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在浙江「学校男厕杀害女儿 9 岁同学」罪犯林建厦被执行死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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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14 21:13   7739   5
据温州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林建厦进行了宣告,并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林建厦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建厦会见了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岁)在课堂上发生小摩擦。次日下午,林建厦得知叶某某未公开道歉,心生杀害叶某某之念。同月21日下午,林建厦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来到叶某某所在瑞安某小学教室,将其带至男厕所内残忍杀害。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林建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建厦因女儿与同学间的小摩擦心生怨恨,蓄意报复行凶,携刀进入校园,杀害年仅9岁的小学生,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从轻处罚。林建厦的辩护律师所提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存在问题等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林建厦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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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13:32
判决已经时间比较久了,判决书发布也已经过去了有五十天左右,之前也在关注这个案子,现在执行死刑,尘埃落定,简单聊几句。


先提炼一下判决书的内容,因为这东西对非法律专业人士非常不友好。
注:以下【】括号内信息全部来源于判决书,不添加个人观点。
【2018年9月19日,9岁小男孩叶某(以下简称小叶)因琐事打了林某(以下简称小林)面部,未造成伤势,为此班主任居中协调,林建厦(以下简称老林)要求小叶公开向小林道歉。
但,小叶并未向小林公开道歉。
老林心生怨恨,决意杀害小叶。
当晚,老林购买了水果刀和美工刀,后来发现家里还有一把单刃水果刀适合作案。后来,带着家里的那把刀,步行至学校,将小叶带到三楼男厕所,用水果刀切割小叶的颈部,致其死亡。
小叶倒地后,老林继续刺戳其背部多次,确认死亡。
随后,老林报警自首。
报告人老林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老林自己辩解,说案发时不具备行为能力,在厕所内的行为,完全没有意识。
老林的辩护人,对法院对老林进行的两次精神鉴定,认为应不予采信。且有自首情节,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诉讼代理人指出:老林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杀人事件发生在校园,对象为未成年人,老林的行为摧毁了被害人一家。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精神鉴定结果为真。
后,认定证据有:
1,小叶打小林事情,小叶对小林道歉,但未跑到台子上公开道歉。
2.老林买了两把刀后,回家试了试,发现不够锋利,于是拿了自己家的刀。
3.老林曾想过,买点水果帮孩子搞好同学关系,但是后来想了想,凭什么?于是决心杀人,怕杀不死,去的时候带了两把刀。
4.老林去了学校后,本来想在教室里把小叶捅死,但是怕让其他孩子吓坏了,于是把小叶叫了出去,去了男厕所,实施了杀人。老林说,当时小叶好像说“依依爸爸,我以后不敢了。”但是老林未停下,杀完人后打电话报警自首。
5.其他证人证言基本上佐证以上行为。且有人证实,小叶确实是道歉了,但是未公开道歉。
6.本案找到了16名成年证人,包括卖刀的、过路看到的、老师、校长等等。
7、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等等,均证实此事。
8、有多名证人,包括林某的妻子,知道林某精神不算正常,但没有暴力倾向,案发前每天都有吃药,而且林某的妻子会监督林某吃药。
9.调取了多个医院的记录,并做了两次精神鉴定,均认为案发时,林某有行为能力。


法院认为:林建厦持刀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女儿矛盾心生怨念,起意报复,公然在校园行凶,态度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30万元。


本案有四名人民陪审员参加。]


判决简单的说完了,这个事的确是人间惨案。
我估计我自己的小说里如果写这个案子,书会被起点封掉,因为真的很反社会。
这是一件对于任何人都不是好事的案子,无论是老林的妻子还是小林,还是小叶的父母,都是惨案。


这里我解释一下,后面的30万元。
这个数额很小,基本就是法院判决的“官价”,这意味着,小叶的父母根本就没有多要钱,更不愿意去和老林和解。


我遇到过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成年人不小心把另外一个人的孩子害死了,最后孩子父母要了接近200万,与加害方和解了,最终加害方就判了缓刑。


在这个案子里,如果小叶的父母与老林达成和解,老林可能不会被枪毙。
但是不和解,法院判决一点问题也没有,这说明,老林的行为,对于小叶的家庭是毁灭性的打击,没有任何可以调停的可能性。


发生这样的案子,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不想在这里对老林或是小叶做一些人性上的分析,只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尽可能的,与人为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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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13:33
我觉得国家真的应该对重症的精神病人开始严格管控了。
这件事情简直是个悲剧,当然案发的男子不属于重症精神病人。
这次的判决也非常合理,法庭认为他有完全刑事能力,犯罪的时候有清晰的逻辑,以及可以预见杀人的后果。
最终判处了死刑,这也给那些妄图用精神病这个三个字免于刑事责任的人敲了一个警钟。
我就知道一件事,是我一个朋友的同学,在一次喝酒的时候跟一个男子发生口角。
结果被捅了六刀,有一刀离心脏只有半公分,差一点点就丧命。
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对方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的患者。
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被弄去精神病院治疗了一段时间。
现在早就放出来了,听说现在小日子过的还不错。
大概是赔了我朋友五万块,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想想真的可怕的。
我们根本不知道,自己身边还隐藏着多少精神病人。
这些人是不是有暴力倾向,会不会随时起意杀人。
谁都不知道站在你对面的那个人,是不是身上藏着到随时要你的命。
我只能说,远离垃圾人,控制自己的情绪。
避免和人发生摩擦,这种人一次你都赌不起。
太可怕了。
我看了审判书,这个男人有完整的杀人计划。
还知道把孩子带出教师去厕所再杀。
这分明是有自控能力的,要是真没自控能力。
肯定在教师就动手了。
只是可惜了那个才九岁的孩子。
对方父母要多伤心啊。
我看到还有人咒骂老师。
K,我觉得那个老师做的够好了。
已经很积极的调节矛盾。
而且她没让男孩在全班面前公开道歉,我觉得做的并没有什么错啊。
事实上小男孩已经给女孩子道过谦了,而且是在老师面前。
我觉得已经足够了。
是问,谁会想到,小女孩的父亲,会为了这种事杀人。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想到这样。
这个老师我觉得还挺负责的。
在处理问题的时候,考虑到双方孩子的心理。
事实上,任何一个老师,都不会比他做的更好了。
如果说她唯一疏忽的地方,就是不应该让男子轻易带走小孩儿。
只不过她根本没预见到这一点。
看了这种问题,我这心情真是糟糕透了。
真是悲剧。
呼吁各位家长,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不要给孩子带来隐患了。
本大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社区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社区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喷人大帝,立志把自己活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


4#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13:34
很难同情罪犯。
就算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朴素价值观,这父亲做得也实在太过。
以血还血,还讲究一个损害行为和报复行为的危害性相差不多。这案例中相差太大,法院判的没问题。
这种案例出现,还真难说是罪犯之外的哪个人有问题。就是罪犯自身的问题。
不过也提醒了一点,那就是人们的心理健康。心理不健康,就算不是精神病,破坏力也是十分强大的。我就见过一些脾气暴躁,戾气很重的人,真的是得躲得远远的。
无奈现在大部分人对心理问题都是持一种玩笑态度,认为心理问题不是什么大事。
可能需要鼓励人们解决心理问题,或者全民做个心理状态评估。
可能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们情绪的突然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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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13:35
父母听到孩子在学校被欺负的消息,第一反应可能是愤怒,容易失去理智。
父母出面报复对方,则是最愚蠢的做法。
这则案例中的父亲,采取了最极端的报复手段,将欺负女儿的同学杀死,手段极其残忍,令人唏嘘。

杀害女儿同学罪犯被执行死刑https://www.zhihu.com/video/1267761248433319936
应对孩子被欺负的情况,霍思燕的做法值得所有家长借鉴。
有时候他被同学欺负了,回来跟我说,我就会跟老师讲,你可以多帮我留意一下,也不一定要批评那个孩子。因为小男孩之间的打打闹闹,也是正常的,但是你终归看不到,你就不能说,断定是对方的小孩有问题,这样对另一个小孩也不公平。
他就说我被谁打了,我就说打回去这话已经到嘴边了,我又咽下去了,觉得这不能解决太大的问题。
我知道有时候,小孩会把一件事情形容得比较夸张,我就会在他玩儿的时候,或者在洗澡的时候,最放松的时候再问他,怎么打的,因为什么。他可能会下意识地告诉你的,就是当时发生的事情。
后来我也给老师写了邮件,就说他最近又说他被打了,你要不要帮我再看看。老师说,其实在正常范围内,他们是不管的,但是如果超出这个范围,他们是会跟另一个小孩的家长取得联系。
如果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的话,可能会想换一个环境,因为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霍思燕

霍思燕谈嗯哼被欺负https://www.zhihu.com/video/1267767182953689088
孩子之间的小摩擦,是锻炼孩子处理人际关系的好机会。
聪明的父母是引导孩子,让孩子学会自己处理。
世界很大,不管父母的保护伞多么坚固,总有一天孩子需要独自面对风雨。
6#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1:13:36
如何看待?罪有应得
事情很简单:
1两个小孩发生小摩擦,小叶(被害人)打伤了林某女儿的眼睛(小伤,未就医,正常上学)(有朋友建议在法律上轻伤也很严重,改为小伤)
(关于打伤眼睛这点我仔细观看文书,有争议,小女孩认为男孩是故意的,但男孩及其家人说是无意的)
2小叶及其家长答应当众道歉但后来老师决定采取全班批评的方式,于是没有在全班道歉
3林某得知此事,第二天下午就杀害了小叶
(以下是林某女儿的证言,摘自判决书,叶某2是判决书的原文,答主出于种种考虑,未做修改)
证人林某的证言,证实自己是林建厦的女儿。2018年9月19日下午,白己在英语课上拿作业本给老师批改的时候,叶某2在自己的前面,突然用拳头打向自己的作业本,通过作业本打到了自己的眼睛,英语老师告诉了班主任白老师。白老师批评了叶某2,并让叶某2向自己道了歉。
晚上回家后,自己把被同学打的事情告诉妈妈。9月20日晚上6点左右,爸爸过来接自己的时候,曾问过自己叶某2有没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自己道歉,自己说没有。
9月21日下午第二节科学课上完,爸爸向自己了解叶某2的座位,自己告诉他叶某2坐在第二组第二排。下午4点多,自己去了辅导班,同学打电话给自己,说爸爸杀了叶某2,自己听了很害怕。
请注意证言说的很清楚,小叶并不是没有道歉,而是没有公开道歉,可在一些媒体笔下却成了小叶故意不道歉.
这条新闻能引起关注无非有两点:
1受害人年纪幼小2行凶者的动机特殊
除此之外,别无特别之处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也不知道是媒体推波助澜,还是大家想象力太丰富,我一上微博差点被气得心肌梗塞.
(以下评论摘自微博)













这些人也不知道是受阴谋论荼毒太深,还是平日里看了几部类似《少年的你》《蚯蚓》等关于校园暴力的电影,一个个在那里异想天开,自编自导.
在他们的剧本里故事大概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终日被顽劣成性的男孩校园霸凌,甚至被打的浑身是伤,青一块紫一块.
女孩的父亲屡次申诉,却因为男孩家势力极大,以至于从老师到学校都包庇男孩,逼于无奈,才用暴力手段讨回公道.
唯有如此才能满足他们那颗自以为正义使者的心.
[h1]事情其实很简单:[/h1]男孩家里不是什么财阀或高官
小女孩没有受到校园霸凌
这场杀戮仅仅是因为行凶者的冲动和疯狂
所谓的小摩擦真的仅仅是小摩擦
那些说杀人者做得对,把这次杀戮当成英雄行为而拍手叫好的,是什么畜生!
为什么没有人同情被害者,他才仅仅九岁就惨遭杀害?
为什么没有人同情男孩的父母,忍受丧子之痛还要被人泼脏水?
这些人脑袋是被驴踢了吧?
(补充一下微博下也有很多理性的回答,也有很多人谴责这些阴阳怪气的评论)

[h1]我言尽于此,希望大家能够擦亮眼睛,保持理性,不被这些可笑的舆论所裹挟[/h1]关于是否有校园欺凌,根据包括班主任在内的数名老师,一些学籍档案都显示小男孩是阳光积极的,小女孩包括其父母并未提到男孩对女孩有欺凌行为,如果有此类行为,不可能不说出为自己减罪
同时在法院的判决书写的是“小摩擦”,如果真的是校园欺凌,以判决书的严谨程度,不可能不提。
还是有好多人说男孩校园霸凌女孩,下面是涉案人员的口供:

英语老师薛某的证言

隔壁班家长戴某的证言

班主任白某的证言
(以上口供引自这位知友,而这位知友又是引自判决书)
大家可以到这位知友的回答看看,与我的很多观点不谋而合。
啊点点滴滴呵:如何看待在浙江「学校男厕杀害女儿 9 岁同学」罪犯林建厦被执行死刑一事?我求求大家了,认真看完再评论
说男孩霸凌的一定有证据吧,不然为何如此笃定,欢迎大家拿证据来打我的脸
有人建议我发出事件详情,现在这里是判决书,来自知友Dawn Eagle的回答
Dawn Eagle:如何看待在浙江「学校男厕杀害女儿 9 岁同学」罪犯林建厦被执行死刑一事?

看到有人对打本子那部分感到困惑,我试着解释一下,我小时候也喜欢打本子。
打在本子上,本子一晃会吓对方一跳,跟揪辫子,拿小虫子吓唬人差不多。
这确实不对,但属于恶作剧范畴。
打到眼睛我感觉是意外。
而且这是很小的伤,小到什么程度?女孩没上医院,第二天,正常上课。
而案件中小女孩向父母告状,也是我的体验。
也许我说的过于简略,事实上,小男孩的母亲在当天晚上还发微信道歉,并询问是否需要去医院,态度是很好的。
我之所以认为不是校园霸凌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这女孩从未在这次以外向父母老师反应自己被欺负。
不然,以小女孩父亲的暴躁如何能咽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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