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电影《马戏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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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论坛用户   2021-1-5 13:13   15044   10


今年最期待的电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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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47
《马戏之王》:最高贵的艺术是让人开心的艺术
落木君 原载于幕味儿
《马戏之王》大概是今年北美颁奖季口碑最分裂的一部电影了。

这部由“狼叔”休杰克曼主演的歌舞电影,成本8000万美金的电影在圣诞档上映时,媒体差评连连,首周末票房仅880万。要知道,判定一部电影票房的成败,基本上最重要的就是票房收割力最强的首周末,而这样的首周末票房等于是给电影盼了死刑。

但是!炒鸡戏剧性的是,到了第二周末,这部电影居然不按常理出牌,票房飙升到1500万美元,IMDB的评分也高达8.0,在接下来的几周里,这部片的票房更是一路高歌,截至目前,票房已经超2.6亿美元,在歌舞片中直追去年大热的《爱乐之城》,而且还在不断攀升。

《马戏之王》的票房有多逆袭?举个例子,好莱坞判断一部电影口碑,一半会用北美票房总额除以首周周末的票房,得出一个“乘数”。一般正常的大制作电影乘数能到3就不错了,《神奇女侠》的乘数是4。而《马戏之王》的票房乘数高达12.8,高到了大西洋周刊直接用“astonishing”来形容。目前,这部片子已经成了好莱坞史上第二成功的逆袭案例,而在它之前,影史上只有一部片子有过更不可思议的操作,那部片子的名字是《泰坦尼克号》。

上周末,落木君看了这部骨骼惊奇的电影,看完后我觉得,它的票房成功和口碑分裂还真不是无缘无故得来的。作为普通观众,《马戏之王》是一部值得进电影二刷的电影,因为其中让人目眩神迷的奇观歌舞,太值回票价了!而作为电影研究者,这部电影值得三刷四刷,因为,作为一个独特的案例,它的剧情和现象级的口碑分裂,恰恰和美国当今微妙的社会环境,文化舆论紧密地联系到一起了,值得发好几篇paper。

首先说它为什么票房炸裂,被美国老百姓喜闻乐见吧。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歌舞太!特!么!过!瘾!了!

要知道,自从好莱坞歌舞片的黄金时代过去后,美国老百姓多少年没看到什么唱跳俱佳的歌舞片了,上一个歌舞让人惊艳到高潮的《芝加哥》(落木君心中的歌舞片最佳,没有之一)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就连上一个狼叔主演的歌舞片《悲惨世界》都过去五六年了。相比去年落木君大爱到连写三篇长影评的歌舞片《爱乐之城》,说实话,高司令和石头姐唱功真心不咋地,舞跳得也一般,稍有点专业的地方还是用的替身,被纽大教授吐槽为“没歌舞的歌舞片”。(歌唱得不好,舞跳得不好,那还算什么歌舞片啊摔!)

《马戏之王》就不一样了,作为一部歌舞片,它做到了歌舞片最该做到的事——歌舞让人爽炸天。

举个例子,影片开场的歌舞片段“The Greatest Show”就特别嗨,从一个简单的节奏开始,聚光灯打开,舞台各种奇观景致层层叠加,一个一个的声部加进来,休叔带着高礼帽,穿着超帅的燕尾服,以剪影的形式出现,富有磁性的声音开始唱,配合节奏的流畅剪辑,聚光灯一个个打开的时候,在IMAX屏幕看真的会有一种“Wow!”的感觉,之后,镜头随着休叔,一个个演员的声线加入,汇成合唱,所有演员用百老汇风的歌舞反复“This is the greatest show!”这句双关语的歌词,仿佛是在讲巴纳姆的秀,他的一生,也像是跟观众讲,电影的伟大演出拉开序幕了。

《马戏之王》几乎没有《爱乐之城》式的忧郁抒情的歌舞片段,而是每首都是很嗨的,配器上做加法,演唱的配置上也多配以百老汇风格的合唱,这让整个影片从气势上显得很庞大,舞蹈的难度也更大,有了歌舞真功夫过硬的狼叔和扎克埃夫隆,整个编舞的发挥余地变得很大,新老“舞王”CP共舞的片段“The Other
Side”也是落木君觉得在这部电影里最出彩的。

另外让我很惊艳的是,电影里“胡子女”的扮演者和曾经出演过《断背山》、《海边的曼彻斯特》等文艺片的米歇尔威廉姆斯,前者声线中独特的野性和生机勃勃的表现力真的让人,她演唱的“This is Me”也是这部片子里最好的一首歌曲,可以单曲循环很久还是很感动。后者作为非专业演员,我真的想不到她能唱那么好!真的让人感叹好莱坞演员开挂的专业度!

歌舞爽炸的另一个原因是,本片的歌舞片段,不再是单纯抒情的“咏叹调”,而是很妥帖地穿插在剧情中,加入了一些叙事性强的“宣叙调”(但不是歌剧的那种,恕我掉书袋地挪用名词)。这在传统的音乐剧中很少见到,这种形式上的创新一方面让歌舞电影的独特优势发挥到极致,歌舞可以跨越时空的限制,参与叙事的同时,让叙事更流畅高效;另一方面,避免了歌舞单纯炫技,和故事脱节的歌舞片常见弊端。比如狼叔和米歇尔威廉姆斯从青梅竹马到相爱,到结婚生子的整个故事叙述都是在歌舞片段“A Million Dreams”里完成的。(一曲结束,不仅耳朵怀孕,威廉姆斯饰演的角色也怀孕啦),整个片段显现出教科书级的,比巧克力还丝滑的流畅剪辑,视听效果特别爽快。

狼叔和扎克阿夫隆对唱的“The Other Side”,歌词就是两人从对抗到合作,讨价还价的过程,两人在酒馆里西部片式的对抗试探,再到共舞,这样的词曲和舞蹈内容,本身也是叙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歌舞不仅参与到了叙事中,还放大了叙事的情绪强度。

甚至在一些纯抒情的歌舞片段,比如瑞典夜莺在舞台上唱响“Never Enough”的时候,电影也用交叉剪辑的手法,让歌舞推动故事的前进,台上的女歌手和幕后的狼叔,台下的扎克和恋人,歌词似乎只是在抒情,但也点明了两对人物的关系,扎克和恋人,女歌手和狼叔,都是处于“求而不得”的状态,这种在歌曲中插入多重叙事,让每个歌舞片段在视听享受的同时,丰富了电影的层次,又避免了歌舞和故事“两层皮”的尴尬,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特别想说一下的就是,这部电影歌曲的词曲作者本吉·帕赛克和贾斯汀·保罗,也是去年《爱乐之城》的词曲作者。这两个逆天级音乐天才,去年一年就同时拿了托尼奖和奥斯卡最佳歌曲。很有意思的是,《爱乐之城》是现代戏,却是复古的画风,《马戏之王》讲的是百年前的故事,却是很现代的曲风和舞风。相比《爱乐之城》里爵士风歌曲长旋律线条的精致,清新,略带感伤,《马戏之王》的曲风截然不同,激情澎湃、能量充沛,将摇滚、流行和当代百老汇音乐融为一体,而且每首歌都有略微不同的风格,居然每首都保持很高的水准,词曲作者对不同风格的超强驾驭能力真的太让人惊艳了!

今年《马戏之王》的配乐专辑也是从电影上映就立即冲上了Billboard榜首,而且一下子就霸榜三周。现在网易云音乐上已经有了,落木君和当天去看电影的小伙伴都已经无限循环这个专辑快一周了。不得不说,虽然这部电影整体偏热闹的流行曲风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这张专辑真的是蜜汁耐听,越听越好听,越听越燃,而不会觉得电音和打击乐太吵闹,歌词也是特别隽永,琅琅上口。今年《马戏之王》的主打歌“This is Me”也获了金球奖,并且提名了奥斯卡最佳歌曲,落木君觉得,这对搭档很有希望蝉联奥斯卡,真的是太有才了!

再说说这部电影为什么口碑分裂吧。这部电影最有争议的地方就是,影片的剧情。普通观众可能会觉得,相比电影的歌舞,剧情有点简陋,影评人基本上会被剧情气炸。本片的编剧比尔康顿是曾经编过《芝加哥》的大牛,也是我觉得特别会为歌舞电影编剧的人,细品一下,落木君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其实相当耐人寻味,一点都不简陋,甚至不简单。

《马戏之王》的故事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讲述了一个美国社会特别著名也特别有争议的人物——P.T. 巴纳姆。巴纳姆白手起家,从一无所有,开创世界上第一家“Freak Show”(可以译作怪人秀,或者畸形秀),“怪人”里有侏儒,白化病人,也有同性恋,少数族群,他们被像“动物”一样展览消费,这个“马戏团”里,很多人被巴纳姆用骗人的包装手法营销出去,从被贬损的困境“解救”到了舞台上,成为给观众送来欢乐的艺人。看一下这个剧情就知道,真实生活中的巴纳姆绝不是什么“给怪人一个家”的慈善英雄。在美国,众人皆知的事实是,这种“怪人秀”马戏团里剥削和歧视都相当严重。(最可怕的是,美国现在还有这种吸引眼球的“快手式”秀,落木君15年还在纽约布鲁克林的康尼岛游乐园看到过,简直留下心理阴影!)

而这样的人物,显然是很难被政治正确到草木皆兵的好莱坞接受的,尤其是电影选择了一种超级拧巴的方式“洗白”巴纳姆,把他描写成了一个平等看待边缘人士的追梦者,这就很难让影评人信服了。而且为了拍政治正确的马屁,还把在历史上被不公平对待的“怪人们”描写成勇敢做自己的人群,这个马屁简直拍到马腿上了!巴纳姆那句“与其被歧视,不如拿他来挣钱”这碗消费歧视还要理直气壮的鸡血味道也是相当怪了。

但是,有着拧巴的“政治正确”价值观的电影,为什么会被大众接受呢?落木君觉得,这除了显示出老百姓对政治正确是“口嫌体直”的之外,还因为,这部片子并不能当作传记电影来看,而应该被看作是歌舞幻想曲和梦想的颂歌。真实故事只是电影的背景,这也是为什么,讲述百年之前故事的年代戏,全片都是非常现代时尚的歌舞,这部电影并不叫《巴纳姆传》而是叫《最伟大的娱乐家》也是这个原因。

电影真正想讲的,是白手起家的美国梦,导演格雷西也说,巴纳姆实际上是百年前的乔布斯加Jay- Z。虽然P.T.巴纳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但在导演的想象中,巴纳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先驱。他认为巴纳姆是当代远见者和创业者的先驱,他们是彻底改革社会生活的人从某种角度来说,是“Make America Great Again”。巴纳姆是美国梦的典型,一穷二白的童年,在纽约这个梦想鸡汤味特别强的城市,凭自己的努力和闯劲,甚至坑蒙拐骗的街头智慧,成为能见女王,让上流社会接受的风云人物,导演给这个人物赋予的“只要你努力,你就能成功,没有什么不可能”品质,可以说相当提气了。而现在阶级固化,分裂的美国社会,大众也真的需要一碗这样的鸡汤补补气了。

最后,这部电影剧情中动人的,是它让电影重新回归了“娱乐一下”的好莱坞歌舞电影本质,这点也与去年的《爱乐之城》有异曲同工之处。现实越惨淡,我们越需要视听盛宴的电影来开心一下。百年前,经济萧条的时候,巴纳姆的秀也正是因为这点,大获成功,这让电影有了一种互文性。我想,导演一定很认同巴纳姆曾说的那句“The noblest 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最高贵的艺术是让人开心的艺术。也许这也正是百年之后,导演和巴纳姆一样,花费七年时间,克服困难,拍摄这部电影的初心。从让人开心这点看,《马戏之王》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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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48
我列过一份清单,叫做“给孩子十岁前看的学科启蒙电影”(虽然我离生娃还早…大雾),还像模像样地写过课程大纲:

比如《头脑特工队》讲心理学,《疯狂动物城》讲政治学,《海洋奇缘》讲人类学,《寻梦环游记》讲伦理学……



它们符合主流的价值观,同时也展露了真实的暗黑一角,但这种黑度又是孩子可以接受的

这些电影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用一种恰当好处的叙事方法,用浅显的比喻,给这些看似艰深晦涩的学科,提供了一个通俗易懂的理解门槛。

看过《马戏之王》后,我默默地把它加到这份清单。

官宣介绍说这是一部传记片,取材自美国马戏团始祖P.T.巴纳姆(休·杰克曼 饰)的传奇人生。电影里,出身平民的他,娶了贵族之家的妻子,通过夸张失真的商业营销,创建了惊奇博物馆(马戏团的前身)。

他总是能将惊人的创意,大胆的想法,与完美的执行力结合在一起,寻找奇异人士组建表演模式,给欧洲歌唱家开办美国巡演,又找到合伙人菲利普一起,将生意做大……

成为一代马戏之王。

它对现代传媒的戏剧性处理,以及对社会边缘人群的态度,都是我特别喜欢的。

尤其在对待后者上,它没有将巴纳姆彻底美化成一个立不住脚的大善人形象

他之所以召集这批人到马戏团,鼓励他们登台,就是为了赚钱,这些长胡子的胖女人、侏儒、狼人等,都不过是他利用的对象——虽然《马戏之王》称不上是一部合格的传记片,从电影的独立性上讲,足以构成一部情节合理的叙事歌舞片。



但我最反感很多影评对这部电影的正能量尬评,一个商人利用一群怪异人赚钱的故事,怎么就被他们吹成了追求平等世界大同,人家电影里自己都说了——

“反正怎样都会被笑,为什么不干脆再借着这个赚钱呢?”





在我眼里,这是一个资本与审美博弈的故事,是一个社会的残酷真相被轻歌曼舞包裹的故事,所以,它也是一个适合讲给小孩子听的社会学通俗讲本

电影的核心矛盾,是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在美洲新大陆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崩裂。

独立战争的胜利,诞生了一个区别于欧洲旧大陆的新世界——美国。

但在精神上,这个新生的孩童,仍然无比眷恋着母亲的文化供给。

掌握着主流方向标的,是承袭自欧洲老母亲的old money们,他们骄傲地流连于自己的血脉,这种骄傲表现在推崇欧洲贵族的生活方式,包括房子、穿着、孩子的教育、说话的方式、消遣形式等等。

电影一开头,童年巴纳姆遇见童年查丽蒂,她出生在old money家庭,即使是喝咖啡,也要被严格训练成上流社会的标准范式。

这个镜头是两人第一次相遇,巴纳姆是裁缝的儿子,而查丽蒂,是一个即将被送往贵族女校的大小姐。

喝咖啡的方式,就是一种阶级区分的标志。


成年后的巴纳姆与查丽蒂(米歇尔·威廉姆斯 饰)阶级标记自身,最常见的,是靠吃穿用度。

19世纪的美国不缺有钱人。

新兴的资本主义们开始活跃在社会舞台上。他们有了足够的钱,能够买下富人区的房子,能够雇佣管家、马车和车夫,当然也能够请家庭教师教孩子如何正确地喝咖啡。

所以奢侈的生活,并没有办法真正隔绝old money和new money——凡是可以被轻易模仿的,都不值钱。

你看。

巴纳姆通过马戏团大赚一笔,他在岳父岳母家附近买下豪宅,送自己的女儿上贵族学校学芭蕾……

但掌握了财富之后的巴纳姆,却没有被上流社会接纳,包括他的岳父岳母。


这时候,巴纳姆才意识到,真正挡在阶级之间,坚不可破的,并不是财富。

审美

但资本的力量是伟大的。

巴纳姆的合伙人,来自上流社会的菲利普(扎克·埃夫隆 饰),帮助他拿到了去往白金汉宫觐见英女王的门票。而以英女王为代表的欧洲贵族,正是美洲old money们的精神源头之一。



这样做确实帮助他们名声大振,但真正起到作用的,是巴纳姆在英国请回了欧洲歌唱家,瑞典夜莺珍妮·林德(丽贝卡·弗格森 饰)。

因为歌剧,是被上流社会认可的最高雅艺术之一。



而马戏团,即使是一个日进斗金的马戏团,在old money眼中,也不过是上不了台面的把戏。

为什么马戏团是粗俗的,而歌剧是高雅的呢?

有一个解释,揭示了真相。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曾在《区隔:一种趣味判断的社会学批判》里隐晦而又有力地提出:所谓的高级审美是掌握有文化霸权的人用以区隔不同阶级的标志。

以巴纳姆为代表的new money们,虽然赚了钱,甚至可能是比old money更多的钱,但他的女儿去贵族学校上学,却被同学嘲笑“身上一股子花生味”——花生在当时是穷人们最爱吃的零食。


巴纳姆的两个女儿用布迪厄的理论,这群人虽然很有钱,却没有进入更高阶级的符号凭证,因为他们的金钱资本尚无法转变为文化资本

所以即使巴纳姆自以为功成名就,他的岳父岳母依然看不起他;但当他请回了瑞典夜莺,他的岳父岳母竟然主动找他说话,上流社会的其他贵族们也纷纷和他套近乎。

此时,他顺利地操纵自己的资本,转化为了文化资本,但他靠的,是融入,而不是叛逆。

他去面见英国女王,是因为他知道,女王这个符号是old money们心中的图腾之一;他带回瑞典夜莺,是因为他知道,歌剧明星,才是上流社会最欣赏的艺术家。

每一个人都向往阶级的晋升,而财富的拥有量,在达到一定量级之后,对于满足个人消费需求的边际效应会急速下降,所以很多人更渴望的,是通过摆脱和重塑身上的文化符号,达成一种内心认同的阶级区隔。

这就是布迪厄所说的“差异性”和“优越感”。

巴纳姆所作的一切,方向都正确,结果都合乎其愿。

当他依靠这些行为,看上去似乎成功地融入上流社会,摆脱了自己的暴发户形象,他也必然急不可耐地摆脱过去的印痕。


他的光环,来自于英国女王、瑞典夜莺,而不是来自于依靠马戏团而赚到手的new money。

他把马戏团的老员工们拒之门外,不让他们进入宴会大厅,因为他知道,这些人在上流社会眼中就是下等人,如果他和他们站在一起,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到这里为止,巴纳姆演示了一个阶级晋升的范本——

如何聚敛资本,如何营销大众,如何将资本转化为文化资本与话语权,如何与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然后呢,再回过头去批判定义中的次级文化符号。

——没有办法,批判本身就是趣味判断和趣味区隔的必要组成部分。

对于巴纳姆而言,就是放弃马戏团,转身带着瑞典夜莺去全美巡演,从而给自己重塑阶级标记。

以上才是真实的世界,而至于主角幡然悔悟,重新组建马戏团,是给孩子看的童话。





影片结尾上映着巴纳姆的名言:“The noblestart is that of making others happy”(最高贵的艺术是让人开心的艺术)

而“开心”正是通俗文化区别于高雅文化的一大特点。

古典精神中一直保留古希腊悲剧的胎记,艺术当然不仅仅来源于快乐,也来源于痛苦。

但在19世纪的美国,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或者说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随着政治上民主的不断推进,与经济上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有过无数次不见硝烟的战争。

后来的结果,我们都知道——

前者赢了。

但后者输了吗?

当然也没输,布迪厄说“所谓的高级审美是掌握有文化霸权的人用以区隔不同阶级的标志”,是因为直到如今,审美依然被用来作为阶级区隔的标志。

文化圈子里有多少条鄙视链至今流传。

说到底——

一切文化的战争,都是资本的战争。


4#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49
受小可爱邀请,去看了他提的马戏之王和南极之恋二选一的马戏之王,本来是抱着无聊的心态去看的,特意买了夜场包场,带着我心爱的保温杯和枸杞红枣姜茶,没想到看完身心愉悦。最近看的电影总是会让人想哭,但是马戏之王却是让人完全身心投入的开心旅程,先给小可爱的推荐点赞,然后说几点有趣的电影细节。

请大家一定去看IMAX,身临其境的马戏表演+百老汇表演才是真的让你开心或者舒适的点,越震撼越有感触。这个电影,说实话能在电影院看到就是赚到。以后在电脑上看这个电影的人会无限羡慕你们曾经在电影院看的经历,相信我。我每次看狼叔和罗素小雀斑安妮海瑟薇演的悲惨世界的时候,都无比羡慕他们在电影院看的人。

1.休杰克曼狼叔,不是第一次参演歌舞剧哦,他之前的在2012年的时候拍了悲惨世界,和我的男神罗素、女神安妮海瑟薇一起,在该剧中他们都露出了非常高得歌剧舞剧天赋,所以不用觉得惊讶,狼叔就是这么多才多艺。他曾经获得过两次托尼奖(音乐剧界的奥斯卡哦),他负责唱的片中曲(the greatest show的时候,身体还是刚做完手术,为了去让福克斯定马戏之王这个戏的项目,他在术后48小时内就去唱了这首歌,唱完的时候伤口都崩血了,这很金刚狼。) 分享Keala Settleh/Hugh Jackman/Zac Efron/Zendaya/The Greatest Showman Ensemble的单曲《The Greatest Show》(唱崩血这首)
The Greatest Show - Keala Settle/Hugh Jackman/Zac Efron/Zendaya/The Greatest Showman Ensemble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
2.男二号扎克,很多90后是不是感觉很熟悉?他和狼叔在剧中的流行节奏对唱,真的又帅又好听,完全把之前说扎克江郎才尽的留言打破,全剧最好听的歌TOP 3,节奏感,加上两两飙戏对决的酣畅淋漓的感觉,这段剧情看完让人有种看了谍战飙车戏或者枪战戏的快感,充分的表现出了两人步步为营,博弈影响的场面,太有爱了,以至于最后男二冲到火场里去的时候,狼叔还去救他,还是公主抱哈哈哈。
分享Hugh Jackman/Zac Efron的单曲《The Other Side》(这段戏里面的那个手速很快配合他两配合得特别好的酒保,可不是一般人哦,他为麦当娜夏奇拉蕾哈娜鲍勃迪伦扎德黄老板等都拍过MV哦,和马戏之王的导演还是好朋友,是个非常资深的dancer出演过舞出我人生3,还是狼叔的舞蹈老师~
The Other Side - Hugh Jackman/Zac Efron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
哈哈哈他是歌舞青春系列歌舞剧的男主角啊!小时候每个周六央视电影频道的佳片有约会有连续几周都放同一个系列的电影,蝙蝠侠和歌舞清楚都是那个时候看的。歌舞青春错误的让我认为高中时俊男美女载歌载舞的青春活力阳光时尚舞台,直到我自己上了高中,摸着肚子上得肉,看着大家在艺术节跳民族舞的时候,不禁感慨,歌舞青春真的是非常好的青春歌舞剧了,它影响了我对一个年龄段的期望。


她和女三这段为了爱情而唱的歌让他三分钟学会空中飞人,网易云有个评论说得好,看他两因为各自的身份失之交臂,后来又因为患难见真情不愿错过对方的时候,想起了泰戈尔的那首诗:
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 那你也会错过辰星 纠结彼此的过去太没意义 不如把握好现在 好好在一起 抱着在一起一辈子的心情 一起解决所有的困难,只要爱在,就不会输。
分享Zac Efron/Zendaya的单曲《Rewrite The Stars》
Rewrite The Stars - Zac Efron/Zendaya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3.有朋友圈老是吐槽说这部剧里面没有一个女演员好看,最好看的居然是长得像Katy Perry英国女王哈哈哈。
请不要忽略马戏之王精彩庞大的女演员阵容!
3.1女主米歇尔,可是演过断背山,海边的曼彻斯特,禁闭岛,蓝色情人节
等豆瓣高分电影的,别看她长得老但是是真的有戏。(好了两句话介绍完女主我真的很偏心了)
3.2至于女神瑞贝卡,那就真的是必须配张图来介绍了,全剧最有张力最让我震撼的点居然是瑞贝卡的这段独唱,当然,因为瑞贝卡演的角色是欧洲顶尖歌剧艺术家,所以虽然她在片场是真唱了,但是为了节目效果,还是找了loren allred来做了声乐部分的演出,loren是美国之声的优秀歌唱选手,推荐她的另一首歌给大家(you know i'm no good)。但是就是因为瑞贝卡的片场真唱加上优秀的演技,在imax的情况下你感受到的是她的真挚和用心的演唱,以至于我在看的时候都被震撼了,之前一直理解不了为什么有些人看演唱会会哭,看了这一段之后我居然理解了。
分享Loren Allred的单曲《Never Enough》
Never Enough - Loren Allred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
下面请看女嘉宾瑞贝卡的VCR:分享鹏鹏i苹果的视频《#电影马戏之王#原声Never Enough的歌词MV发布!》
#电影马戏之王#原声Never Enough的歌词MV发布!可惜剧中女神沦为男主追求名利的工具,但是还好,从侧面体现了男主对爱情和家庭的忠贞,不算亏。男主听这首歌的时候眼里的眼泪和微张的嘴说明是对女二有欣赏的,但是也是单纯的对艺术的震撼,他能够发现和赞美别人的美,包括那个大胡子女人。但是他自始至终,只爱他妻子一个。
女神瑞贝卡的代表作:电视剧集:白王后,维兰德,电影跑调天后,异星觉醒(本来想说异星觉醒烂片的,但是实在是扛不住瑞安和杰克太帅了所以我当时给了4.5星)
3.3接下来要介绍一下大家觉得似曾相识的第三位女演员了

赞达亚,说起她的代表作,最近能让国人熟悉的是2017年漫威重启的蜘蛛侠了,她在里面演男主角的同学,一个冷静成熟对小孩翻白眼的天才少女。再往前追溯的话,大家会觉得她熟悉是因为她在霉霉泰勒斯威夫特的bad blood mv里面出现过哦,她也算是泰勒的好友之一,身材高挑,很上镜。
如果再往前追溯的话,他是傻脸赛琳娜的伴舞,这个算不算? 赞达亚也是迪士尼科班出生,会唱会跳,之前演过很多偏幼龄化的影视作品,但是为马戏之王做铺垫的有重要意义的事她出演过舞动芝加哥,有歌舞剧表演经验。
有没有人觉得她有点像奇迹男孩里面的聪敏的黑人小女生?哈哈
4.最后要着重把点放在一首歌上作为答案的压轴点,this is me,目前已获得金球奖最佳原创歌曲奖。
这首歌的高潮部分很像以前听的一首英文老歌,不知道是后街男孩还是西街男孩的好像是。这首歌在宣传的时候是钱婆唱的,她经历了性侵,威胁,官司失败,报复,颓废,变胖后坚决地坚强的站出来,唱了this is me。
不过在剧中,是马戏团成员胡子女带着团队一起唱的,我一开始以为是歌手录唱,后来才发现居然是真的是那个胡子女唱的,而且她还是个唱歌家演戏非常成功的双栖明星,keala settle。她最早是2011年开始演音乐剧,被提名过圈外剧评人奖,托尼奖和剧评人奖,和梅姨一起出演过瑞奇和闪电。
这首歌就是经典的震撼和鼓舞风格,有种kelly的stronger那首歌的励志感,what odesn't kill you makes you stronger,stand a little taller, doesn't mean i'm lonely when i'm alone!
这首歌唱到,
When the sharpest words wanna cut me down,
锋言利语袭来之时,
I'm gonna send a flood gonna drown them out,
我将排山倒海将其击退,
I am brave, I am bruised,
我勇敢过,我受伤过,
I am who I'm meant to be this is me,
我注定与众不同,
Look out 'cause here I come,
我将卷土重来,
And I'm marching on to the beat I drum,
我将重整旗鼓,
I'm not scared to be seen,
不惧言语不畏世俗,
I make no apologies this is me,
勇往直前至死不屈。

就如歌词所说, 银行不会抵押快乐,报纸从不书写艺术。嘲笑需要付费,欢笑永远价廉,马戏不需屋顶,爱情可以升空。无论你是满脸须发的灵魂歌者、手持盾矛的侏儒将军、两米高的爱尔兰巨人、五百磅重的超重肥男,是连体婴还是毛发人,当你挺直脊背唱起这就是我,那份骄傲就会从19世纪的帐篷里穿越,那歌声便会改写星河。
分享Keala Settle/The Greatest Showman Ensemble的单曲《This Is Me》
This Is Me - Keala Settle/The Greatest Showman Ensemble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无论我在那里,我收到什么样的指责和轻视,无论我喜欢男生还是女生,无论我有钱没钱,有没有朋友一起,有没有父母在身边,现在的努力过的,热爱生命的,想好好活下去活出自我,活出精彩的我,this is me。

5.最后插播两个彩蛋:
1.演暹罗连体人的亚裔丹尼尔松,真的蛮帅的哈。
2.整个电影里面男主的商业意识和创业意识都非常强,让人钦佩,商业的头脑和点子也非常的新奇,但是有句话让我耿耿于怀到现在哈哈哈,他在马戏团的楼付诸一炬的时候说了句:不应该重建一栋楼,因为在曼哈顿投资房产太不明智了。
我:

曼哈顿啊,和陆家嘴还有香港并称全球三大宇宙中心了哈哈哈,曼哈顿岛是纽约的核心区域,在五个区中面积最小,仅57.91平方公里。但这个东西窄、南北长的小岛却是美国的金融,美国的500家公司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把总部设在曼哈顿。7家大银行中的6家以及各大垄断组织的总部都在这里设立据点。这里还集中了世界金融、证券、期货及保险等行业的精华。位于曼哈顿岛南部的华尔街是美国财富和经济实力的象征,也是美国垄断资本的大本营和金融寡头的代名词。这条长度仅540米的狭窄街道两旁有2900多家金融和外贸机构。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均设于此。华尔街差不多已成了纽约金融区的同义语,而实际上金融区的范围还要延伸到华尔街以外的地方。
每次12点开始写答案说1点睡,都会写到两点多,如果你看过电影,记得给个赞,让更多的人接触到这个电影,不容错过。
5#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0
“你不懂,你怎么可能会懂”

音乐、歌舞、画面、各方面都没得说,但整部电影吸引我的,其实不是绚丽的画面,不是精彩的歌舞,也不是鸡汤的剧情,而是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身上展现的略带残酷的“真实”

很多人身上都会有过度补偿的心理,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一个人越缺乏什么就越炫耀什么”

因为无人在意,而过度表演
因为缺爱,而变得滥情
因为贫穷,而唯钱至上


而在巴纳姆身上最需要补偿的,是认可。

由始至终我们都可以看出巴纳姆与妻子的不同,

他的妻子出身上层
自幼便是父母掌上明珠,从小锦衣玉食,万千关注,注定做一个富家千金,有时候,见识过最好的,也就能接受最差的。有父母的爱,有丈夫的爱,有女儿的爱,她富足的不只是外在,更多的是内心。
而巴纳姆出生递低贱,是裁缝的儿子,父亲病死后他就流落街头,靠偷靠抢、靠施舍才能勉强度日。对自己心爱的女孩只能遥遥相望、表达爱意换来的是对方父亲的巴掌和羞辱。

妻子的心里是有阳光的,因为有光,她才能看到真正通往幸福的道路,

而巴纳姆心中是灰暗的,仅有的微光来自自己的妻女。

当女儿说想嫁给圣诞老人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多么有趣的愿望,

当女儿说想要一双芭蕾舞鞋时,他却沉默了,多么现实的愿望。

他很怕,怕女儿像幼时的自己那样,想要一双舞鞋的时候,脚上只有一双开边的破鞋。很怕她会像昔日那个穷小子一样在泥泞的街头食不果腹无人注视。

所以他开始补偿。

你们说我没钱,那我就赚钱,

你们说我不入流?那我就打入上流,

你们说我低俗?那我就给你们看看真正的艺术

家财万贯,出入上流,名家在旁,在岳父家旁住着超出自己负担的夸张别墅。

一切的一切,只为了一句认可。

而且,他也成功了。

“即便家财万贯,你依然是那个穷裁缝的儿子。”

老丈人的一句话在他最辉煌得一刻,刺中了他最脆弱的神经,像童年时的那个巴掌般将他打回现实。

然后我们可以看到,

他青筋绽现,他低声怒吼

“滚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已经是人生赢家的他会因为岳父的一句话而如此失态?

我想,他也在问,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我家财万贯,我获女王邀请,我步入上流社会

为什么我做了一切的一切,

可你还是不愿拿正眼瞧我!

妻子安慰他说,够了,这就够了,有我们在一起,就是幸福了,你的坚持我都懂。

不,你不懂,你怎么可能会懂,从小不愁吃穿的你怎么可能会懂,出生在阳光下的你怎么会可能会懂,

“他们视我父亲为粪土,他们视我为粪土”

我不会再让他们视我的女儿为粪土!

这才是巴纳姆想说的那句话。

我想看他的挣扎和蜕变,我想看他在突破童年的阴影破茧重生,我想看那个在街头中孤苦伶仃的小孩自己将手伸进阳光中。

但是很遗憾,或许是出于政治正确,或许是电影时长限制,让巴纳姆的转变都来得太快太突然。

港版将这部电影译作《大娱乐家》莫名其妙的觉得很符合,

就像陈奕迅在歌中一度唱出的那样:

搏人们看看我算病态么?
6#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1
二刷归来,比第一遍还震撼。。。







第二次只看制作,很多时候都想不出这得怎么拍啊。。。
作为职业电影人,看得内心羞愧和汗颜,的确没有任何可吹牛逼的资本。。。

七年前,有一次工作会议结束,我自己从LA飞到曼哈顿待了两周,其中七天,连续每天一场百老汇的show。。。
那年Tony Award最佳给了《孟菲斯》,在现场看得哭得稀里哗啦,还看了当时大热的几出剧,什么Jersey Boys,In the Heights,American Idiot啥的,还有两部根据普利策奖作品改编的,我忘记了名字,总之一周看戏花了不少钱,我知道不会经常来,所以也舍得。。。
那一周在Broadway 和 Off Broadway来回打转,每天经过一个戏院,晚上门口都堆着一堆人,看了海报白知道Al Pacino正在里面演威尼斯商人,剧场外都是等散场的粉丝。。。

百老汇造梦的能力不比好莱坞差,两者合体会怎样?
去看《马戏之王》就知道了。。。


另外,关于电影主人公P.T.巴纳姆的原型人物历史故事,请参见@talich写的文章:
http://mp.weixin.qq.com/s/zO1R7uiUq5vdT9tgCYBxHg
————————

以下是原答案。。。





听歌,看跳舞,其他别想太多。。。

Hugh Jackman从第一个镜头帅到最后一个镜头,简直让任何人不能不爱他。。。
演唱角度,让我想起《悲惨世界》,但这次比悲惨世界还多了跳呀。。。

总之,就是帅,帅,帅,跳得为好,唱得也好,然后你就明白了好莱坞为什么这么有魅力,因为好莱坞可以吸引到全世界最优秀的演员,不会讲英语的教你英语,站在面向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你的魅力。。。

不过故事剧情和人物传记角度,建议可以直接忽略,不然你会得到跟《至暗时刻》一样的体验,去网上搜一下原型人物历史真实故事后,回来再看电影,你一定发出“我勒个大草”的感觉。。。
所以这方面,只要较真儿,槽点无数。。。
此部分,各位自己网络搜索,不多废话了。。。

这个片子就是看演员的歌舞表演,不只是Hugh Jackman,而是舞台上背景里几十个演员,随便一个,都应该至少十年到二十年专业舞台苦功磨练出来的一流舞蹈演员,或者多年百老汇经验出来的演员,能唱能跳。。。

我曾经追看真人秀So You Think You Can Dance十几年,真切感受到美国爱跳舞的年轻人得有多拼,争取一个舞团和进入百老汇的难度,所以这种片中,目前好莱坞是全世界无敌的。。。
宝莱坞的歌舞魅力应该是另一个方向。。。



电影开始前二三十分钟,都是套路,听歌开心就好,我也看得不甚投入其实,但其中瑞典小夜莺那个角色终于站在舞台上,唱了《Never Enough》,一张嘴,我就停下玩手机,注意力被拉回来。。。
然后就听傻了。。。
这首歌对我是全片的高潮,足以让我这种本来不走心的观众也能投入进去了。。。

Loren Allred《Never Enough》(《马戏之王》电影插曲) http://url.cn/5cNR9vh @QQ音乐

Rebecca Ferguson的确很美,不过比《碟中谍5》里看上去老了一些,更消瘦了,她在那部碟中谍中太惊艳,然后就彻底记住了她。。。
她在《马戏之王》里这首《Never Enough》应该是全片少有不是自己真人演唱的,因为这首演唱难度也太大了。。。
但贵在“对口型”表演得太好,真是潸然泪下呀。。。

最近另一个“对口型”的顶级表演就是《神秘巨星》里小姑娘的歌,基本都是对口型,因为这个时候演技更重要,像狼叔这种什么都能自己来的顶级水平演员,实在实在太少了。。。

Meghna Mishra《Nachdi Phira》(《神秘巨星》电影插曲) http://url.cn/5F1pQEt @QQ音乐


大家可以听听上面这首顶级“对口型”作品。。。
也是一个可以让人浑然忘我的段落。。。

所以狼叔这种演员太珍贵了。。。
所以我是不太舍得批评这种电影,因为观影非常令人愉悦。。。

看个开心吧。。。
看完自己要是手欠看人物历史,你会各种感谢制片人和狼叔把故事讲得这么真善美哈哈哈。。。



上图是《马戏之王》原型人物P.T.巴纳姆照片。。。
狼叔老了也只会越老越帅吧。。。
7#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2
如果我们看过太阳马戏团的现场表演,观影体验会更好。
(我觉得把Circus翻译成「马戏」,内地翻译成《马戏之王》容易误导很多国内观众,本片港台译名《大娱乐家》更贴切一些。太阳马戏团现在的表演里,已经基本没有动物参与表演了。)

《马戏之王》基本就是一个歌舞秀+杂耍秀,「剧情」和「传记」元素都在为「歌舞」元素服务,凡是有冲突的都尽量削弱。所以很多剧情和传记片观众都在吐槽本片的孱弱情节和单薄人物。但是,如果我们是去看歌舞秀,那么本片真的没什么可抱怨的,绝对震撼人心。
推荐看IMAX版,从头到尾都是wow!的体验。

从剧作角度来看也很有意思。这个电影基本是按照轻歌舞秀节奏推进的。我们甚至可以对比着The Greatest Showman 的原声专辑基本还原整个故事。

1、开场表演
要先声夺人、生动活泼、对话尽量少。让观众进入并适应故事环境,通过观察人物的行为及所处的环境来了解人物。
开场是将观众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割裂开,邀请他们进入故事的世界,需要一些富有戏剧性、令人兴奋的、或充满视觉奇观的东西,让观众进入故事的设定和逻辑框架内。

【开场秀的重要性。 The Greatest Show 】

2、独台表演
要比开场更有趣一些。理想状态下,每一个节目都应该比上一个节目好,直到结束。
第二幕相当于主导观众进入故事的一个序列,从情感上与主角的欲望建立联系,知晓故事中的主要人物,让观众将自己的情感植入到故事中。

【巴纳姆的青梅竹马往事,进入狼叔和妻子在天台上的歌舞场景。 A Million Dreams 】

3、全台表演
为观众营造一个可沉浸其中的世界。一旦将主角和观众的情感建立起联系,就是时候将他们推入到一个全新世界里,登上全新舞台了。

【巴纳姆马戏团的第一次演出。  Come Alive 】

4、上半场的高潮
至关重要的一幕,上半场的高潮,仅次于接近故事结束时的高潮表演之外最令人期待的节目。通常规模较小,但需要一个震撼的结尾,给观众留下强烈的情感刺激,如悬念、惊恐或大笑。

【巴纳姆在小酒馆说服搭档扎克·埃夫隆加入。 The Other Side 】

5、上半场的精彩收尾
观众在期待幕间休息,但为了一个精彩收尾,通常是一场人数众多的华丽表演,传递积极乐观的精神,让观众在休息之前得到最后的娱乐和放松。

【瑞典夜莺加入巴纳姆马戏团的首秀   Never Enough】

6、故事拉开大幕
是再次掀起节目高潮的必要环节。通常是「单人演出」,形式简单,但充满激情,节奏也较快,作用是让观众的注意力尽快回来。
在电影中,起到加快节奏的作用,而且让画面生动。电影通常会在这个地方安排一场追逐、打斗的戏份,《马戏之王》在这里安排的是一场双人歌舞。

巴纳姆搭档埃夫隆和黑人女友的表白,歌舞伴随杂耍表演,我最爱段落之一。【 Rewrite The Stars】

7、回归全台演出
通常是场面宏大的喜剧小品或著名戏剧的浓缩版。是晚会上的「硬菜」,但要为后面的特色菜留出空间。
电影中,一场宏大的追逐或动作场面后,会安排一个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将主角的内心冲突提升到截至这一刻的最高。

【马戏团众人目睹上流社会的大门在眼前关上,开始愤然跳舞,自强不息。 This Is Me 】

8、即将谢幕
高潮场景,是观众等了一晚上的时刻。它必须轰动、壮丽,远超之前台上的所有表演。在某种程度上,高潮场景要和之前几幕中的情感相呼应。
电影中,这是为了这一刻在之前所积累的所有情感和紧张气氛的最终宣泄,改变并引导观众发现自己身上有新可能性的一刻。

【巴纳姆在小酒馆中灰心丧气,马戏团众人前来鼓励。小酒馆歌舞秀。   From Now On】

9、最后一幕
观众已经获得了他们的体验,并开始准备退场。但表演需要一个完美的结局,让观众能够延续并带着之前情感爆发后留下的美好幻觉离开。
电影中,这是故事的结束,观众从旅行中得到的纪念品。但无论如何,不要拖延,要迅速地将舞台打扫干净,不要让观众的幻觉泡泡太快破灭。

【最后又来了一遍 The Greatest Show  但这次是缩减版,呼应主题,唤起情感和氛围。 】


另外推荐talich所著的《娱乐的逻辑》,其中对巴纳姆马戏团的历史有着详尽介绍。
史上最牛的娱乐之王,今天所有的营销套路他都玩过了
8#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3
看电影前看了太多负面评论了。
带着很低的预期去看的。

我真觉得……还不错啊。
尤其是歌舞部分,拍的真是好啊,比《爱乐之城》好太多了。

故事层面,确实………俗套了一些,以至于多数段落都是可预测的。

不过还是得说,一部歌舞题材的电影,歌要是不好听,基本上就没法看了。从这一点上,《马戏之王》做得真是太好了。
9#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4
过年抽空看了iMax版本。
精彩的歌舞秀,每个演员都充满了活力,跳舞时,只看到艺术的激情,没有世俗的束缚。
就像一边饮酒一边读书,喝高后飘飘然,暂时把烦恼丢在一旁。
电影说了一个简单道理:无论自己天生如何不足,都要保持自信,克服凡人的歧视,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真心希望我国能够有越来越多的观众喜欢歌舞剧,这样我们国家才有诞生歌舞剧的土壤。

意外发现Zendaya(赞达亚)很美,不同于金发碧眼、温文尔雅的美女,也不同于波涛汹涌、媚眼如丝的肉弹美人,非常独特,看到她就移不开眼球。
10#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5
我要狂吹《马戏之王》,狂吹休叔Zac和赞达亚小姐姐。
  这是继我看了八百遍的《歌舞青春》后第二部叹为观止的歌舞剧。从开始到结束,每一个首歌每一分钟的剧情都好到没话说。
  休叔,一个完全看不出来有五十岁的人,我闺蜜说他看起来根本只有三十。从青年演到中年人,毫不违和。无论是跳舞还是唱歌都看的我目瞪口呆。
  赞达亚小姐姐,返校季的时候对她还没有太深的印象,马戏之王真的完全惊艳到我了。一个眼神都骄傲而自信的让人惊叹。
  巴纳姆,当之无愧的马戏之王。
  狂吹这部电影。
  以及, 我尼玛!!!男二居然是歌舞青春的男主!!!全程看他眼熟愣是想不起来是谁。我靠,扎克埃夫隆已经变的让我认不出来了。
  对了,坐我旁边的小哥哥还把休叔认成了妮妮。
  有空二刷!!!!!
  贼鸡儿兴奋。


11#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5 13:13:56
有两个细节印象挺深。
一个是巴纳姆功成名就之后,依然被“上流社会”鄙视,他的女儿被嘲笑“一股花生味”(吃花生是马戏团观众——也是审美堪忧的下等人的符号)。所以说穷人就是原罪,出身就是原罪啊。让我想起了东晋时,陈留阮氏嘲笑陈郡谢氏“新出门户,笃而无礼”(《世说新语·简傲》)。要知道,淝水之战谢安谢玄立下了多大功劳啊,没他们那群偏安士族脑袋早就被苻坚砍下来当夜壶了。但是你再大的功劳比不上我纯正的士族血统,该歧视你还是歧视你。另外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美国最早就是被老欧洲讽刺为“没有底蕴的暴发户”的。现在风水轮流转,old money也终于有资格去嘲笑new money了。卢梭说得好啊,我们通过一次又一次革命打破了政治血统的世袭,但是资本血统的世袭依然是一个问题。
另外一个是,谁歧视马戏团那群“身体有缺陷”的人们最厉害呢?流氓无产阶级。许多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欺负无产阶级往往是最凶的。白人工人抵制黑人工人,本地打工仔歧视外来务工者,基层工头往往是压榨工人最凶的(资本家反而却往往“慈悲为怀”)。这有一种“皈依者狂热”的感觉在里面,也是人性都要强行去找优越感,就好比朋友圈里面分享“我拉黑了所有的穷人”这种文章的基本都不怎么富一样。所以说啊,没有先锋队的领导,无产阶级往往会滑向流氓无产者,在不断的内斗与消耗中走向绝望的一生。
电影的结尾我挺喜欢的,身体缺陷者、黑人、上流社会的儿子、从底层社会爬到上流社会又回归大家庭的人欢聚一堂,说明了什么道理啊,很简单,说明了这个世界不需要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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