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17年10月30日老回起诉三星在广州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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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1024   2021-5-23 19:47   12237   5
庭审过程持续了两个小时左右,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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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3 19:47:05
下面是我在庭审现场记的笔记,终于解禁了。。
↓法院门口



↓法院等候区



↓旁听人员签到处



↓旁听证



↓记了好几页笔记



5#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3 19:47:04
作为一个在国内维过2次权的人,特别佩服老回。

第一次维权是怼东航,当年东航有个条款,一旦输入身份证号码错误机票就作废,我当时订了3张票,输入同样的身份证号码,结果1张显示正确,还有2张居然错误了。这怎么可能?要错也应该一起错啊。为了这件事我给东航打了好几个电话,还跑到机场柜台去找他们,毛线用都没有,人家就是态度强硬的表示,「系统显示2张票出错,你可以选择退票,扣除70%(还是80?好几年前的事,忘记了)手续费」

那是我第一次自由行,啥都不懂,而且快到出发时间,只能花一千多退票再去订其他航空公司的票。然后我突然发现,人家公司的购票页面居然可以自行修改身份证号码?说明东航的规定是霸王条款嘛,所以我马上去消协网站上洋洋洒洒写了一封投诉信。

我运气比老回要好,东航2天之后就打电话过来,说可以后台操作改号码。我说票都退了,还怎么改?我也不在乎那点钱,也不指望你们道歉,但这种条款难道不应该废除吗。那个打电话来的没说啥,但几个月之后我再查,发现真的可以修改了。那个瞬间特别开心,虽然我的钱没了……

因为维权成功,所以后来我爸和一堆亲戚去新加坡团队游被骗了几万块买祖母绿项链的时候,我直接就去消协投诉春秋旅行社,还很天真地和他们说,没事哒,我当年东航维权就成功了,消协会管的。结果消协倒真的让春秋处理了,但我也被我爸教育了,他说你知道亲戚们怎么说你吗?喜欢搞事情。

被人骗几万块我帮你们要了回来居然还说我搞事情……




我写这么多自己的经历就是想说,别看社区拥护老回的多,其实在国内是缺乏维权观念的,站出来的人甚至会被指指点点当成奇葩。我倒还好,就是被亲戚们背后说说坏话而已,但是这一年来,网上有些人怎么酸 @不老的老回 的,大家都看在眼里。

金庸曾经说过一段话,翻成现在的话就是精神韦小宝无法理解萧峰最后的自杀。

生活不易,面对同样的事选择妥协是个人的自由,但不要上窜下跳地试图通过攻击老回别有用心来证明这个世界上都是和你一样的人。

老回执着地有些傻,但这个社会就是靠他这样的人一步步往前推的。
4#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3 19:47:03
排队靠太后,被分到了视频庭,就是在另一间屋子里,通过实况视频观看庭审。


书记员敲键盘的声音特别响,对视频里的声音影响挺大的。其他人说话的时候,听起来都有些费力。唯独老回说话的时候,声音实在太洪亮,字字清晰。
不过老回滔滔不绝的语速实在可怕,技艺纯熟的书记员也多次放弃,实在跟不上了……只好等老回发完了言,审判长再帮老回总结一遍主要观点,这时再让书记员记下来。
只在影视作品里看过庭审的我感到新奇的是,老回会和审判长抢话头。即便审判长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老回一定会坚持完整表达完自己的观点。
整场庭审给我的观感,像是一堂严肃的数学课里穿插着艺术课。每次老回发言的时候就是整个课堂的气氛为之一变的时候。
比如最后审判长问是否接受调解的时候,老回吼了两个字,「不谈!」
全场都乐了——两个庭都乐了。


有法律专业的朋友说,在法庭上应该讲法言法语,像老回这样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还会说一些让审判长评价说「这和本案没有关系嘛」的内容,在法庭上是没有用的。
其实老回挺清楚自己的一些发言并不能在法律的辩论上做出实质性贡献。但在场坐了那么多旁听群众,那么多媒体人员。老回的话是说给他们听的,也是通过媒体,说给外面的世界听的。


关注了这个事件这么久,我到庭审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从一个「案件」的角度来思考过这件事。
法庭上,三星律师辩解说,当初宣传国行版Note7是安全的,是因为当时三星相信,国际版Note7用的另一种电池,是该款手机在国外发生爆炸的原因。
我便想起另一个有趣的案件。
好几年前有一条新闻,说的是意大利的几名科学家,因为没能够预测2009年的拉奎拉地震,被判处过失杀人罪。
新闻的评论区一片哗然,感叹意大利反智如此——我们都知道,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地震是不能预测的。怪罪人家没能办到一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实在太过愚昧。
然而后来的补充报道才说清了真相:
从一开始,这起案件主要内容都围绕一个电视采访展开,这个采访在2009年3月31日危险评估委员会会议开始前录制,但是在会后才公开播出。采访当中,德·贝尔纳迪尼斯说:「地震学家们告诉我,由于地层在连续释放能量,所以不会有大地震的危险。」
……
检察官指出,这场审判与「地震是否能被预测」没有任何关系——在224页的起诉书中,检察官指控的是,灾难预警委员会的6名地震专家和1名官员在地震发生前的一周,明明为地震召开了一场特别会议,但却向已陷入恐慌的民众提供了「不完整、不精确、自相矛盾的信息」,却没提供任何应对地震的建议,他们只关心如何让民众冷静下来。「委员会不向民众提供清晰的建议,就相当于过失杀人。」
所以,事情的关键不在于科学家们没能告诉民众要地震了,而在于他们向民众传达了「不会有大地震」的信息
其实既然我们知道地震现在是没法预测的,「不会地震」自然也是一个冒失的预测,因为「没法预测」,本身就意味着,「可能会地震,也可能不会地震」。
我自然理解科学家的心情。如果他们客观地说「可能不会地震」,这话在民众耳中听来自然几乎就等于「要地震了」。所以科学家们冒了险,把客观的「可能不」改成了主观的「不可能」。然后灾难发生了,他们和地壳运动的赌博输了,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不过,意大利的这个案子,最后科学家还是上诉成功了,撤销了过失杀人罪。我想,上诉法院大概还是考虑到了,地球不是这些科学家制造的,所以科学家无法对地球的运作完全负责。
然而Note7,真的是三星制造的。
我其实很愿意相信,当时三星是真的认为国行Note7是安全的。我很愿意相信,他们觉得国际版用的另一种电池是爆炸的起因。
但是他们当时表达的,不是「国行Note7应该不会因为国际版的同一原因爆炸」或者「国行Note7很可能比国际版安全」。
他们只关心如何让消费者冷静下(tāo)来(qián)。
所以他们冒了险,在没有百分百把握的情况下,说「国行Note7是安全的」。
然后国行「安全版」Note7也炸了,他们赌输了,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如前所述,如果科学家还可以用「地球不是我造的」来开脱,那么,制造Note7的三星,实在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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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video/908751352400863232
纪录片黄了,好多好素材用不上了。可惜。
3#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3 19:47:02
[h1]怼它个34亿!刺不刺激?意不意外?喜不喜欢?18.9万个耳光够不够抽三星的脸?[/h1][h1]这场官司的输赢,核心并不只是我的利益,也不只是媒体和舆论再把三星臭名宣传一波。
这事儿我早就知道,这也是为什么我的手机从始至终都要求检测出结果,我当然知道如果不继续怼下去也就没这些可能。[/h1][h1]为什么之前我没大张旗鼓的公开谈及此事?因为八字还没一撇就说出来,很多人会觉得我在瞎扯淡。[/h1][h1]现在检测报告有了,庭也开了。[/h1][h1]八字这一撇我画好了,等着中国法律把剩下的一笔画好。[/h1][h1]我当然自豪,我现在就是要说。[/h1]

这次开完庭我的感觉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我稳赢。
在法庭上三星的律师基本没还招,一直都是车轱辘话来回绕,满地打滚。
http://v.gdtv.cn/tvs2/jrzxw/2017-10-30/1138045.html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是稳赢,但是我并不确定能赢。因为在此前看过石先生因汽车暗电流维修标准起诉丰田的案子,在中国,法律并不是最大的。
在法律上,我的手机在购买时和其他18.9万台国行Note7是一样的,都是三星销售给中国消费者的国行Note7,三星对我和其他消费者都承诺过“可以放心购买”。





我的手机和检测报告可以证明,三星说的“可以放心”是扯淡。依照消法举证责任倒置,三星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如何没有欺诈。证明不了?那就去死吧
如果这场官司我赢了,三星将要面对的是被中国法庭判定销售国行Note7时存在欺诈。也就是其他18.9万台购买过国行Note7的机主都可以依照中国现有法律起诉三星,要求三星依照消法里写着的“惩罚性赔偿”,赔偿5988*3,即¥17964。
这个数字,总共是34亿,还多。
我当然喜欢钱,钱是永远没够的。但是钱和脸如果只能二选一,我选择脸。




34亿对于三星来说是小钱,随随便便内存涨价个毛毛雨,这点儿都能翻着倍的赚回来。
但是,18.9万台手机的消费者通过法律拿回自己应有的权益,一定会极大的提升中国消费者的地位。
石先生对我说过句话,意思大概是“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还经历这些”。
手机爆炸的一年多来,现在的我太能体会这句话的意义,希望所有人都不用经历维权。
因为太憋屈了。

https://www.zhihu.com/video/909605093844877312
庭审末尾审判长说“问一下双方是否同意调解”,我想都没想就回了句“不谈”,没什么好谈的。

我从不威胁谁,我只是告诉他们会发生什么。

这次开庭,只是正戏的开始而已,三星等着吧。


请我吃饭的二维码就不贴了,每次都贴太俗。
有意可以翻翻我的社区专栏 我的手机炸了后怎么就那么多事 ,顺手一赞?




PS:
1,法庭上我没有使用手机,记者按照规定可以拍摄。
2,普定县信访局打我和县政府开红头文件包庇信访局歪曲事实这事儿绝不会就这么算了。
弟兄们!只要有人在这拿摄像机摄像的,给老子抢了砸!
https://zhuanlan.zhihu.com/p/27654380
当地政府对信访局的事有了结论,我想引用“请你不要在这里乱开腔乱放屁”来评价
3,当地政府找到冯先生家人说“不起诉(手机爆炸炸伤冯先生女儿)就给他们20万”,我跟冯先生说于情于理他这事儿起诉了都应该,而且20万和起诉的赔偿金额比也没多。前几天我有个义士朋友看不下去这事儿,跟我说“你让他放心起诉,这20万我给他垫上”。
三星手机把小姑娘炸毁容了,三星从未检测残骸却谎称电池是仿冒产品。这两个多月都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中国的消费者维权那么难”我能做什么
2#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3 19:47:01
我是广东谢宏律师事务所的林翔律师,是老回的代理律师。


开庭当天看到旁听区座无虚席,我真的非常感动。非常感谢一众媒体朋友和知友们对我们案件的关注和支持!


认识老回是缘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当时我的朋友问我:“有个朋友的手机炸了,需要找个律师给点法律上的意见,可以帮忙么?”虽然我平时的工作主要是做企业的法律顾问,对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接触得不多,但既然朋友提出了,我就当多认识个朋友,做个免费咨询。


跟老回在微信上简单了解了情况之后,我就告诉老回把单据、包装、京东的销售页面等该保留的证据保留好,然后向三星客服投诉;如果投诉没得到处理,还可以打12315热线投诉。因为就我的经历来说,国内外大品牌都很注重声誉,都有比较成熟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哪怕消费者跟商家、厂商谈不拢,12315也很擅长协助双方协调出一个解决方案,根本用不着出动律师。但对于老回接下来的经历,明显超出了我的常识——被客服无限期拖延、被相关部门踢皮球、好不容易托央视帮做了检测,最终还被三星在北京总部的会议室晾了一晚上。


这时老回又找到我,问我还可以怎么办。我说:“只能起诉了。”说真的,虽然我是执业律师,但我从来不建议以诉讼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不仅要花钱请律师,而且一场诉讼动辄一、两年,期间当事人还不断地惦念着其中的矛盾和纠纷。经济、时间和精神成本都非常高,而且哪怕最终赢了,也通常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一旦选择了诉讼,就必须跟对方一起耗下去。

我正式接受老回的委托,起诉三星。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么一耗,就耗了一年多,才迎来第一次开庭。


本来为了尽量避免管辖问题上的争议,我们就直接选择在被告三——广州晶东(京东在广州的公司)注册地法院进行起诉,但仍然躲不过来自三星方面管辖异议。法院对管辖问题出了裁定三星又上诉,直到广州中院对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才罢休,然后又要移送越秀区法院审理,硬是把法院原定1月份的开庭一直拖到了10月底。
对于我们的案件而言,最最最关键的证据就是那份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上面白纸黑字地写明手机的燃烧是因电池自燃所导致,非外力导致。但偏偏这份最重要的检验报告,委托人的名字写的是央视,而且唯一的原件也在央视手里,我们只有一份复印件。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提供原件给法庭质证,否则法庭不会采信。因此,为了胜诉,我们一定要拿到原件。

关键证据——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我们曾经多次通过电话和正式公函的方式与央视联系,试图借出原件,但央视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了我们的请求。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唯有向法院申请向泰尔实验室调查取证; 但法院又因为人手不足,只能给我出具一份《律师调查令》,让我们自己去找泰尔实验室取证。原本设想通过电话与实验室那边联系好,再以邮寄的方式把调查令原件寄给他们会比较省时省钱,但没想到能打通的电话都说“不归我管”,能管的电话永远打不通。眼看调查令的有效期日渐逼近,我只能跟老回商量,请他帮我买机票和订酒店,让我带着《律师调查令》从广州飞到北京去找泰尔实验室调(peng4)查(peng4)取(yun4)证(qi4)。





由于无法预约,我到了泰尔实验室,只能先找前台;前台的美女告诉我负责通讯设备的项目二部在马路对面的另一栋大厦;我找到项目二部,工作人员说领导出去了,这事得等领导回来决定,我又得呆等;好不容易等到领导回来,领导仔细查询一番,居然说那份检验报告不是他们部门出具的,又让我回到泰尔实验室找他们市场营销部的领导。最后市场营销部的一位副主任在大堂接待了我,跟我说“我们是有保密规定的”、“只有委托人亲自来或者法院的人来,我们才会出具报告”、“你这个调查令虽然是法院出的,但你始终是个律师啊,我们是不会给你的”。无论我如何向他阐述调查令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的维权困难,那位领导始终坚持他的意见,只在我的调查令回执上写了拒绝提供的决定和理由。





本来由于拿不到检验报告原件,我已经准备好在法庭上打作悲情辩论的PLAN B,试图博取法官的同情来支持我们的主张。但事情在10月26日突然出现转机——一直不愿意借报告原件的央视当天一早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改变主意,同意把原件借给我们!我马上把借条和地址发给他们,让他们马上顺丰到付寄给我。不管央视是因何原因回心转意,我都非常感谢他们的帮助!


因为在过去一年,我们为开庭做足了准备,甚至在最后时刻借到了检验报告的原件,补完了我们证据链上的最后一环。根据举证规则,只要消费者有证据质疑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有假,商家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发布的商品信息是真实、有依据、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现在,我们提出了充分的证据去质疑三星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现在该轮到三星去举证,证明他们是如何在从8月24日韩国首炸到9月2日之间短短9天时间内确定海外版的炸机原因和得出国行版“因为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所以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的结论的。例如他们用了多少台海外版和国行版手机、找了哪些权威机构、做了哪些测试和试验、得出了什么样的结果。用权威机构的实验数据去支撑“因为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所以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这句话。


但是,当时三星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只有薄薄的几页测试体验机召回公告、国行版本召回公告,根据没有任何关于实验、测试的资料。而且在庭上,三星的律师试图用“因为三星在后续实施了召回,所以没有构成欺诈”的观点,刻意模糊和混淆“缺陷召回”和“欺诈赔偿”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法律责任,去反驳我们的主张。要知道,我们主张的是9月2日和9月14日的公告构成欺诈,而三星律师却以9月29日和10月份的召回公告去证明前面的两份公告的真实性,这样时间逻辑颠倒的观点不是很搞笑么?而且,法官也不是好糊弄的。审判长在庭上一针见血地向三星质问道:“你们在9月2日前是否有对国行版手机做过什么试验和检测,能否提供报告?”三星律师一边说有,一边又说报告在有关部门那里,有关部门上周因为要开某大会没空提供给他们,因此无法提供给法庭。我随即就反驳:“你们自己搞的报告,难道就没有留备份?我们这案件都给你们拖了一年了,而某大会是在开庭前两周才开的,你们不能提供证据也能赖到某大会头上?”

经过周一的开庭,对于案件的结果,我是相当有信心的。这次我们的案件,历经一年的努力,终于看到了成功的曙光。但即使我们赢了,也只是孤案的胜利;3万多的赔偿,根本伤不到三星的皮毛。这从对方律师的应诉态度就能看出,三星根本不认为我们的案件能对它带来多大的影响。


此次的案件并非三星第一次被告欺诈。2014年8月8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为国行NOTE 2虚假宣传被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数十名NOTE 2消费者据此集体起诉三星欺诈,要求“退一赔一”(当时适用的是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只是一倍赔偿)。然后呢,三星手机在中国照样大卖,三星照样给予中国消费者区别对待,根本没有一丁点的改观。


像老回所说,我们案件的重点不在那点赔偿,而在于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去认定三星欺诈,认定它在9月2日和9月14日的公告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因为三星这些公告不是对老回一个人发出的,是对全体消费者发出的,所以只要法院能认定这些公告对老回构成欺诈,就意味着对所有NOTE7消费者都构成欺诈。这样日后其它NOTE 7 消费者即使已经接受了召回、即使没有发生炸机、即使没有检验报告,也可以凭这个判决结果,要求法院认定三星的公告是对每一位NOTE7消费者的欺诈,要求三星承担三倍赔偿的法律责任,让三星无法再逃避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

类似的三星退机凭证,可以作为起诉三星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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