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私募场外期权业务全线暂停 年内或有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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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林十方   2018-4-28 23:52   1956   0
场外期权监管再升级!


4月16日上午,期货子公司收到监管要求——17日起停止新增与私募基金合作做场外期权业务。


多家期货子公司向记者证实收到电话。监管方面要求期货子公司即日起暂停私募基金作为风险管理子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不得新增,存续业务不得展期。私募基金公司主体和私募基金产品均不可参与。


4月10日晚间,多家券商收到相关监管要求,从4月11日起暂停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开展场外期权业务,证券公司不得新增业务规模,存量业务到期自动终止,不得续期。


私募基金参与场外期权的通道被全部暂停
场外期权业务进入全面整顿期


记者还从接近监管人士处了解到,年内场外期权监管政策将落地!券商参与场外个股期权的门槛或提升;场外期权的规范化交易将开启。


私募基金受较大影响

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监管趋严,私募基金参与场外期权的通道将基本被堵死。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暂停私募基金参与场外期权,可以规范市场行为,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近一段时间不少私募参与个股期权。4月10日,监管要求券商停止与私募基金合作新开场外期权业务之后,部分私募寄希望于借道期货子公司延续业务。而期货子公司监管跟上后,私募基金的场外期权业务全线暂停了。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停止是为了规范。规范之后,场外期权业务将更健康地发展。


可以看到,近期监管密切关注场外期权:


3月末,监管方面,对投资范围涵盖场外期权的期货资管产品暂停备案。针对场外期权业务的监管正日趋严格。另据了解,券商在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时对合格投资者认定也更加严格,尤其是一些私募产品的准入。2017年9月,监管方面叫停了个人通过期货子公司参与场外个股期权;而券商方面向来要求场外期权的交易对手方必须是机构。


4月10日,券商方便收到监管要求,暂停与私募基金合作新开场外个股期权业务。


4月14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场外期权交易的风险提示。


对期货子公司影响有限

华泰期货子公司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4月16日上午已经接到监管方面的窗口指导,要求期货子公司17日起停止对私募场外期权开仓。不同的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业务方面侧重不同——有的侧重于为实体经济服务,有的则侧重于对私募等机构服务。而目前,多数期货子公司立足于商品市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因此此要求对这类期货子公司来说,影响可能有限。


周博表示,这一要求是跟随证券业协会前述要求,目的是防止出现监管套利现象。


Tips:私募基金参与场外期权的方式

以个股期权为例,场外期权的卖方须为具备场外个股期权业务资质的券商或期货子公司。私募基金做买方。以个股看跌期权为例,私募基金可以买入某只股票的看跌期权,约定行权价为10元,如果将来该股票价格变成5元,私募每股赚5元,扣除权利金之后,剩下的就是私募基金的收益。如果将来该股票的价格高于10元,则私募基金放弃行权,损失权利金。


私募基金使用场外期权有两类目的:第一,对冲持仓风险。如果私募持仓中含某只股票,则买入看跌期权可对冲该股票的风险。第二,利用期权自带的杠杆博得高收益。


拓展阅读:
证监会发布场外个股期权交易风险警示


日前,证监会通过问答的形式,提醒投资者对一些互联网平台宣传的可以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据了解,这些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群组等方式招揽客户,为投资者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投资者无需开通证券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投资者在确定操作标的、看涨看跌方向、持有期限,并接受期权报价(即权利金)后,即可买入成为期权的权利方。


显然,这种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综合考虑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其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同时,经营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的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经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监管部门采取这些举措,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确保经营机构“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通过构筑投资者保护的第一道防线,避免实际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参与较高风险的业务,遭受损失。


综观这些宣传可以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的平台,几乎都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因此,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的风险也就不言而喻了。


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一定要通过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合法机构进行。那些没有资质的机构,从事的证券期货活动往往都是非法的,这些活动涉及面广、欺骗性强、危害性大、蔓延速度快,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毒瘤。所以,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诱惑,拒绝与无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机构合作,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这样做肯定是违法违规的。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显然是存在非常大的风险的。


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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