊。如果觉得难以理解,可以想象一下一个你喜欢的球队在决战的时候没一点拼劲儿,甚至直接放弃比赛带给你的愤怒感吧。
故畏者不吊。
2.
闲的没事儿,你非站危墙之下,结果被砸死了。世界上有那么多值得尝试的事情你不去做,非干这事儿,还觉得这叫勇敢。
故压死者不吊。
3.
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关心自己的人着想。“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意思是说,逞能而死不值得同情。故飙车而死,醉驾而死,有船不坐非游过去……
还因此淹死了,不吊。

《礼记》这么说,主要是劝诫人们要为正事而努力,不要因为不值得的事情而死。对于“非正命”,俗谓之死了活该的死法,《礼记》鼓励对其进行精神上的藐视,并不是只要是这三种死法就不去吊丧。
3#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8 10:48:48
谢邀,按照约定,清明之前我把这题发出来。还有一题,争取午前答完。不和大家一一问好了。请见谅哈,^_^
此为横死不哭吊也。吊者,是六世以往之礼,免是五世以往之礼。出五服而吊,而演变到后来就是下面这些内容。问礼记读到什么程度的朋友,请以此为例做个参考。一般领会到这个地步,就足够了。
首先,要知吊哭之礼,实为问终,断别,助丧三事也。是死而未葬之礼。生死之别,阴阳殊途。就此断见,以终其交。而助丧是在最开始的阶段,提供一些平稳的保证,这反倒是出自最原始的吊礼。哭吊已毕,两不相干,互不牵挂;而礼必有实,以为助丧也。
其次,轻身忘孝者不吊。
天地父母予尔之生,不能任尔糟蹋,轻贱己身者,祸害祖宗气血延续,是为不孝,不守其本,不当其职,非礼也。所以儒家明确反对轻身自杀。但舍生取义又当别论。这里只是讲大原则。不要钻牛角尖。而这三类都是算轻的,也算不上自杀,但儒家典籍有一个很常用的手法,就是以轻喻重,或者以重喻轻。连不小心致死都不得吊礼助其丧。何况自裁之人。
畏者,人或以非罪害己,畏而不得分说,而为之害者也。也就是日后狱师审案必有画押之说,而讼师的来源也是此事。除非大罪已成,不然都要据理力争,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先人气血延续,这最起码是最初儒家的认识。否则,仍是含冤。有凶气。
厌者,也就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厌就是压,这两字古时通用。不小心被砸死的人。压死之人,多有凶,不得吊。
溺者,就是自大逞能不坐船,不走桥,逢河入水潜泳而死者。水火之难者多有凶。
其次,横死者不吊,不当死而死,怨凶之气有一定几率被放大,再去哭吊,会造成没有必要的损失。而且这样的死者,没法按照常礼度之。一般不会停殡太久,即便今日,也不会大肆吊唁。
最后,以轻喻重,这三种代表轻身亡性之辈,泛指所有横死有怨凶之人,以此轻事比喻自杀之人更加不妥。而皆不适合吊而助其丧。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啦。魂不归处,问不得终,一味助丧,适得其反。再具体下去,得知道死后咋回事啦,但这不该非专业人士知道的。所以请记住结论,爱护自己的生命,不要自杀,慈悲请先从爱护自己生命开始,自己好,自己旁边的人才能少受连累,进而才会得到助益,而努力活下去是人的本性,没有必要为此羞耻。
而横死自杀之人,不用吊唁。不是啥硬性的规矩,而是为了死者舒服,活人少些麻烦啦。
我们讲的东西是有师说配上家法的。所以很多内容不会再任何注疏上找到。
这段就是我准备给作道士的学生讲课用的大纲删减兑出来的。^_^。大家体会下程度就好,现在基本用不上的。我们关键是传承文明,而非实用主义的技工培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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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8 10:48:49
通俗的说,就是怂死的,作死的,装逼死的,都是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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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8 10:48:50
大体就是作死而死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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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8 10:48:51
把“吊”念成三声就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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