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文笔好且有趣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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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定谔的猫   2018-9-24 00:15   2090993   6
谢邀。

先破个题。

文笔好的概念挺杂的。有些人白描精致,但文笔毫无节奏;有些人节奏精美,但词采甚差;有些人质朴精炼,但不够华美。比如我就听人说过海明威文笔不够优美、雨果文笔不够精炼、巴尔扎克说话太鄙俗。金庸的文笔在我看来甚好,但王朔就嫌他差。毛姆还说过陀、托、巴、狄四大师文笔都很差这话呢。
在我看来,不挑食的话,则文笔在音韵、节奏、语感、精确等方面,有突出者,就算是好文笔了。

有趣的概念也挺杂的。对普通读者而言,《笑林广记》的趣味是一望而知的,汪曾祺的趣味就内敛一些,博尔赫斯的有趣简直是冷幽默。但这些其实都可以算有趣。在我看来,大多数写东西行有余力不紧张的人,都很有趣。

列一下。

金庸文笔极娴熟,运用自如,而且很有趣,尤其他的某些揶揄调侃笔锋。《鹿鼎记》最显,而且他的玩笑是文人式雅玩笑。举一段韦小宝写字:
(那亲随)当下抖擞精神,在一方王羲之当年所用的蟠龙紫石古砚中加上清水,取过一锭褚遂良用剩的唐朝松烟香墨,安腕运指,屏息凝气,磨了一砚浓墨,再从笔筒中取出一枝赵孟頫定造的湖州银镶斑竹极品羊毫笔,铺开了一张宋徽宗敕制的金花玉版笺,点起了一炉卫夫人写字时所焚的龙脑温麝香,恭候伯爵大人挥毫。
这架子摆将出来,有分教:
钟王欧褚颜柳赵,皆惭不及韦小宝。


这里面的戏谑味道很明白,妙在这段全仿《红楼梦》里秦可卿房间的布置。千古恶搞曹雪芹者,无过此段。
《书剑恩仇录》第十回乾隆嫖院一段也是神作,当时金庸写:

皇帝在房里兴高采烈的喝酒听曲,白振等人在外面却忙得不亦乐乎。这时革职留任、戴罪图功的浙江水陆提督李可秀统率兵丁赶到,将巷子团团围住,他手下的总兵、副将、参将、游击,把巷子每一家人家搜了个遍,就只剩下玉如意这堂子没抄。白振带领了侍卫在屋顶巡逻,四周弓箭手、铁甲军围得密密层层。古往今来,嫖院之人何止千万,却要算乾隆这次嫖得最为规模宏大,当真是好威风,好煞气,于日后“十全武功”,不遑多让焉。后人有“西江月”一首为证,词曰:
铁甲层层密布,刀枪闪闪生光,忠心赤胆保君皇,护主平安上炕。湖上选歌征色,帐中抱月眠香。刺嫖二客有谁防?屋顶金钩铁掌。



汪曾祺晚年文笔舒卷自在,但又好玩,戏笔不动声色。《八千岁》一篇是轻喜剧:吝啬的米铺老板八千岁被敲竹杠,破财消灾,心也宽了。于是结尾:
是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草炉烧饼来,八千岁把烧饼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活现纸上,这是汪曾祺式的有趣。

老舍先生的有趣比他更显一点,尤其爱说反话和夸张。
赵树理先生的有趣和汪曾祺很像,但更质朴。
大体他们三个人的有趣是一路的


博尔赫斯虽然渊博,但也有趣,只是他的比较冷冽,不动声色。他的典型幽默需要细咂,比如看这段儿:
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神父十分怜悯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着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五世建议,运黑人去顶替,让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岛金矿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
这里“过非人生活,劳累至死”稍微一重复,黑色幽默出来了。

卡尔维诺的有趣跟博尔赫斯有点像,但他玩儿这种悖论式的趣味反复,更像个儿童调子。



张爱玲和奥斯丁有趣的方式很接近,就是描述世俗阿姨妇女时,不自禁的给她们弄点儿小漫画像。有些小调笑小刻薄,但不很厉害。比如张爱玲《鸿鸾禧》:
娄太太觉得这一次她又做错了事,然而,被三十年间无数的失败支持着,她什么也不怕,屹然坐在那里。坐到该走的时候,站起来穿雨衣告别,到门口方才发觉一把雨伞丢在里面,再进来拿,又向李太太点一点头,像“石点头”似的有分量,有保留,像是知道人们决受不了她的鞠躬的。
可是娄太太心里到底有点发慌,没走到门口先把洋伞撑了起来,出房门的时候,过不去,又合上了伞,重新洒了一地的雨。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整本有趣,而且趣并不只在范进中举被打耳光、严监生临死前琢磨灯草这些小事儿上,而在极细微处,比如这句:
知县安了席坐下,用的都是银镶杯箸。范进退前缩后的不举杯箸,知县不解其故。静斋笑说:“世先生因尊制,想是不用这个杯箸。”知县忙叫换去,换了一个磁杯,一双象箸来。范进又不肯举。静斋道:“这个箸也不用。”随即换了一双白颜色竹子的来,方才罢了。知县疑惑他居丧如此尽礼,倘或不用荤酒,却是不曾备办。后来看见他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元子送在嘴里,方才放心。

这段稍微一琢磨,趣味就出来了。



余华很有趣。中长篇如《许三观卖血记》,短篇如《朋友》,都很显。尤其在他笔下人物不动声色说些非常不合逻辑但又自己编成道理的推论时。
曹雪芹很有趣,这点红学家都挖掘完了,不提。
狄更斯很有趣,简直辛辣。
钱钟书很有趣,这点实在太过有名,《围城》整本都是吐槽范例。
拉伯雷很有趣。《巨人传》虽然有点屎尿屁的哏,但整体奔放倜傥,非常热闹。
塞万提斯很有趣。《堂吉诃德》整本是卖萌书。
契诃夫早期很有趣,中后期倒有些抑郁了,趣味不显。欧-亨利一直很有趣。
村上春树很有趣,尤其是他的短篇,长篇里倒不容易显。
莫言很有趣。尤其他以年轻人第一人称口吻叙述,又企图装老成时。
萧伯纳简直有趣到飞起,这是他吃饭的家伙。



当然,我觉得最有趣的,是王小波+鲁迅
《故事新编》和《青铜时代》有极其相似的有趣处:都是在语境偏差和时空穿梭里找趣味,有趣得都很轻,而且他们俩,加上卡尔维诺,都能勾勒出一种清空的趣味。比如鲁迅笔下的墨子、卡尔维诺的树上男爵和王小波的早年李靖,那种有趣已经不只是好玩儿好笑,而是整个飞在空中的轻逸趣味,举手投足都很有趣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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