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回应儿子被邻居放炮炸伤致截肢「孩子治疗花销很大,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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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匿名问答   2023-2-7 14:38   1294   5
2月5日,江西上饶,6岁多男孩被邻居放炮炸伤导致右臂截肢一事让人心痛不已。5日晚,男孩母亲许女士介绍,炸伤孩子的炮仗粗约2厘米,长约7厘米,肇事邻居平日里与自己家关系还算融洽。许女士称,目前孩子治疗已花费7万多元,其中肇事邻居付了4万,之后还会和对方进一步协商后续赔偿事宜。虽然邻居现在态度很好,但许女士想到孩子前路还长,难免心生忧虑。
来源:西部决策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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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内田园自由主义者说“自由比生命重要”时,他们的意思其实是:
当我自由放纵的行为威胁甚至损害到你的生命时,不要怪我,不要怪自由主义。
Ps:我党提倡共产主义理想高于一切,也只是要求党员在关键抉择的时候有这个觉悟,对于老百姓,都是宣传党的领导下老百姓更长寿,更健康了。
中国田园自由主义者要求普罗大众也要视自由高于生命,说明他们心里清楚真搞他们那一套自由放纵,很多国人会失去生命。他们宣传自由高于生命,是为了当他们自由放纵真的造成人道主义灾难后,老百姓不要找他们算账。
根据当事人描述,
邻居计划是将爆竹扔进池塘的,但是扔偏了,扔到孩子家里。



推测邻居的目的:本来不是燃放观赏用爆竹,而是炸鱼

根据以往炸伤案例,重度炸伤的人受伤位置基本为头部手部[1],因为头手是裸露在外的。胳膊在冬天基本都是厚厚衣物保暖防护的。怎么可能被爆竹崩残废?这违反了基本物理常识。
一个孩子被小炮仗炸截肢,这是非常荒诞可笑的



这不是手雷谢谢。。。



普通炮仗大概率产生喜剧效果而不是悲剧效果。除非你照要害和危险区域扔

如果一个炮仗导致战场才有的杀伤致残效果
要么人有问题
要么就是炮仗有问题

我估计这个所谓的炮仗,其实是乡间专门自制的炸鱼用的



对不起,额这个太小了。。

放个图让大家参考一下,标签X神[2]
这种爆竹为了达到炸鱼效果,会专门加大威力。已经达到土炸弹等级,可以炸死鱼的。



这个更大尺寸才是炸鱼的。



这大概就是准确命中池塘的爆炸效果

推测炸残孩子的应该是这个中性尺寸威力的雷。而不是小指不到的鞭炮。



这个就是直接用来炸鱼的特大号鱼雷。。。比较极端了

以上皆为推测,实际情况请以当地公安确定结果为准。

而且这么干是违法的,一个是非法运输爆炸物罪[3],一个是涉嫌非法水产捕捞。[4]如果再加上意外导致的致残问题,估计要罪加一等。感觉够提起公诉了。
另外强调一下,这个不是烟花爆竹!
根据《中国烟花爆竹标准—安全与质量》对烟花爆竹的定义为:以烟火药为原料,用于产生声光色的娱乐用品!在制作过程中是特意削弱了杀伤目的。[5]
而这种以杀伤生物为目的火药制品,属于土制炸弹!!![6]
如果专业点说,简易爆炸装置,全称: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s。英文缩写为IED


建议当地治安部门马上介入,而受害者也别顾忌什么邻居亲戚了。这个感觉不是民事纠纷等级,而是刑事公共治安问题。
直接报案维权吧。你儿子都残废了!!

另外烟花燃放这个是不能一禁了之的,需要的是全国有完善的标准,法律约束和规定。
这个妈妈的担心是对的,保守估计五十万以上的赔偿,邻居很大可能扛不住。
七万元医疗费只是暂时的,之后需要的花费更大。
而且孩子不仅仅是右臂截肢的问题,右耳右脸被缝了多针,有耳膜也已破裂。
医疗费已经是七万元了,还不包含后续的精神抚慰金、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等一系列大块费用。
进一步说,达到五级伤残以上的地步,不仅仅是对孩子身体上的挫伤,心理上受到的折磨也很大,这方面可能更难愈合。
但是这些费用,也弥补不了孩子受到的伤害,对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失去右臂真的也太沉重了。


烟花、爆竹燃起来确实非常好看,第一位的仍然是安全问题。
说白了,就是合规购买的问题,买的爆竹不合规,使用起来也不合规,威力这么大,很有可能就是炸鱼用的。
好好的爆竹,不在固定销售点买,不在固定燃放点放,真炸出来事故,这个赔偿责任扛不住。
烟花、爆竹、炮仗是危险的洪水猛兽,鞭炮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类物品。
现在已经有不少新闻,都是烟花炸伤人以后的赔偿,追偿。
资料:郑州一医院1天接诊20名鞭炮伤患者,儿童占八成
现在孩子年龄还小,最担心的可能还是后续赔偿跟不上来。
医疗费、医疗赔偿金、精神损害,都不是一个小费用,加起来至少在五十万以上。
就算是邻居现在还有钱,但是后续的费用真不一定出得起。
以后可能还是会加强:1、烟花专卖的制度,在烟花固定销售点买卖。
2、加强监护人的责任,很多时候孩子放烟花炮仗,监管人职责是不到位的。
就拿这个案件来说,孩子都截肢了,属于明显的重伤害,五级以上的伤残,至少是需要几十万的赔偿金。

法条的话,那就是固定的几条。
侵权和危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水决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很多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需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危险性,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误伤自己或他人。近日,闽侯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燃放烟花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1月31日(大年三十),郑某在一家文具店以60元的价格购买了若干小型烟花爆竹。大年初一晚,郑某的儿子小郑(未成年人)在燃放爆竹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左手受伤,两次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5627.18元。经鉴定,小郑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后,小郑的母亲以小郑名义将文具店诉至法院,要求文具店赔偿小郑各项损失共计140161.19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文具店属无证售卖“三无”烟花爆竹,应对小郑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小郑作为已满十三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烟花爆竹具有危险性应有一定的认知,小郑的父母未在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且作为监护人,应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但任由孩子一人到公园燃放,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孩子的受伤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双方共同导致了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故酌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经查,小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各项损失合计149840.85元,文具店已赔偿23000元,故判决文具店赔偿小郑各项损失51920.4元。文具店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办案法官说,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国家实行特许经营许可。本案中,文具店无证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致他人损伤,应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要到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并保留购物凭证。如不慎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需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第一现场,及时对证据进行收集、封存、固定,可依法向烟花爆竹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权利。
放烟花爆竹致伤残 无证售卖者担一半责
郑州警方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
重要提醒!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要承担法律责任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5911134398997070&wfr=spider&for=pc
快乐是我的,风险是你的。
摊到你头上,难道就不能怪自己抵抗力差吗?
谁说有风险?那么多人放炮,难道都死绝了?
这是去年以来愈来愈占上风的价值观。每个人都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总要有人成为代价。
而悲哀的是,代价却往往不是制造问题的人承担。
这鞭炮感觉像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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