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违约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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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散漫者行孙   2018-9-23 04:11   7344   4

公交车上会设置几个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座位是黄色的,用以明示,如果这些座位被其他人占用导致老人无座位可坐,在公交车上上摔伤,能否以公交车公司和占座者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本案的焦点在于老弱病残孕座位专属于这五类人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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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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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公交公司,以违约和侵权之诉都是可以的,判决结果,我估计应该是公交公司占主要责任。

占了那些老弱病残专座的人,应该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3#
桃花酌  3级会员 | 2018-9-23 04:11:18

老弱病残专座的设置从来都是道德上的一种倡导,不是一种法律义务。

如果想打侵权之诉的话,可以告公交车一方,老人摔伤有可能是因为司机在行驶过程中的某些行为导致的,因此司机可能会有过错,可能会是侵权人。但是关于占座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过错,其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因此不属于过错,不构成侵权,因此不能作为侵权之诉的被告。

关于违约方面,个人认为是不构成的。违约的基础是双方有合同关系的存在,我认为老人与公交车公司之间的合同不包括专属座位的内容,因为专属座位的设置实际上是关乎到其他人坐座位的权利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所以专属座位不会是合同的内容,因此违反专属座位的行为就称不上是违约了。

4#
天亮出月光  2级吧友 | 2018-9-23 04:11:19

以法律约束不现实,以道德谴责他人可以!摔伤是公交的责任,并不是占座者的责任,座位次并未有相关法律法规啊!!!

5#
落雨的秋语  1级新秀 | 2018-9-23 04:11:20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公交车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这种座位的设立本职是为老人孩子等提供服务,保障他们顺利出行,如果情况出现,可以以非老弱病残占有这种座位和公交公司未合理保障其权益提起诉讼,如果胜诉,应该是公交公司为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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