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中所说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说」应该怎么去理解?

论坛 期权论坛 期权     
匿名用户1024   2021-5-27 23:56   9201   5
问了下学佛的人,学佛的思想应该从何处入手,被推荐了读金刚经,然而读了一遍下来发现古文以及佛教用语难以理解该怎么办?
分享到 :
0 人收藏

5 个回复

倒序浏览
2#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7 23:56:18 发帖IP地址来自
忆诵错了一字!应该是: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

"观"就是观察的意思,时时这样观察、觉察就可以了。

学佛当读佛经,没错!但是遇到难懂的经文,可以跳过或换其他更浅显的佛经。《金刚经》读了觉得不知所云,可以换入门级的佛经先受持,比如下面这篇《五蕴皆空经》:

       佛说五蕴皆空经

      大唐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如是我闻。
一时薄伽梵。在婆罗痆斯仙人堕处施鹿林中。

尔时世尊。告五苾刍曰。
汝等当知。色不是我。若是我者。色不应病及受苦恼。我欲如是色。我不欲如是色。
既不如是。随情所欲。是故当知。色不是我。
受 想 行 识。亦复如是

复次苾刍。于汝意云何。色为是常为是无常。

白言
大德。色是无常。

佛言。
色既无常。此即是苦。或苦苦。坏苦。行苦。
然我声闻。多闻弟子。执有我不。色即是我。我有诸色。色属于我。我在色中不

不尔 世尊。

应知受 想 行 识。常与无常。亦复如是。
凡所有色。若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粗细。若胜若劣若远若近。悉皆无我
汝等当知。应以正智而善观察。如是所有受 想 行 识。过去未来现在。悉应如前正智观察

若我声闻圣弟子众。观此五取蕴。知无有我及以我所
如是观已。即知世间。无能取所取。亦非转变。但由自悟而证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

说此法时。五苾刍等。于诸烦恼。心得解脱。信受奉行。
3#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7 23:56:19 发帖IP地址来自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无常者。新新生灭故。属因缘故。
未生者生起,已生者逝去。
一切有为法,如琴之音,恒常为新。
过去已灭,未来未至,现在无常住。
三世所有一切心法,本性皆空。
我们说名与色为无常,因为它们出现,然后消失。如一件事从没生起,我们不能说它是无常。什么事物从来没有生起,那就是概念。
云何为无常  谓诸有为法
比丘。方便禅思。内寂其心。如是如实知显现。于何如实知显现。
于眼如实知显现。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如实知显现。
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此诸法无常有为。亦如是如实知显现。
世尊告诸比丘。有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如是广说。
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因缘生眼识。彼无常.有为.心缘生。色若眼.识。无常.有为.心缘生。
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诸法无常.有为.心缘生。
所谓触.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我从今日当正思惟。观身无常.有为.心缘生法。
若触.身识.身触.身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无常.有为.心缘生法。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
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
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通常会认为我看见花或者眼睛看见花然后走马观花。
识别花颜色的体验记下思索,意图这过程称为有为法无常。
视觉神经,色(花/光/)是形成看见,识别这过程的因缘。
只有视觉神经,没有色(花/光),不能识别花颜色及其后面的过程。
只有色(花/光),闭上眼睛,不能识别花颜色及其后面的过程。
因为有视觉神经,有色(花/光)的接有识别花颜色的体验,记下,思索,意图等效果。
然而识别花颜色的体验,记下,思索,意图这过程发生之前不在自己身上,走过后即消失。
这过程就像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那样的生起,住,消失。
那么我们可以说识别花颜色的体验,记下,思索,意图这过程是视觉神经与色接触产生的,属于诸法因缘生,无常,有为法。
识别,体验,记下,思索,意图就像米诺骨牌效应一样发生的因缘称为等无间缘
简单一点,通过看花颜色发生的过程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察五取蕴的无常性质。



4#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7 23:56:20 发帖IP地址来自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太阳升起,降落。一天过去了。那么,这一天算有,还是无?这叫经过,过程。流过。泡泡出现,很快破灭,是流过。闪电,流过。不会停留。
在我们看来,只有自己是几十年不变的,其他都是流过的客人。这叫如露亦如电。
那么,这句还有对应的:【无所住,而生其心】。上面的这些流过都不是常住的。那么,对比下,只有一个觉者,觉察的源头是固定的。几十年始终如一。不会过去,也不会变为他人。
当这些流过的不去在意,那么,会升起【存在感】。实实在在的感知有一个自己,在观照一切。

5#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7 23:56:21 发帖IP地址来自
  • "宇宙分为可知的形而下层面,和不可知的形而上层面:前者是宇宙的外在表相,感官所及的物质世界,是知识的领域;后者是宇宙的内在精神面,超乎人的理解力,是艺术和宗教的领域。"——爱因斯坦

世界分为本质和本质的外在现象,本质是固定不变的、世界自身的固有性质;外在现象是本质外在地体现出的可以变化的、不固定实有的部分,物质世界即属于这部分,掌控这部分的都是有为法,它是可以随着不同的情形变化的,比如我们宇宙的引力常数,在下一轮大爆炸产生新的宇宙之中就不一定是这个数字了,所以它不能代表世界的本质,无为法是不能造作出来的、自然而然本来就存在的一套规则。先看讲解版吧,学佛并不一定要求一定要读文言文版,最重要的是形成“正确的见解”,不能把正确的当成错误的、错误的当成正确的,而这种观念通常凭借任何一个单一版本的文字都无法达成,人必须学习错误并去认识错误的为什么错误、正确的为什么正确,才能逐渐形成正见。不存在那种让你直接能够形成正见的唯一版本,“佛法之觉悟,不离于世间的一切”。
6#
有关回应  16级独孤 | 2021-5-27 23:56:22 发帖IP地址来自
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是佛教空观的一个经典表达。
“一切有为法”是指世界上的一切现象。
也就是说,世界上所有因为因缘和合而成的现象,都是暂时的,如同梦幻泡影一样不真实。因为事物是由条件构成的,所以一旦事物存在的条件消失了,事物也就消失了。一切事物都是暂时存在的,都会消散。
这话翻译一下就是:一切由条件构成的现象,都是虚幻的,好象梦幻泡影,好象露水闪电一样,应该这样看待这个世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积分:136515
帖子:27303
精华:0
期权论坛 期权论坛
发布
内容

下载期权论坛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