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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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警告:数码代币非货币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周三(12月6日)表示,香港金融管理局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发表的声明和指引,性质上基本一致,均提醒参与者,现行金融监管法例可适用于有关活动,他引述证监会声明指出,如ICO中发售数码代币涉“股份”、“债权证”或“集体投资计划”权益,均被视作“证券”,就该类数码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意见,或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强调当局过往已多次指出数码代币是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并无实物或发行人支持,价格波幅非常大,不具备成为支付媒介或电子货币条件,也不受香港金管局监管,基于其高度投机性,金管局也多次呼吁加倍小心有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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