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中,广发银行、浙商财险和招财宝分别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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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De   2018-9-24 01:22   4760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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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9-24 0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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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兄弟  1级新秀 | 2018-9-24 01:22:57
恩大体上都同意高票匿名用户的判断。有几个地方想特别提一下:

  1. 我们从基本的商业逻辑出发,侨兴通过招财宝通道发行私募债一定是广发主导和撮合的,广发从中受益,剥离了表内的不良。
  2. 这一交易的核心会将债权的违约风险从广发体内转嫁给浙商财险。无论浙商财险内部管理再混乱,内鬼道行再通天,浙商财险在最初设计交易结构时也一定会要求捆绑广发,个人猜测双方最初达成的协议应该金融机构之间比较常见的“暗兜”,由广发出具抽屉保函为浙商财险兜底;但是最终广发使了一个小心眼,用履约保函声明取代了履约保函,可以想见广发惠州分行当时的说辞可能是“绕开总行审批”或者“声明先出保函事后补”。无论是哪一种,浙商财险都是在这一环节被摆了一道或者自己掉了点节操,所以扛了几天之后浙商财险还是率先表态愿意赔付,也是自己约的炮含着泪都要打完的意思了。
  3. 回过头来,我们来看招财宝这一业务模式。本质上蚂蚁金服是一个大流量平台(资金量大),要满足大量资金的理财需求势必要形成可复制、流程化的资产对接模式,在这一点上招财宝给出的业务模式是,只要是我认可的保险机构出具保证保险的资产(言下之意是不管底层资产再烂、最终借款人信誉再差),我也照单全收,出了事我就两手一摊找你们保险机构了。这一业务模式说白了是一种基于保险机构主体信用的授信模式,有多大的风控诚意大家自行判断。从我了解到的信息看,招财宝在半年前已经出过类似的坏账,当时反应比较快,及时履行了赔付,招财宝也开始对自身业务进行了整改。想不到年关将近的时候存量业务又爆出一单坏账,没有了之前的快速赔付才吸引了这么多的眼球。
  4. 最后想说,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金融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我始终认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确实能解决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只是在监管滞后的当下更仰赖从业者本身的节操和自律。风险事件本身并不可怕,从一定程度上,风险事件还能起到很好的投资者教育的作用。希望这个行业能够在良性的批评中负重前行,浴火重生,在这个过程中行业中的标杆企业更是应该真正承担“带头大哥”的角色,而不是做一个道貌岸然的“玄慈方丈”。
4#
长颈鹿叔叔  3级会员 | 2018-9-24 01:22:58
谢邀。
关于这几家之间谁赔付的问题我们先逆向看背后的本质:
1、招财宝该不该赔付,为什么?
招财宝与投资人所签协议,应该注明了风险提示与承担,是否会赔付?会的,因为招财宝面对的是所有个人投资人,是这个链条的第一手,即便法理上不需要赔付,在目前环境下,凡是弄成群体性事件的,无刚兑之名有刚兑之实。
2、浙商财险该不该赔付,该赔付多少?
这取决于浙商财险能不能赔付,且赔付的额度对他们的利润冲击有多大。理论上一笔交易谁挣钱多谁承担风险大,此交易的主要责任应追索广发惠州分行。
3、广发该不该赔付,该陪多少?
惠州分行明显违规的情况下,广发该不该赔,该赔付多少。理论上银行的刚兑与招财宝的刚兑是同一性质的,原理在于声誉风险。不论法院如何判决,我相信广发会全额赔付,因为追根究底这笔钱对整个广发体系来说是小钱,声誉更重要。而这里面关于萝卜章的争议,也来自于广发内控的失效,作为一家大型银行不得不担起责任。
事件背后的思考:轰轰烈烈的去杠杆去刚兑大潮已经开始。抛开法理不谈,从维稳的角度来说,最先受伤的肯定是公开市场债基和银行贷款,各类预期收益率产品如包含收益率下修条款的也可能当其锋锐,政府应该会尽量将违约的承担责任表面上控制在机构间而非全面向具体个人和群体传导。但实质上来说,背后是印钞贬值还是税收本质上都是全民买单的摊销行为。从整个社会的运行机制来说,全民在不知不觉中分担不良摊销应该是伤害整个经济最小的方式,只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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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力  4级常客 | 2018-9-24 01:22:59
@Joe De邀请
这业务我以前还真接触过,抱怨几句心里话。
说实话这几年,业内此类型的烂项目就没断过,只不过换了一个又一个的马甲:
从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头
到中小企业集合企业债
再到非公开公司债
每次都是一个创新品种的推出,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马上就会有风险爆出来,然后收紧,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就说这次的侨兴私募债,现在看来是个雷,可当初在2014年发行时,却是个创新的融资品种。当年各地股交所,跟有名的网金公司联合起来,拆分私募债在网上卖份额,你们广交所和蚂蚁金服两家,可属于业务开展最好的几家之一。
侨兴这种民企类型的业务没多久就被监管收紧了,后面又转向给低评级的政府平台公司融资,拿到网上拆分卖给投资者,那一段,这几家中介可都没少挣啊。

至于谁来承担责任,匿名用户说的挺好的。
这次我没匿名,少讲几句。

现在浙财已经先行赔付了,后面怎么追就看哪家中介强硬了。
不考虑文件造假的事情,这几家中介谁从中挣得最多,谁就应该多承担一些。
你们跟券商比有点小家子气了吧,当初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知道为啥爆出来的雷那么少吗?
因为不少被券商自己刚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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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明  4级常客 | 2018-9-24 01:23:00
那份履约保函似乎有问题。
首先,提供的是履约保函声明而不是履约保函。
其次,声明人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我不知道这个分行有没有这个权力。
最后,负责人只有盖章而没有签字。

所以,我的感觉,这个声明就好像是个家庭作坊式的东西,而且这个是声明不是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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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2018-9-24 0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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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4级常客 | 2018-9-24 01:23:03
浙商财险可能以刑事欺诈抗辩,保险无效不赔付?最后只能清算基础资产和抵押担保,搞不定的话会不会招财宝自己先扛了?。。。
非专业人士的粗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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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晓钊  4级常客 | 2018-9-24 01:23:04

按理浙商财险对银行保函的真伪验证应该是在其内控程序上是关键一环!!这么重要的事情估计不是一俩个主管能协调忽略的!!!真心想不通浙商财险相关操作是怎么通过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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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  4级常客 | 2018-9-24 01:23:05
都是贪财和卸责惹的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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