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是什么?它和潜规则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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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14 20:33   924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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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0:33:16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其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违法行为包括:
  • 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他人据此从事交易
  • 内幕信息知情人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百度百科是基本概念,一般人也看不懂,来,看看深交所的血淋淋的案例吧。
http://www.szse.cn/main/nmjy/index.html 深交所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

关于内幕交易的概念,界定,以及追责,甚至刑责我就不说了,随便百度都有答案,以我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内幕交易核查状况,给社区有些对内幕交易感兴趣和想靠内幕交易信息炒股票的筒子们提个醒吧:
1. 涉及到重大资产重组、增发、财报披露和任何有可能引起股价波动的信息,未经上市公司官方披露之前,相关知情人均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的直系亲属,都会被列入核查范围。
2. 涉及到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6个月,被定义为内幕交易信息核查期,重组双方,中介,以及各种知情人和他们的直系亲属,均要在IFA处登记个人信息,以备核查(我今年被查了两次)
3. 如果有必要扩大核查范围,有可能会扩展到你想像不到的的各种范围,核查手段也包括股票账户核查,银行账户核查,手机和电话通话记录核查,邮件核查等等
4.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非法交易获利,定义为内幕信息交易罪,该罪不设下限,也就是你买100股,也要获罪,最低处罚是罚款三万,50万以上不当得利,可获刑责。

参考内容链接: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regulations/disclosure/c/c_20120918_49454.shtml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
上市公司专项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上市公司专项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全套

我奉劝想利用内幕信息炒股牟利的,还是算了,核查强度和处罚力度远超过普通人的想象

潜规则是啥,不懂
3#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0:33:17
正好在课常上认真讨论过此事,基于所学,想再强调一下Material Non-Public Information(MNPI)。毕竟法院判决一笔交易是否是内幕交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此笔交易所依据的信息,是否是MNPI。

其实,虽然MNPI是如此关键,但是并没有清楚的定义,主要是Materiality的判断比较复杂。Non-public则比较容易,只要是未经正式发布的,均被认定为non-public。下面重点说一下关于Materiality的判断依据吧。

”Material,重大的“,意指此消息是与意欲投资于某支股票,或者意欲出售某股票有关,对于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重大的“信息,可能包括以下几种:增加或减少股息;与平常明显异常的收益或收入信息;获得或者失去重要客户;管理层变动;对于行业的重大变化;关于经济走向的政府报告;重大收购与出售;公司收到收购要约,等等。

此外,消息的来源也是判断是否是”重大“的关键因素之一。越确定的来源,越被认为是”重大的“。所以,依据这一点,market rumors未必会被认为是”重大的“,因为其不确定性特别大。比较形象的例子比如:如果你路过CFO办公室,正好不经意间听到CFO与他的助手说,他将会向外公开发布收益大幅下降的消息,然后,你立即据此消息抛售这家公司的股票,这个时候,你便清楚地利用重大非公开消息进行了内幕交易。然而,如果你没有听到CFO的谈话,你只是听从了你的朋友的这家公司研究的判断而抛售股票(且你的朋友并不知情MNPI),因为你朋友为你提供的消息的来源即是不可靠的,从而不是“重大的”。

关于股票分析师分析意见是否是MNPI的问题。如果你在一个负责此股票研究的分析师公开发布他将下调某支股票的评级之前获知此消息并抛售股票,即是内幕交易,因为分析师的意见发布将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而你在此消息成为公开信息前便获知且行动,便是利用了MNPI。
4#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0:33:18
大家还记得 2015 年 A 股的大起大落吗?
那一年让很多人的发财梦灰飞烟灭,但有一个人却一战成名成为寥寥无几的幸存者,而且还大赚了一把。此人名叫徐翔,事后发现他也不是什么神仙,靠的是内幕交易来操纵市场而已。
因为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年纪轻轻的徐翔被判了 5 年半、还被罚了 110 亿元。
百亿罚款一出来,吃瓜群众立马就炸开了锅,能弄到如此巨款的内幕交易到底是啥玩意,是不是就像传说中那样可以坐等数钱呢?
而且,内幕交易是年年月月有,国内国外也都层出不穷,这种扰乱市场的犯罪行为,难道就没可能被遏制吗?
实际上,除了名不见经传的徐翔,我们应该对另一个人不陌生,他一手打造了国美电器,是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他就是——黄光裕。
他曾经三次成为胡润百富榜的大陆首富,也曾是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是那么多人的偶像。
但是,他也是因为放纵自己进行内幕交易,最后锒铛入狱。
这是发生在我们国家,离我们不远的一起内幕交易案,当时也引起举国轰动。
然而,30 年前的美国,也发生过一起震惊华尔街,震惊世界的内幕交易案。
实际上,后来我们所遇到的所有内幕交易案件,包括黄光裕案件在内,都不及 30 年前那起案子复杂和庞大,可以说是,后来的案件,都只算得上那场内幕交易案中的一个小缩影。
这个时候就要提到《贼巢》这本书,里面真实记录了那场举世震惊的内幕交易案的发展过程。
我们就来看一看,人性的贪婪和对规则的漠视,是怎样一步步打造出这样一个内幕交易的犯罪集团的?我们又能从故事中得出什么启发呢?
《贼巢》的作者詹姆斯斯图尔特是普利策奖的得主,书里很生动地还原了上个世纪 80 年代华尔街上的几路人马是怎么建立起了金融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内幕交易网,又如何鱼死网破,受到了法律制裁的。
因为案情非常复杂,波及的人员特别多,里面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 60 多个,所以很多人都觉得,后来的很多案子都不过是这个案子的缩小版、删减版或复制版。事实上,也正是这个案子直接让美国出台了新的证券法。
这么说吧,如果搞清楚了这本书,对于内幕交易的情况,就算是基本搞懂了。
首战告捷
这个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的华尔街,华尔街大家都知道,全世界投资者最向往的地方。
但是那时候,很多公司不想着老老实实把自己的业务做大做强,而希望通过收购其他公司来一下吃成一个胖子。
在这些企业并购的交易中,那些被收购的公司的股票往往会出现飞涨,如果运气好提前买到了这些股票就很有可能一下子就赚翻了。
正是由于有巨大的利益诱惑,那些能够提前获悉并购消息的人,就铤而走险去进行内幕交易。再加上,那个时候的监管不够严格,资讯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某种程度上也助涨了内幕交易的盛行。
故事也就从这里开始……
在华尔街工作的莱文告诉银行家威尔吉斯,诉说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和雄心壮志,有一天晚上,他神秘兮兮的对威尔吉斯说:我确信有投机的内幕途径,关键是得有信息。
他甚至诉说着他自己的梦中之梦,他说:9 月 12 号,我就看到了 9 月 13 号的华尔街日报,具备这种超人的能力该多么幸福啊!
威尔吉斯对莱文的奇思妙想很少当真,而且莱文在寻找信息的途径方面也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后来莱文由于没有在花旗银行得到升职,他就转向了其他的银行工作,转入美邦银行后的第一周,莱文就给了威尔吉斯打电话,透露了一只股票的内幕消息。
莱文显得很坚决,告诉他:不要问任何问题,只管买。
威尔吉斯买了几百股,没想到之后,这支股票开始猛涨。
这是莱文的第一次试水,可以说也比较成功。
1979 年夏天,莱文终于加入了美邦银行并购部,他非常开心,带着威尔吉斯到曼哈顿的一家酒店庆祝,在庆祝的时候,莱文把身子靠近威尔吉斯,神秘兮兮的说:我现在可以像大人物一样玩儿了。
莱文还把自己的秘密说了出来:我都已经弄好了,我开了个瑞士银行账户。
愿者上钩
终于,莱文取得了一个他认为的胜利,部门其他人都致力于研究数据表,而他却集中精力研究它的识别机会。
有一天下午,他冲进领导的办公室,手里拿着一些股票行情的记录纸,他注意到某公司的股票好像非常活跃,他告诉领导:我们打电话让他们加强防守吧,这家公司看起来要被收购了。
因为莱文的发现,美邦公司通过和这家波动剧烈的公司打交道,挣到了 25 万美元。
莱文认为自己是利润的中心,他不断的关注股市的波动,寻找类似的异常交易,因为这可能就是公司要兼并的预先征兆。
而他发现最棒的一点是,这不仅可以让他从企业并购当中获利,还可以让他为自己的公司赚到钱,这简直是共赢啊。
所以,莱文经常对身边亲密的人说:每个人都是在用内幕消息获得成功,都是在游戏中作弊,没有那么正直的人,而且,美邦所有的合伙人几乎都有日内瓦银行的账户,而且常常到瑞士度假。
你看到,关于瑞士账户的暗示,全部都水落石出了。
威尔吉斯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莱文是在利用内幕消息在瑞士的账户上做交易。
莱文开了账户以后,他在美邦公司做了四次交易,不过数目都很小,以免引起注意。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账户里的钱也已经增加到了 10 万美元。
威尔吉斯为了集资有点担心,因为内幕交易是违法的,他感到很害怕。
可是威尔基斯虽然害怕,但是仍然希望向莱文说的那样,先变富,然后永远离开华尔街。
所以,在两人有次散步的时候,威尔吉斯问莱文交易收益的问题,他说:你不公开交易怎么缴税呢?
听到这个问题,莱文当时非常高兴,这说明威尔吉斯已经上钩了,他已经对内幕交易开始感兴趣了。
莱文便大声说:你这个傻瓜,根本就不用交税,这就是诱人的地方,你所需要就是开个账户,我给你详细解释一下吧。
整个程序就是:如何开一家空壳公司,如何匿名交易,还有加勒比海地区银行保密规定等等,听起来好像很容易。
所以,威尔吉斯开始为自己找借口加入这场内幕交易。
并且,他也认为莱文说的是对的,华尔街的每个人好像都在用内幕消息为自己牟取利益,所以这并不会带来什么真正的伤害。
当然,莱文和威尔吉斯都明白,一旦他们一起实施了这个方案,他们的命运就被拴在一起,将会荣辱与共,同舟共济。
所以,掂量了风险回报以后,威尔吉斯发现,做这件事的风险好像可以忽略不计。
但他们仍然怕暴露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他们的联络用暗语,打电话或者留言的时候都用化名,两人讲话的时候像是恶作剧,听到的人都会觉得很滑稽。
比如莱文说,我在慢慢吃猪宝,这就意味着,莱文正在一点一点买进珠宝公司的股票,他们还把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处的负责人称作空调,而莱文的仇敌叫三根棍儿。
培养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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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0:33:19
我是来凑热闹的。如几位朋友说的,

内部交易 = 使用未公开信息

真实事例:

1962年2月6日
肯尼迪总统:“秘书,你能给我买1000只古巴雪茄么?”
秘书:“没问题”(搞毛,要那么多?总统的事儿也不好多问,办呗)

第二天,1962年2月7日

秘书:“总统,搞定,我买了1200支上好的古巴雪茄”
肯尼迪:“干得好”
当天下午,肯尼迪:“从即日起,对古巴实施全面贸易禁运!”(直到今天)

这就是内部交易!
6#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14 20:33:20
首先,内幕交易是非法的。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最近,中国法院网公布了一个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例:
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周文伟利用其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总监助理的职务便利,使用自己的工作账号和密码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浏览并获取上市公司提交审核的有关业绩增长、分红、重大合同等利好信息后,用办公室外网电脑,登录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并买入相关股票15只,买入总金额共计852万余元,卖出总金额871万余元,非法获利1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伟利用其职务便利,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于次日信息公告披露后卖出该证券,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周文伟案发后坦白罪行,积极退赃,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周文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其次,潜规则的定义比较含糊,可能是内幕交易,也可能是一种默契。
比如,我们经常会看到公告,很多机构集中调研某家上市公司,这种调研,有时候会有一些潜规则。
上市公司说,你看我家经营的多好,家大业大。潜台词是,是不是可以买点我家的股票抬高一下股价?
或者公司业绩可能不大好,提前给友好合作的机构通通气,赶紧跑路。
比如,长春高新第二大股东、金赛药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磊博士,日前在与某机构交流时,表示今年年底“会做减持”,因为“要交税10个亿”;金磊在交流中同时预测2021年公司主产品生长激素“纯销25%”,而这一预测低于市场预期。
随后公司股价闪崩,深交所就发去了问询函:
结合你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股东披露、透漏或者泄漏未公开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及金磊的有关行为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由于这种情况很难取证,所以只能算是“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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