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完税房东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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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鱼丸   2018-9-24 01:21   2696   3
买了北京的二手房,8月开始走手续,9月交完税,批贷函已下,合同约定最晚10月15日过户,但是朝阳区预约只预约到了10月20日,补充合同中写以预约时间为准,房东拒绝过户。请问:
1、如果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胜诉几率有多大?
2、如批贷函过期,那继续履行是否需要全款,目前本人没有全款购买的能力。
3、合同约定违约赔偿总房款的20%,目前房子的涨幅超过20%了,可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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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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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  3级会员 | 2018-9-24 01:21:31
谢谢邀请。
先看一下我的普法帖子 重磅:教你如何应对二手房合同违约 - 法象说 - 知乎专栏
1、根据目前司法实践以及我们代理的经验,如果你没有全款支付能力,可能法院很难支持你要求继续履行的诉求;
2、同上;或者你可以考虑先找过桥贷款,过户之后再补按揭;
3、如果证据证明(常见的就是评估)期间房屋价格上涨超过20%,那么你要求对方赔偿20%的诉求有可能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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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晴睿律师  2级吧友 | 2018-9-24 01:21:32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需要准备全款的,或者要求对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己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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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华律师  3级会员 | 2018-9-24 01:21:33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合同交易的原则,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前提是您有全款支付能力。如果没有,可能法院很难支持你要求继续履行的诉求。合同约定了违约有赔偿,如果对方不继续履行可以追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中介费、税金、房子涨幅,如果损失超过了20%,可以要求法院追加违约金至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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