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京的勋贵的日常 @景行止君所写答案已经非常完善,我来谈一谈一个偏冷门的明朝勋贵家族,那就是册封在云南沐氏。
在明朝将近三百年岁月中,云南沐氏家族拥有自己的世袭爵位,先侯爵后公爵,代表朱明皇室镇守云南,事实上世代充任镇守云南总兵官制度上并非世袭仍然要明朝中枢任命,是法定的云南地方最高军事长官,同时在云南的行政、司法、经济等领域,也拥有相当大的职权和影响力,但是其职权又受到朝廷在云南设立的巡抚、巡按、布政使和按察使等官的约束,而且遇有重大事件发生,朝廷可以随时加以干预。
沐氏家族世爵的传袭、职权的低昂,有世代相传的成分,但主要取决于明朝皇室之恩威。沐氏家族成员的功赏与罪罚等,完全操纵在明朝皇室手中。沐氏家族既拥有明朝皇室钦赐和通过自行兼并所得的大片庄园田地,同时又领取朝廷俸禄。
正因如此,沐氏家族之嗣爵执政者不是真正的诸侯、藩王、土司或流官,却同时兼有诸侯、藩王、士司和流官的某些特点和权益。明朝廷在云南实行的这种独特的管理体制,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分封制度或土司制度,也有别于以流官为特征的省府州县制度或郡县制度。它是介于分封制度与省府州县之间的一种过渡制度,也可以称为亚分封。
自朱元璋诏令沐英镇守云南伊始,云南沐氏家族凭借其与明朝皇室的特殊亲情关系、手中的职权及家族在云南汉族及其他各少数民族中的影响力等,不断地发展家族的势力,扩大沐氏的家业。在千方百计满足自己的私欲、确保其眼前利益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其家族在明朝政治、军事、经济及文化等领域的地位及影响力,从而维护沐氏家族在云南乃至整个明王朝之中的长远利益,沐英及其众多的后裔子孙还不忘继续设法保持其武勋世家的看家本领、钻研武学,而且特别注重提高家族成员自身的文化素质。
在长达二百八十二年岁月中(洪武十六年至康熙四年,即1383年一1665年)明朝皇室与沐氏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明末土司反抗明朝压迫时,口号便是已无朱皇帝,何来沐国公,由此可见二者关系密切。
相对于土木之变后受到重创的北京勋贵特指四年靖难时期的勋贵,处境日益尴尬不得不混吃等死的情况,云南沐氏家族对明朝稳定西南边疆做出了卓越贡献。
军事
沐英子孙在明初几十年中,在沐英平乱成果的基础上,不仅设法平息了包括云南麓川平缅宣慰司、曲靖府越州阿资之乱在内的云南境内的若千变乱活动,而且还曾奉朝廷之命,采取军事的或非军事的手段,平息了云南辖区以外的诸如贵州、四川等地的多起变乱活动。
沐氏家族在平息各种变乱的过程中,虽然犯下了杀戮贫苦军民的罪行(特别是在镇压云南各族军民反明起事的过程中),但是他们的举动不仅为巩固和加强明朝政府对这些地区,尤其是对云南及整个西南地区的管辖作出了贡献,而且客观上为保障云南广大百姓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为云南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一个和平与安定的社会环境,为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济上
沐春、沐晟、沐昂和沐斌镇守云南期间,特别是在沐晟嗣爵领镇云南以后,沐氏家族执政者在沐英时期推行的一系列发展云南社会经济和文教事业的政策措施及其所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又及时地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调整(主要是在经济方面),使之更加适应当时云南社会的实际情况。
在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方面,沐春在镇云南前后七年(洪武,二十五年至三十一年),屯田成绩十分突出,共计辟田三十万五千九百八十四亩,增粮饷四十三万五千八百余石,招抚流民五千七百零五户、五万二千四百二十四口,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至滇”。因此沐春受到了人们的高度评价,如史载:“(沐春)在镇七年,民户有加,旷土增辟,其设施井井可观焉”等。
与此同时,由于沐春极为关注云南屯田事业的发展,因此云南“穑功乃倍,饷馈以足”团。沐晟在镇云南期间,由于适时地调整了有关政策措施,因此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如沐晟加强对云南屯田的管理后,收效相当不错,史载:沐晟在宣德六年十月的一份奏报中,称云南都司所属二十四卫所“去岁收屯军子粒米四十九万二千一百石有奇,会计可足各卫旗军十一月粮。 ’由此可见,这时明朝云南驻军的口粮已经基本可以自给。
文化上
重视文化传播、发展学校教育,依然是沐氏家族人物用以促进云南文化传播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例如沐磷镇守云南期间,曾于天顺五年(1461年)重修洪武年间由沐英重建的云南府儒学(亦称“云南府庙学”)校舍和景泰年间由云南巡抚郑颟在云南儒学校址上所立的“德”、“达材”两个牌坊。沐瓒镇滇时,也注重“兴学”田。沐琮嗣爵领镇云南以后,对云南儒学教育的发展尤为重视,他在每个月的朔、望日都要“谒孔子庙”,而且每次拜毕儒学祖师孔子之后,都要“退坐明伦堂,令诸生进讲,诱掖奖励”,此外他还“修学官,绘对贤像,饬祭器、乐器,给学田,展解额” 史载:“凡可以作兴士类者”,沐琮“无所不用其心”。
如沐琮在奏请处治残害百姓的云南广西府土官昂贵,并将其改土归流后,便在当地开设学校。沐崖袭爵领镇后,曾上奏朝廷,请求开设云南平夷卫儒学,以教育军人子弟,其请求在正德十二年(1517 年)八月初一日得到了明武宗的批准。沐朝弼等在镇压了武定凤继祖之乱后不久,曾奏请朝廷在原武定儒学旧址上,重建武定军民府儒学,其请求在隆庆二年十二月也得到了明穆宗的允准用。
沐昌祚袭爵领镇云南时,不仅于万历元年与云南巡抚邹应龙、巡按御史许大亨一道为云南奏请获得增加解额五名”,而且还曾为云南府儒学在昆明官渡地区增置学田七十四亩五分,其价银为三百两,每年收入折米银为二十六两有余。
此外,曾经以参将衔奉诏镇守云南金齿、腾冲等处地方的沐氏家族人物沐诚和沐崧,也先后致力于创建、重修永昌府腾冲司(即腾冲卫)儒学,以教导军人子弟等读书习礼,等等。
沐琮在袭爵领镇以前,即“与缙绅学士游”,后虽身为武将,却“喜近儒生,时与讲论前言往行”嗣爵领镇后,为适应云南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又与其他云南守臣一道上奏朝廷,为云南争取更多的乡试名额,其奏章道:“云南、贵州虽在边鄙,久沾圣化,人才渐盛,往往与中州之士联中甲科,故事乡试止取四十名,云南二十四名,贵州十六名,人才淹滞,教官亦难迁转,乞量增额数。”明宪宗纳其言,于成化十年四月诏令增云南乡试举人五名国。 此外,每当有人中了乡试,沐琮“必设宴以示优奖”以此鼓励更多的读书人参加科举考试。沐邕本人‘通六经子史,谈娓娓宛如宿儒”,领镇期间还“日延儒士论文义”。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