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大概是这样的:
什么数的平方为2呢? 人们努力寻找最后发现原来的有理数体系表示不了这个数,因此就发展出无理数。怎么称呼和表示这个数呢? 就用根号2吧。
ps: 补充说明一下为什么根号2为无理数,这是反证法的经典例子:
假设根号2为有理数表示为 P / Q, 其中P、Q为两个不可约分的整数(有理数的定义就是这样的, 由最简单的整数发展而来,如2=2/1, 2.3 = 23/10, 0.15151515... = 15/99), 则 P^2 = 2 Q^2 , 右边为偶数,那么P必然为偶数, 设P = 2K, 代入上式有 Q^2 = 2K^2, 同理Q也必然为偶数, 那么 P和Q就可约分了,矛盾。 因此根号2不可以表示成有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