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触犯了一些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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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亚亚   2018-10-15 22:49   4390   5
1.在他国购买商品然后出境,在“他国”触犯了什么法律?
2.从他国购入的商品入境然后卖出,触犯了本国什么法律?
3.现在代购盛行,为什么没有人查处?

此问题由最近中国女子在日本从事代购行业而触犯法律引出。
参考:http://news.163.com/15/0122/15/AGIT368S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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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佳同学  2级吧友 | 2018-10-15 22:49:15
代购本身并不天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数量、数额或代购类目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有可能构成违法,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并非所有的代购行为都会遭到查处。
    但代购同时作为一种跨境交易行为也是受到监管的。目前来看,其最有可能触犯的是我国关于走私行为和走私罪的相关规定。

  • 什么样的代购行为会被认定为走私行为甚至走私罪?

    海关总署于2010年发布的第54号公告规定: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这项规定进一步阐明:
“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一般人从国外回来买点东西,只要在规定限度内,并不需缴税。但5000元和50元的限度是针对非贸易型的代购(即条文所述之“自用”)而言的。如果是通过出售或出租代购货物而牟利型的代购,即使单次数量或数量很小,也都需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税。

    目前较为普遍的,无论是私人代购,还是大型代购网站或代购论坛,大都是通过代购行为获利的行为,即上文所述的牟利型代购。如果这些代购商家从国外购买商品进入我国境内销售而未对海关进行申报,即已构成走私行为,一经查处将会受到海关的处罚。
    这种处罚是属于行政性质的,如果走私的数额达到我国《刑法》中走私犯罪的相关规定(最低数额限定为5万元),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罪而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具体的数额认定及量刑可参见我国《刑法》第153条~156条的规定,此处不赘)。除了数额上的认定,《刑法》修正案(八)中还规定:
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新闻中在日本从事代购的中国女子为什么会违反日本法律?
    楼上一位答主的回答是正确的。从报道中可了解,她的代购行为违反的是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s/flfg/fl2/t694781.htm我没有找到中文版,不过题主作为日本留学生也许可以看懂。
    代购在日本并非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新闻中的韩女士之所以被日本京都府警方逮捕,是因为她所持有的签证是仅可从事翻译等业务的“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而实际从事的却是日本产化妆品、电饭煲的倒卖活动,这是为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的规定所不允许的。

     实际上,这种因代购牟利做出与自己所持日本签证身份不符而违反日本法律的案例早前也有发生:《赴日5天狂买纸尿裤 3名中国人被逮捕捕》
http://news.xinmin.cn/shehui/2014/10/17/25670602.html

  •   最后的友情提示:在我国,除了直接代购人以外,购买和转售代购品同样违法。
    当年受到大量关注的“空姐代购案”中,被告就曾辩解说:所销售的其中一部分货物是从国内代购网站上购买,这一部分不应被算在所认定数额范围内。
但是我国《海关法》中规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也应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刑法》中也规定:
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走私罪。
因此,只要是主观上明知是“代购品”而购买的,都可能涉嫌违法。

     之所以最后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普通民众对于这类走私犯罪的危害的认识是有一定局限的。因为它不像其他杀人、强奸、诈骗等犯罪一样仅从道德伦理就可以作是非判断。正如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说:“当某种犯罪在人们看来不可能对自己造成损害时,它的影响就不足以激发起对作案者的公共义愤。走私罪就是如此。与己无关的后果只给人留下一些极淡薄的印象,因而人民看不出走私对自己有什么损害,甚至海关经常从中受惠。” 当年的空姐代购案中,最终宣判被告获刑11年,民众大多认为量刑过重。但实际上,其定罪和量刑都是与我国《刑法》及罪刑法定原则相符的。

     当然,以上的阐述并不是为劝导大家不要去代购(答主自己也常购买代购商品)。毕竟我国涉及代购尤其是海外代购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身也还有待完善。但是代购前一定要了解商品是否已经缴税(有的商品价格本身含税),代购的商家和个人也要注意把握代购的数额,代购各环节符合合法程序(如缴税等)。
3#
Memoyek  3级会员 | 2018-10-15 22:49:17
代购在国外本身是不违法的,一般触犯法律有几种情况,一是超限购买当地的限制商品;二是为了代购没有满足留学签证上所规定的课时或出勤率;三是邮寄包裹时违反当地规定;四是签证性质是否可在当地从事工作或经营活动。
从本国来讲,如果单从代购行为本身来说,也是不算违法的,因为代购和顾客形成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购者即使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是合理的,真正的违法行为是逃税。按照海关的规定, 5000元以下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也就是说,一个专业代购为销售携带的所有物品都是需要缴税的,如果不主动申报,一旦查出就是走私行为。也正因为如此,现在很多资深代购或大V代购都摈弃了蚂蚁搬家式的方法,转于寻求三方平台的服务支撑,不再用避税降低成本,而是用成熟供应链创造价格优势。
其实,国家不管在法律还是实际操作上,都对代购有监管,尤其是今年新政发布后,海关检查明显严格了许多,扣货的几率也大大上升。只不过由于在形式上和个人购物难以区分,所以还是存在漏网之鱼。
4#
秋歌  2级吧友 | 2018-10-15 22:49:18
逃避关税。

量小自用没关系,量大转手销售赚利润,哪天你倒霉了,就有人找上你了。

金额大了海关会缉私,走私罪名咯。

现在很多人在搞代购,规模不大,反正人家懒得查你,你要做大了就只能呵呵了。

好像深圳那边因为代购各种问题,建了个港货城,人民可以直接在那边买港货。

(╥﹏╥)
5#
撒冷  4级常客 | 2018-10-15 22:49:19
1、这里涉及的是税务,代购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交易。而商业行为是每个国家都纳入管理的,也就是说,你必须登记获得商业交易的资格,如果没有资格进行交易那么就是走私。

2、其次是行政管理,对外贸易由于涉及国家的收支平衡,以及外币流向,所以对外贸易是行政许可制的。在没有获得行政许可的前提下,进行贸易,当然是违法的。也违反了公平性规则。

最后合法的方法很简单,把付款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单纯的交易金额,不盈利。另一部分以赠与或欠款形式进行给付即可。当然在日本可能还涉及一个法律冲突,准据法的问题。所以深了就不多说什么了。
6#
Tony Young   | 2018-10-15 2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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