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入账历史成本法需要每年做披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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龀yS快満   2017-8-22 21:56   3771   1
大楼入账历史成本法需要每年做披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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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GuQufQBGf  2级吧友 | 2017-8-25 14:16:11
历史成本原则(principle of historical cost)亦称原始成本或实际成本原则,指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应以经济业务发生时的取得成本为标准进行计量计价。按照会计要素的这一计量要求,资产的取得、耗费和转换都应按照取得资产时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负债的取得和偿还都按取得负债的实际支出进行计量计价和记录。资产减负债诉所有者权益自然也是历史成本计价的,有别于报表日的重置价值、变现价值和市价。
采用历史成本原则的初衷是认为资产负债表的目的不在于以市场价格表示资产的现状,而在于通过资本投入与资产形成的对比来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这种对比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内容用途:
历史成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取得的各种财产物资,"应以其购进或建造时发生的原始成本即实际成本入账,并以此作为分摊和转作费用成本的依据。当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按实际成本计价,能防止随意性,使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便于了解和比较。
历史成本原则主要用以确定财产物资的入账金额。
例如,2008年1月1日购买一栋办公楼,共耗资金500万元。那么记账时,该大楼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500万元入账。假设,2013年1月1日该大楼的市价已达1000万元,此时,仍不对其原来入账的价值进行调整,而在账面上仍为原来取得该楼的实际成本(也即历史成本)。应注意,按此原则,也并非绝对不能调整账面价值。比如,该拟将该楼拍卖转让,因而要进行资产评估,此为特殊情况,可以调整。
历史成本原则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有其合理性:
(1)历史成本是场买卖双方在市场上买得的结果,反映当时的市场价格,符合发生原则;
(2)历史成本有原始凭证作依据,具备可验证法;
(3)历史成本数据易于取得,简便易行,并与实现原则相联系;
(4)历史成本计价无须经常调整账目,可防止随意改变会计记录,维护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历史成本原则的局限性:
当物价波动较大或币值不稳定时,历史成本就不能真实体现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影响当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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