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类设计的原则
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
系统中的每一个对象都应该只有一个单独的职责,而所有对象所关注的就是自身职责的完成;
OCP(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
类应该对修改关闭,多扩展打开;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基类;
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反向依赖原则)
依赖于抽象而不是实现;
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接口分隔原则)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需要使用的方法;客户只要关注它们所需的接口;尽量提供有针对性符合功能特点的简单接口,而不是包含很多方法的大而总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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