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有产权房不封闭 10年后可转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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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慧   2018-9-19 00:47   1808   0
  【财新网】(记者 屈慧)在广东,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满十年后,承购人可一次性买下其余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整产权。9月1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上述方案。这一方案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可“变身”商品房,实现“外循环”。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购买政府产权部分要按届时市场价支付。共有产权房如果是利用行政划拨供地方式获得土地,转成商品住房时,承购人还须补交相应土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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