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up 主“渗透之C菌”在哔哩哔哩直播间公映其购买的电影《爱乐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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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论坛用户   2021-1-6 20:07   19796   10




iTunes买的正版能够直播吗?C菌在直播间收到的礼物算她侵权盈利吗?ps:据C菌说是有授权的,但是我总感觉出版商不可能把授权拿给一个主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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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7:59
更: 更新一下C菌第三条微博。
第三条因为太长了,我就不放上来了,链接在此:Sina Visitor System
在此对一些事项作出一些澄清:
1.关于商业用途以及“以营利为目的”
本回答中所指的“以营利为目的”完全取自法律上的定义,并没有任何褒贬或倾向性。我相信C菌这次并没有想要营利,但是在法律的定义上还是算营利了(针对回答创建时,关于第三条微博的见第三点)。这只是为了证明这一规定实际上是违反了用户协议以及法律的,没有其他意思。
如果这对C菌造成了困扰,我对此表示抱歉。
2.关于“法律盲区”
这是这个微博唯一一个不大好的地方。三篇微博,每次都会或多或少讲到“法律的灰色地带”,“法律盲区”之类的词,好像法律并没有规定直播是否属于商业行为一样。
直播是不是商业行为在本回答已经有大篇幅讲过了,如有需要可以去回答正文。
这次我想说的是,关于某回答将直播送礼物定义为“自愿捐助”。(并重复了3次)
捐助这个词,用在个人身上,意思是
将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
用在组织上,指的是
将钱提供给非营利组织用作经费
呃,带入哪个,似乎都不成立。C菌既不是一位需要社会援助的人,也不是一个非营利组织。所以用“自愿捐助“来描述”送礼物“这一行为,我想是不大合适的。
当然,如果这里的“自愿捐助“是这位答主自行创造的解释那就另说了。

3.关于捐赠
这个钱我已经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解决方式 (终结此题:)。在此之后我们可以非常肯定地说这次直播不构成侵权。C菌这次的处理方式可以说是经过权衡利弊之后的最好的结果。
不过很可惜,如果这句话是在C菌发的第一条微博里,对本次事件的负面声音会小很多。
对此C菌是这样解释的:
这不是我被迫这么做,这是我一开始就打算这个么做的。我以前很早就预告过我要直播LLL,而我当时的确明确跟观众指出:“本次直播大家千万别送礼物”。具体在我的一期录播里可以找到。
私认为,“本次直播大家千万别送礼物”这句话并不能直接推出“本次收益将会捐给公益“这一结论,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牵强的。此外如果一开始就打算这么做的话,在最开始的微博里就应当声明这一点 (理由见上)。所以“一开始就打算这么做”这句话真实性还是值得怀疑的。

不过,it doesn't matter. 只要C菌说出了这句话,我们就应当为她鼓掌。这是C菌对正版内容,正版化进程支持的一个很好的体现,也为其粉丝作出了一个很好的表率。
我希望以C菌微博里的一句话结束这次更新:
希望自己以后少犯错误,很多未成年人关注我,希望自己尽量做到一个好榜样,共同创建美好未来
------下面是4/21的更新,因为不大重要,就不放在最上面了------------------
有答主提出了由Berne Convention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得出应当由中国法律进行处理,原文在这里:如何评价知名UP主“渗透之C菌”在哔哩哔哩直播间公开放映其购买的电影《爱乐之城》? - 社区
原文总结得很好,可以作为适用法律的参考。
根据Berne Convention第五条第一点:
Authors shall enjoy, in respect of works for which they are protected under this Convention, in countries of the Union other than the country of origin, the rights which their respective laws do now or may hereafter grant to their nationals, as well as the rights specially granted by this Convention.就享有本公约保护的作品而论,作者在作品起源国以外的本同盟成员国中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给予和今后可能给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特别授予的权利。
//答主之前对此公约的这一条理解有误,现已改正
其适用法律为其成员国的法律。而此处成员国(即事件发生地)为中国,所以本次事件适用中国法律。
关于中国的法律, @Nieve  的答案(如何评价知名UP主“渗透之C菌”在哔哩哔哩直播间公开放映其购买的电影《爱乐之城》? - 社区)已经说得很详细了,我就不再说了。

--------------------------以下是回答正文(创建于4/18)-------------------------
C菌是一位很优秀的up主,但是这次C菌的做法确实有不妥之处。
第一个问题:iTunes买的正版能够直播吗?
显然不能,

根据条款,iTunes购买的是不能用作商业用途的。而直播很显然是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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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些人对直播是不是商业行为还是抱有疑问。
根据18 U.S. Code § 31, 对商业用途的定义如下:
The term “used for commercial purposes” means the carriage of persons or property for any fare, fee, rate, charge or other consideration, o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in connection with any business, or other undertaking intended for profit.
注意其中的 “other undertaking intended for profit”,不仅是直接,间接的商业活动算“商业用途”,实际上所有“意图营利”的事务均属“商业用途”。
对于中国的法律,可以参考这个回答:如何评价知名UP主“渗透之C菌”在哔哩哔哩直播间公开放映其购买的电影《爱乐之城》? - 社区
而直播,很显然,是一种营利行为,其大部分收入会归于up主和直播平台。
截至2017年4月19日早7:36,C菌直播间七日榜投喂前十总数为38712666,按每个星期这么多礼物来算,乘四后为15,485,064。因为主播平台分成50%,除以2后是7,742,532。瓜子换人民币比例是1000:1,除以1000后是7742.53元。
当然,这个只统计了前十,而且没有剔除银瓜子(不过能上前十的银瓜子比例应当不高),所以还是和真实收入有些差距的。
每个月接近8K的收入,说高也不算高,不可能作为C菌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这并不影响我们得出直播是营利性质的这一结论。
---
此外

注意:
and you shall not exploit the Services in any manner not expressly authorized.
这也就是说,任何没有明确授权的利用服务的方式均属违反协议。这就把“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条路给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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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C菌做的不妥之处并不是侵权放映了电影(因为毕竟她之前也不知道),而是事后微博上的这么一段话:
有一位评论说,“iTunes对自己的电影的用户许可是与家人朋友分享”,虽然我没有在苹果官网(美国)找到这句话,但是我找到了关于iTunes电影方面的用户使用协议。至少没有提到“禁止直播”……好吧,我们如果说这个,就扯远了。如果我说我非商业用途,又要有人说:直播间观众会打赏!………(咱们不说这个了。这个辩论需要我们双方来律师辩护比较妥当。而且硬要抬杠,你在国内任何一个视频/直播里听到你熟悉的歌手的音乐,都是侵权行为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游戏都提供授权直播的。)
虽然没有明说,但这句话实际上否认了这一行为违反了协议,反而给那些指出错误的人扣上了“抬杠”的帽子。C菌本人也知道电影不能用作商业用途,所以这段话多少有些搅浑水的意味。
此外
这个辩论需要我们双方来律师辩护比较妥当
这句话就是完全没有意义了。我们也就是说下哪些地方不妥,怎么就需要律师辩护了?难道iTunes的条款还不够明显?

然后
而且硬要抬杠,你在国内任何一个视频/直播里听到你熟悉的歌手的音乐,都是侵权行为 ……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游戏都提供授权直播的。
央视所有音乐都是有正版授权的
音乐和游戏并不能直接和电影对比。
音乐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演唱会/音乐app版权(国内)。并不会有人听了视频里的BGM就不去演唱会/不在音乐app里面听了,反而可能激发你去音乐app里面反复听的兴趣。
游戏同理。很多人看了某主播的实况反而会很想买这个游戏。
然而电影,大部分人看过一遍就不会再想看一遍了。(二刷三刷的是真爱╮(╯▽╰)╭)
当然这并不能否认音乐,游戏的侵权性,只是没有像电影那么严重罢了。电影造成的损失会远大于音乐/游戏
有很多主播直播盗版片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但是很显然,这些主播是遭到很多人唾骂的(包括C菌?),所以这并不能成为C菌免于批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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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我对C菌发的这个微博感到很不解,为什么要这么长篇的辩解,而不是道歉?
当然,她发的第二个微博就好多了。
然而今天播电影的行为完全是我的不对, 我在此检讨。我以后不会再直播任何影视作品。至于是否「违法」我也不清楚,我此前就这个问题咨询过我的律师,他说这种跨国+直播属于法律灰色带。 请任何粉丝和观众都不要认为我今天直播电影的行为是正确的。这是错误的,所以我才发了微博,因为我单纯是辩解而已。
这才是C菌嘛^_^
然而,关于法律部分……懒得吐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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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答主说
你们在生活之中都是道德标兵吗,而且是那种玩着盗版游戏听着盗版歌看着盗版电影的那种?
盗版歌?


Apple Music订阅
盗版游戏?


呃,平时游戏玩得不多。不过我可以保证我并没有玩过除这以外的付费游戏。

盗版电影?
由于电影一般是去电影院看的,我又没有什么收集电影票的习惯,这不太好证明。这个……你们爱信不信吧

顺便放下我的Adobe CC订阅


还有Office 365订阅


应该足以证明我有权利回答这个问题了吧?

以上
3#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0
想对本次事件进行一次补充。目前没有任何人搬出强有力的法规来评定这起事件最关键的部分:跨境。我找到了相关法律法规,于是在这里进行一次回答。
当事人希望这件事尽早结束,我也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任何质疑的声音得到满意。
利益相关:当事人(C菌)现实里多年的好友。
下面有一个答者提到了一篇关于国际间版权保护的文章:这是一篇教维权人士如果跨境维权的文章。很遗憾,引用者可能没有阅读全文,对这篇文章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解。
因为任何回答都没有站在一个『跨境维权』的角度上评定此事。我觉得既然在座的各位没有专业人士---而唯一的一个专业人士也只是针对国内著作权法---的基础上,这篇文章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我今天阅读了本文全部,里面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Berne Convention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The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treaty that address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for copyright. The United States acceded to that treaty in 1989. With the accession of China in 1992 and the Russian Federation in 1995, almost all of the world’s most important countries now belong to the Berne Union.
Berne Union: 简单的来说,是指执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国家。这里包括1992年加入的中国。
Therefore, a country that is a member of the Berne Union must afford copyright protection to foreign nationals without a requirement of any formalities (like use of a copyright notice or a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 Foreign nationals must be afforded the same rights and treatment that a domestic copyright holder would receive.
所以只要是加入了Berne Union的国家,必须在没有版权方书面正式文件(比如版权通告)的前提下提供对原作品的版权保护,而且维权的形式要和版权持有方当地的法律相关一致。但是:
However, if an act of infringement occurs in a foreign country, then the infringement lawsuit must be brought in the courts of the foreign country, and will be prosecut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foreign jurisdiction’s copyright law, not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Act.
这里是说,当事人(C菌)把美国的电影播放到了中国,这件事应该由中国法院来进行裁决,而具体的执行法案必须按照中方版权法案来执行。
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管不着了!
这件事简单举个例子来说明就是:A在美国购买了枪支,在中国杀了人。那么他在中国的行为必须由中国法院来裁决。
美国是Berne Convention的成员国,它必须遵守这个条约。这也是为什么美国迟迟不肯加入BU的主要原因(现已加入)。
那么就是说,很多答者提到的「FBI warning」一事属于法盲了。我的确知道当事人C菌有自己的私人律师,其所提到的「灰色地带」指的正是这一点。
因为直播电影之前的当晚,C菌的确去问了B站直播负责人,对方明确表示:
如果版权方进行举报的话我们也会提示你进行切断,不过一般情况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要播的话就是可能会被版权方警告,然后可能会提示你进行切断;
这个聊天记录,她在当时就发到我和几个她现实里的朋友的小群看了。我在周一去她公司的时候也提出了这段聊天记录,属实。
她本人拒绝公布这段聊天记录的截图,因为这会将舆论的尖端再一次引导到B站身上。而且看人情,因为直播间运维和客服经常对她的直播间卡顿问题进行主动连线与修复。
这里指的版权方是中方该影片的版权方。另,一位自称中方版权方的观众(也是C菌的粉丝)指出:『美国的东西我们管不了』并默许了其播片行为。很遗憾,这份证据随着C菌对直播预告微博的删除,也消失不见了。
据我所知,C菌所在公司有一名专业处理娱乐版权维权的律师(公司所需),该律师正在为其申请一份"Umbrella License",就是一份公开放映版权电影的执照。但其律师表示:这件事情如果维权,维权方必须是中方,也的确提到了这个Berne Convention
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维权方是中方的话,拿到一个License的意义不大,因为正如其中一位答者所说:中方维权都懒得维权,因为费用太高。对于直播版权影像作品的行为,中方版权方通常都是对直播平台发出警告,而直播者下播就可以解决。
总结:
直播版权番实属违法行为,但跨境维权的法律执行方必须是中方;上诉方也必须是中方版权方。而中方版权方默许了这场直播,所以导致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我全部了解的,如果看到了C菌拿到那份License,我会经许可后补充在这里,但我认为她取得那份license是为了defense而不是为了再将这次事件掀起。她本人非常希望这次事件能尽早热度褪去而结束声讨。
群众需要的是一个能真正起到说服力的法律参考,一个真正能判决跨境直播行为的法规。这件事如果非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评定,那么具体法律法规的真正执行参照的就是Berne Convention。所以其他答者的回复,要么不相干,要么没有具有说服力的法规,不可信。
题外话就是,如果各位还对这个事情有更多的讨论,法律的方面请围绕Berne Convention和中方维权来说; 而道德层面,再声讨下去就是真的得理不饶人了。
我依然认为我的朋友行为是错误的,道歉并不能解决法律纠纷问题。但如果任何事情发生在这样一个好人身上,我和其他她的朋友都会尽全力帮到底。
愿吉人自有天相。
4#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1
蟹妖。
有些尴尬,本来是不想回答这种问题的,但是看了许多回答,又觉得还是有这个必要,让我试试看能不能把这个关键的逻辑说清楚。
首先,这件事的定义,很简单——C菌做得不对,她做了一件错误的、不好的事情。如果这一点都还不明白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关于这一点是根本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和意义的。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这类事情的反应和态度,也就是这个问题下面各种回答暴露出来的问题,这才是更有讨论价值的东西。
我是最烦以一个很高地姿态去对别人说教或者指点什么的,所以这里就当是我给出的一个建议,当你们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参考我的建议。这个建议就是——
绝大多数事情,尤其是在互联网上遇到的事情,如果没有那么严重,就不要用一种天塌下来了的激动态度去面对,就事而论事,足矣。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是非明辨,反而你会发现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况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己也能心安理得,活得潇洒。
为什么互联网上99%的撕逼都是没有意义的,就是因为双方没有真正地交流讨论,而是大家都在浪费时间争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不要以为我这么说的意思是要大家不用计较这件事,我指的那些无脑维护她的粉丝。我无法想象C菌看到这些尴尬的言论时,会是怎样无语凝噎的表情。
你们高潮个什么劲?xx也xx怎么不去管啊?道德高地上冷不冷啊?你没看过盗版玩过盗版?那你好棒棒哦?道德侠你先完美无瑕再来黑人......
黑人问号.jpg
恕我直言,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先排除掉有人故意反串抹黑,就讨论这种一般现象,这就是“一粉顶十黑”的典型。相信我,C菌看到这些话绝对不会感到欣慰,只会是无尽的尴尬。你们激动什么呢?知不知道,人一旦激动起来就容易走极端,就容易失去理性,产生的言行也会暴露更大的问题,从而给人更多可攻击和指摘之处。
就像你闯了个红灯被交警抓住,本来是一件确凿的小过失,但是交个罚款也就完事了。很正常一个流程,你会受到教训但也不会有过分的损失。但是你偏偏要上去打交警一个耳光,说凭什么就抓我一个,我闯个红灯多大的事你怎么不去抓贩毒的,你警察了不起啊说不定你自己也闯过红灯呢?——你说这是不是找死?
就我个人看来,再简单不过了。我很欣赏C菌,但是她做了一件错事,但还好不是特别严重的事,她也明确反省了,那么我知道她做错了就行了。这不就可以了,没有人要杀人放火,没有因此天下大乱,你就何必给自己加那么多戏呢?
说的残酷一点,还是幼稚,对于社会和事物的认识太扁平、太脆弱,非黑即白。喜欢一个偶像,就受不了一点负面的东西,拒绝面对,要么崩溃转黑,要么拼命洗白欺骗自己。这就是典型地活在梦里,我喜欢和崇拜的就是什么都是好的。如果出现了偏差,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如何修正和调整自己的认知。而且还容易把这种想法也套在别人身上,以为别人也是这么想的。
把这种情况扩散开去,就是互联网上的普遍现象,把C菌变成其他崇拜的偶像,喜欢的作品,支持的政治观点......都是如此。不说好话的就是黑粉、不同意我的就是小粉红、没提缺点的就是水军......所以互联网其实很可怕,它可能会把人变成单细胞生物一样弱智,只会站队,懒于思考。
然而今天播电影的行为完全是我的不对, 我在此检讨。我以后不会再直播任何影视作品。至于是否「违法」我也不清楚,我此前就这个问题咨询过我的律师,他说这种跨国+直播属于法律灰色带。 请任何粉丝和观众都不要认为我今天直播电影的行为是正确的。这是错误的,所以我才发了微博,因为我单纯是辩解而已
C菌自己微博说得很清楚。而且看完之后我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因为她很真诚,她动脑筋去想了,这正是大多数人缺少的东西。从过往行为判断,C菌无疑是一个非常注重版权意识的UP主,这次行为她自己本来应该是觉得没关系的,被人指出来了之后,她一开始的第一反应也是辩解。没错,这才真实,这才符合正常人的反应,从辩解中可以看出她是确实不觉得这样做是很严重的,或者说知道是灰色地带,所以愿意冒了这个风险来直播。但是发现问题的严重性以后,她果断地承认了错误,并且坦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和态度。
说真的,在我见过的网络公众人物里能够做出这样真诚的回应的,一个指头数的过来。C菌最可爱和真诚地一点就在于她敢于承认自己一开始是在“辩解”,而这一点是绝大多数一般人也好大V也好,在同样的处境下都做不到的。
活在自己虚构的,非黑即白,极端偏激的虚拟世界里,动不动就意淫全世界都在针对我——是很危险的一件事。犯错才是生活的常态,而且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知错能改,生活继续,多大点事啊。你越是给自己虚构出一些不容挑战的绝对化概念,就会是会在被现实击碎幻想时不知所措,丑态百出。
解释那么多干嘛呢,越解释越是证明你不愿意面对问题本身,而是在纠缠其他的东西。就像我们总是在网上批评政府,一出点事就想着掩盖,其实按事实出个通稿说清楚,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本来完全没问题,事态也不会闹大。但是话说得好听,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见到自己以往推崇的人或事物出现了污点或受到质疑,第反应就是封锁大脑,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然后疯狂地想方设法怼回去。

看盗版是错的吗? - 社区
上面是我之前关于盗版问题的一个回答,态度说得很清楚了。盗版就是不对的,支持盗版就是会伤害到原作者的,抵制盗版最终就是会让自己让大家都受益的。这才是事实,而且很多时候争论的双方明明心知肚明得很,但是偏偏就是不肯直视其本身,不肯承认自己只是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你躲在家看盗版不会有人去家里抓你的,又何必出来高调宣扬呢?如果公开传播盗版甚至谋利,不被抓是走运,被抓了是活该,这也是每个人都清楚的,又何必都装作不知道呢?把我在那个回答里强调的再重复一遍吧,看盗版唯一“正当”的理由就是你想看,不承认这一点,非要去粉饰那就是活该被喷。何况这并不丢人,这里不是什么道德的高地低地的问题,是现实与无奈的问题。真正优秀出色的办法,假设确实没有条件合法地弄到,我确实想看,那就只能通过这个手段了。即时说是源于对于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的渴求,但本质也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嘛,这不高尚,但也不丢人。所以无论如何——
“ 这些只能成为我这样做的原因,而不是我这个行为变得正当的理由。 ”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反对盗版和敬佩字幕组是不冲突的一件事,是他们去做了这样一件错事,他们承担了后果,让我们可以拥有欣赏和享受到本来没有资格享受的优秀作品的机会。是C菌承担了风险去给观众分享电影,她受到指责和批评是她做出这个行为必须要承担的后果,不过也仅此而已,不是什么大恶之事,认个错,下不为例,过去了就过去了。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了零风险和零成本但却是最大受益者的观众,就还是少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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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2
不请自来
利益相关:非C菌粉,渗透之C菌的好友,电脑里找不到盗版玩意的正版用户,Bilibili游戏区咸鱼UP主,生放送死鱼主播。
首先得说我认识C菌一年多了,然后平时经常和C菌聊天什么的,私底下也经常有交流,恕我直言,我比在座的所有人都了解C菌
这个问题我想分两部分来回答,于情和于理。
于情:
作为C菌的好友,如果C菌看到我这个回答的话也请以后看到在这方面请注意:“渗透之C菌过于单纯,做事表达想法过于想当然,没有作为公众人物的自觉。”
或许是因为长期旅居海外,没有在国内的线下露过面,感受过粉丝的热情,也许是因为受过的精英教育和优越的物质生活让她过于唯心主义而不是现实主义。C菌这个人毫无作为公众人物的一些自觉。
不只是单纯,而且是过于单纯。我作为比较了解她的人我可以跟你说C菌这个人毫无心机,比你想的还单纯(虽然有时候贱贱的,装出一副情商很高的样子XD)。她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一些很想当然的,很自然的行为,会被粉丝无限放大,给她贴上各种各样的标签。
她自己的微博里也说了
我总以为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公众人物以及明星身上。我到现在依然不觉得自己是个“红人”。我依然没有身为公众人物的自觉,可能以后也不会有,所以被别人讨论我会觉得很不舒服。
而很多键盘侠,却自顾自地把一个人单纯地想法做的一些单纯的事情,无限放大,贴上一些奇奇怪怪的标签。
比如上次C菌在纽约旅行,拍了一段很棒的movie,然后在参观911世贸大厦遗址的时候,仅仅在视频里说愿世界和平。然后过了几天开始有人说C菌美分,然后说C菌造谣说C菌移民了不是中国人,还有人在社区上提问说“如何看待C菌跪舔美国”(此问题被我举报删除)
你们他妈在逗我?
食*啦你!
除了脏话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说喷子你开心就好,loser。
然后这次la la land也一样,C菌只是很单纯地,很(自以为)正常地,在自己的直播间播放了一部她很喜欢很喜欢,希望推荐给观众的电影。
除此以外无他。
然后喷子就喜欢栽赃一些奇奇怪怪地动机在C菌头上,不知道想以此证明些什么,说C菌是为了刻意吸粉,为了人气,为了在直播间盈利收礼物。
唔,讲道理,我比较喜欢从动机上分析一个人做的一些事情,很容易分析出他有没有功利心或者有没有恶意。所以我们来分析一波C菌,当然,很多人没有和我一样这么了解C菌,所以我会把我所知道的信息分享出来,保证真实。
如果说她吸粉的话:她现在不需要吸粉,她啥都不做都能平地吸粉,她拥有比直播电影稳定高效的多的吸粉手段,说实话,她这种躺在床上都能涨粉的水平在下也是服服服服服。
如果说她盈利的话:首先,她很有钱。。。妈的智障,每天在群里各种晒买买买买买买,低调炫富淡定装逼,又买这个又买哪个,为什么同样是留美的我每天都吃泡面。。。买点东西就吃半个月土。。。她的确很有钱。。你们不用管哪来的,反正她有钱。嗯。。。她虽然直播的确给她带来了收入,但是她并不需要直播la la land来骗投喂,她哪怕随便打些她不会玩的游戏都比这收入多,而且她之前已经多次强调,在直播间里说过“这次直播大家千万不要送礼物”,多次表明了她不想利用这次直播盈利。另外她前阵子还公布决定要将未来直播的部分收入投入公益事业。足以证明她没有利用LLL赚钱的想法。
另外,她多次在私底下向我表达过她有多么热爱这部电影,她认为这是她有生以来最喜欢的电影,她认为最好的电影,她最爱的电影。
然后你现在告诉我,她放这部电影吸粉?你逗我?
她就是这么单纯,想给大家分享一部她喜欢的电影,仅此而已。她对于她喜欢的任何事物都喜欢强行安利,除了《万众狂欢》和《奇异人生》两款游戏的解说视频以外,她直播还直播过去看Lindsey Stirling的表演(开场以后就下播了),还有开场时候放过casey neistat的视频,都是她对于她喜欢的东西的安利,一向如此。
话都说到这样了,于情,我希望所有再以最坏的恶意揣测C菌的人都(听说社区说脏话会被封,还是少说一点比较好)。
于理:
讲理,无非就是两件事情:“C菌在直播间直播电影是否触犯版权,是否合法?是否合理?”
我并不打算去刻意去“洗”这个事件的合法性,但是有关以上诸位答主所提到的一点我必须义正言辞的反驳:
以自愿捐助为手段收入不算营利性质,不属于商业用途!以自愿捐助为手段收入不算营利性质,不属于商业用途!以自愿捐助为手段收入不算营利性质,不属于商业用途!
很重要所以我重复三遍。捐助窗口是一直开放的捐助窗口,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情而具体开的捐助窗口。进入直播间也不需要门槛,你进来是免费的,不收费的,不卖门票的,不属于营利性质!我和你不存在交易关系!自然不属于商业用途!这个是直播的本质,也是互联网Fair Use的基础。可以算是国际惯例。
这是我有关于法理这方面唯一想反驳的地方。其他的,无论是我,还是C菌,都不打算洗了,因为没什么好洗的。
首先这合法吗?很显然不合法。
但是非法吗?也未必。
直播行业,特别是在中国,目前属于一个尚未有明确法律进行监管的灰色地带。正如同很多答主所说,如果C菌这样播放电影有问题,那么为什么其他一天二十四小时循环播放电影的直播间就没问题呢?(虽然我知道以“大家都犯了和A一样的错误所以A没错”是诡辩,如果错了,那么肯定是所有人都错了)
就目前而言,如果电影的版权方发现了C菌在播放电影,那么他们也只能做到联系B站方面将直播信号掐断,但是无法有一条能一锤定音的法律能让版权方起诉C菌并且胜诉。
“法无禁止即可为”可是基本的法律原则。
而跨洋直播,在美国,用美国的片源,但是在中国的网站上进行播送,那又是更加复杂了。
我不是法学系的,但是我可以肯定,如果片方起诉C菌打官司,那么在不同地方的法庭,不同律师,不同法官会对本案作出很多种截然不同的判决。
只能说从法律上,就目前的法理依据而言,这件事情没有对错。
但是从原则上,情理上,这件事情C菌错了。
错了就是错了,没什么好洗的,她自己微博也说了,也承认了,她虽然在被人怀疑质疑的第一时间选择了近乎自我防卫式的,本能式的辩解,但是后来很快第二条微博立刻反省到了自己错误的地方,明白了这种自认为“no a big deal”的安利行为不负责任。
这种直播哪怕在现有条文下不触犯法律,那么也是擦边球的盗版行为,对这部电影的发行方造成了损失是事实,尽管C菌的出发点是好的,结果上也对这部电影起了宣传和口碑竖立作用,起到了正效果,但是所采取的方式的确欠妥,说不定在未来的法律完善以后会被定义成违法行为。
这是不可辩驳的事实!
请爱C菌的C菌粉不要试图为这件事情洗地。
错了,就是错了,任何人都会犯错,哪怕是C菌也一样。
我希望她能在这件事情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找到自己作为公众人物的自觉,在未来能慎言慎行。
另外一点想提到有关C菌的事情,就是C菌知道她有很多未成年的,心智没有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她的粉丝,她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粉丝的表率,所以她希望能做好榜样,毕竟,有什么样的偶像就会有怎么样的粉丝,有些人的粉丝就和这些个人一样弱智。而C菌无论是在微博里,还是在私底下和我都是这么说的,说想能在年轻人中做好表率,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竖立这些年轻人正确的三观。这次错误必然是一次坏的榜样,但是C菌同样起到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表率。
但是这件事情,我们也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启示:同样是在直播间放电影,其他的直播间24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没事,而当C菌一播就要在社区被讨论,被键盘侠声讨,被人声称盗版牟利,被人无限地放大!

他们是在针对盗版这件事?还是在针对C菌?

我相信不言自明。

以上
哔哩哔哩动画
尚在天国EX

===========================分割线,法理补充============================
以下的回答来自我和C菌共同的一位朋友,他进行了有关这次事件在法理依据上的完整调查,主要搞清楚了一个问题:在这件侵权事件上,到底是应该中方管还是应该美方管?
因为我的社区回答浏览量较大,我们商讨之后决定把他的回答转载到我的回答下,作为一个完整的,法理方向的补充。
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叫嚣着FBI上门找C菌的可以歇息了
以下是原回答:

===================================================================== 作者:railgun201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580199/answer/159021764来源:社区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想对本次事件进行一次补充。目前没有任何人搬出强有力的法规来评定这起事件最关键的部分:跨境。我找到了相关法律法规,于是在这里进行一次回答。
当事人希望这件事尽早结束,我也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任何质疑的声音得到满意。
利益相关:当事人(C菌)现实里多年的好友。
下面有一个答者提到了一篇关于国际间版权保护的文章:这是一篇教维权人士如果跨境维权的文章。很遗憾,引用者可能没有阅读全文,对这篇文章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解。
因为任何回答都没有站在一个『跨境维权』的角度上评定此事。我觉得既然在座的各位没有专业人士---而唯一的一个专业人士也只是针对国内著作权法---的基础上,这篇文章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我今天阅读了本文全部,里面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Berne Convention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The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is the most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treaty that address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for copyright. The United States acceded to that treaty in 1989. With the accession of China in 1992 and the Russian Federation in 1995, almost all of the world’s most important countries now belong to the Berne Union.
Berne Union: 简单的来说,是指执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国家。这里包括1992年加入的中国。
Therefore, a country that is a member of the Berne Union must afford copyright protection to foreign nationals without a requirement of any formalities (like use of a copyright notice or a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 Foreign nationals must be afforded the same rights and treatment that a domestic copyright holder would receive.
所以只要是加入了Berne Union的国家,必须在没有版权方书面正式文件(比如版权通告)的前提下提供对原作品的版权保护,而且维权的形式要和版权持有方当地的法律相关一致。但是:
However, if an act of infringement occurs in a foreign country, then the infringement lawsuit must be brought in the courts of the foreign country, and will be prosecut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foreign jurisdiction’s copyright law, not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Copyright Act.
这里是说,当事人(C菌)把美国的电影播放到了中国,这件事应该由中国法院来进行裁决,而具体的执行法案必须按照中方版权法案来执行。
真正意义上的:美国管不着了!
这件事简单举个例子来说明就是:A在美国购买了枪支,在中国杀了人。那么他在中国的行为必须由中国法院来裁决。
美国是Berne Convention的成员国,它必须遵守这个条约。这也是为什么美国迟迟不肯加入BU的主要原因(现已加入)。
那么就是说,很多答者提到的「FBI warning」一事属于法盲了。我的确知道当事人C菌有自己的私人律师,其所提到的「灰色地带」指的正是这一点。
因为直播电影之前的当晚,C菌的确去问了B站直播负责人,对方明确表示:
如果版权方进行举报的话我们也会提示你进行切断,不过一般情况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要播的话就是可能会被版权方警告,然后可能会提示你进行切断;
这个聊天记录,她在当时就发到我和几个她现实里的朋友的小群看了。我在周一去她公司的时候也提出了这段聊天记录,属实。
她本人拒绝公布这段聊天记录的截图,因为这会将舆论的尖端再一次引导到B站身上。而且看人情,因为直播间运维和客服经常对她的直播间卡顿问题进行主动连线与修复。
这里指的版权方是中方该影片的版权方。另,一位自称中方版权方的观众(也是C菌的粉丝)指出:『美国的东西我们管不了』并默许了其播片行为。很遗憾,这份证据随着C菌对直播预告微博的删除,也消失不见了。
据我所知,C菌所在公司有一名专业处理娱乐版权维权的律师(公司所需),该律师正在为其申请一份"Umbrella License",就是一份公开放映版权电影的执照。但其律师表示:这件事情如果维权,维权方必须是中方,也的确提到了这个Berne Convention
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维权方是中方的话,拿到一个License的意义不大,因为正如其中一位答者所说:中方维权都懒得维权,因为费用太高。对于直播版权影像作品的行为,中方版权方通常都是对直播平台发出警告,而直播者下播就可以解决。
总结:
直播版权番实属违法行为,但跨境维权的法律执行方必须是中方;上诉方也必须是中方版权方。而中方版权方默许了这场直播,所以导致事件的发生。
这就是我全部了解的,如果看到了C菌拿到那份License,我会经许可后补充在这里,但我认为她取得那份license是为了defense而不是为了再将这次事件掀起。她本人非常希望这次事件能尽早热度褪去而结束声讨。
群众需要的是一个能真正起到说服力的法律参考,一个真正能判决跨境直播行为的法规。这件事如果非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评定,那么具体法律法规的真正执行参照的就是Berne Convention。所以其他答者的回复,要么不相干,要么没有具有说服力的法规,不可信。
题外话就是,如果各位还对这个事情有更多的讨论,法律的方面请围绕Berne Convention和中方维权来说; 而道德层面,再声讨下去就是真的得理不饶人了。
我依然认为我的朋友行为是错误的,道歉并不能解决法律纠纷问题。但如果任何事情发生在这样一个好人身上,我和其他她的朋友都会尽全力帮到底。
愿吉人自有天相。
=====================================================================
以上,是我们这些C菌的朋友对C菌犯下的错误所做的争论和解读。
我最后重申一遍:
我在这里的争论,并不是想证明C菌在这件事上没有错。
我想证明的是,C菌所犯的错,是她过于单纯和想当然的无心之举,是她对于他造成的社会影响,对法律和版权过于的想当然。
而这个错并不恶劣,也并不能证明任何别有用心的人对C菌的任何抹黑是事实。
另外对于任何留下评论说:“道个歉不就完了吗还有这么多事”
我就很奇怪:C菌难道没有道歉吗?你们看了C菌的微博吗?
另外请任何评论区里一击脱离说我毁三观,说我莫名其妙,说我法盲的各位,说我洗地的,请拿出你们的干货和你们的理论。
一击脱离,自以为是,毫无建树,没有理论,自相矛盾,近似于人身攻击的评论毫无价值。
6#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3
4.23更新

关于评论中质疑c菌b站礼物分成的问题。
放几个图

第一,C菌直播爱乐之城当天(4月16日)收入截图。税前152元。







第二,放上直播收入捐赠的详情,付款截图以及c菌本人对粉丝不要再辩白的呼吁
















第三,C菌本人曾做过的公益捐赠。






她没有新发微博,把这些贴在原微博的评论里了。有心的人自会看到,而有些人怕是前因后果都不了解,只会端着你的AK键盘突突了。




以下原答案↓↓↓



社区首答。

我是C菌的粉丝。

    第一,通过c菌这次事件,我是有获益的——我知道了在直播间播放正版电影是侵权行为,b站放映厅里轮播的电影都是有版权的,他们必然都获得了所有片方的授权。感谢各位,让我get到这个知识点。

    第二,c菌错了没有?错了。
     那天她要直播之前我正准备去参加好朋友的婚礼,正在夹睫毛的时候看到弹出的特别关注微博。c说跟b站交流过了可以直播。当时我因为捉急打了句啊看不了了我得去结婚(误)!评论下被祝了一长串的“新婚快乐”。。我这个单身狗也是很。。


        不过当时心里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妥,是抱着肯定看不到录播的心态出门的。回家之后,果然。
    当然她在跟律师通话之后很快就意识到并向大众通过微博很诚恳地承认了错误。我本人也是在这个时候才认知到这个事情是一个错误行为。(受教了)
    然而发酵至今,我觉得这件事情的核心不在于“直播间放映厅播放电影是否正确”了。因为c菌已经明确道歉并承认错误并已经将直播收入全部捐出。
    事情的核心仿佛已经变成了。
    “直播确实是商业行为,你c菌说不是,什么意思?”
    “c菌的脑残粉无脑护主洗地真恶心,好好好你们cc最棒辣!”
    “她就是想圈粉呗说的这么好听”

    讲真,15年我刚关注她的时候。她的微博只有9万粉丝,b站30几万吧,具体不记得了。现在,2017年,她的微博粉丝突破100万,b站160万。这种光速暴风吸粉节奏的人,你跟我讲她一个恐怖游戏up去放部音乐剧电影涨粉,我是不服的。


       回答里有人证实了直播是商业行为。好的。(又一个知识点,c菌你记好了)。那其实别的放映厅什么的我都不想说了。毕竟我们错了就是错了,不能因为别人也错了,或者大环境如何,就摘下帽子。她在事先与b站联系,两年前曾就此事与律师联系。得到的答案都比较模糊。因此她对直播电影这个事件的定义是“灰色地带”。她与b站联系的这个做法,已经是在谨慎行事了。

    然而c你忘了你是个100万粉的up了。很多人在看着你的。你没有膨胀是好事,但是你得开始更加小心了。

    关于粉丝无脑洗地的问题,本老妪看着也很无奈。c的粉丝很多都是未成年人。有时候做出幼稚的行为,她也是很无奈的。曾经非常多次自己主动出面替粉丝道歉。 但,这不是她的错啊。

    她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精神领袖,应该给粉丝带来积极和正面的影响。直播间里总是让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逃课。
C:
“大学里我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学高数了!太幸福了!” (我:?????)
“你只有学好数学,量子物理,才能理解这个宇宙”(我:0.0?????)
“上学的时候不要逃课啊真的,你觉得很酷吗,上学的时候就是应该好好听课学习好知识。”


    我真希望她比我大十岁,这样作为她的粉丝我有可能考进UCLA 。而且已经有几个喜欢c菌的小粉丝做到了这件事。很了不起了。


第三,版权问题。【重点】
    国内现在版权意识正在慢慢形成,是一个很好的趋势。我本人现在看剧听歌以及看电影都是正版。然而在上一辈,譬如说我舅舅曾经跟我说过“我真不能理解你们花一百块钱去看一个电影”
    所以说在这个社会,“版权意识”还是需要加强的的。现在下游戏找盗版的不多吗?看电影找资源的不多吗?我不知道你们如何,反正在我小的时候,甚至没有任何的版权意识。觉得看电影听音乐免费是理所应当的。C是一个非常有版权意识的人,她的每一个游戏和每一首配乐都是正版的。而她对这件事的反应这么激烈,也许也是因为由于一个无心之失,被大家当做了一个与自己相反的人。以心换心地想,委屈吗。

    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件事也或多或少地在青少年国人的内心里推广了“版权意识”吧。会有很多喜欢c菌的孩子从这件事以后就拒绝盗版,成为像c菌一样三观超正的人。

    最后,我还是想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她已经认错了,她是个好人,但是不一定总是能做到最好。谁都有过犯错的时候。只希望大家能多记得她给我们的欢乐。并与她一同成长。  (^▽^)

    Stay cool & be urself.

7#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4
都让开,我要开嘲讽技能了!
先说,这个事情在法律上狠狠狠复杂……不是某些看官根据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的。
不是某些看官根据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的。
不是某些看官根据生活经验就可以判断的。
群嘲脸


C菌是在国外进行直播的,其次《爱乐之城》的版权所有人也是外国公司,但是直播大多数国内的用户在看,所以要解决是否侵权还要先确定用哪个国家的法律,然后才能进行具体的分析定性。复杂复杂……但是法律问题不是我的重点。
我主要是来赞扬C菌对于这个事情的态度的!足以撑得起大up主的身份!三观正!


在第一次微博解释的时候,还能看得出C菌是有一些委屈的,毕竟人家也不是为了侵权而做这些事情的,并且没有太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不是侵权了,所以略有一些些不服和委屈。
但是!在第二次的时候,因为C菌已经咨询过了律师了,知道自己的做的不对,很认真的表示了自己做错了,并且号召粉丝们不要再说这种行为是正确的了。
这种公开承认错误、还引导粉丝不要做错事的三观太正!
强烈站队这种勇于承认错误、支持版权的行为!


8#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5
拿衣服。b站可长点心吧。还嫌友商对你的关注不够??闷声发大财啊~

从这件事友商至少可以看出来,b站观众还是人生阅历少。一粉顶十黑啊。下一次再出事,内部粉丝绝对是被利用的主力军。买水军钱多效果差,只要随便抓点小错,这些粉丝绝对无脑站队洗。无脑洗的后果就是骂战,越骂围观的人越多。某讯某乐某酷哪个是省油的灯,b站管理者也要提高自己警惕和姿势啊。

原本就是个屁大点事情。盗播肯定是侵权。但是你写个uc标题《震惊!知名主播盗播外国电影》。才多大个事,你把jj震掉也没几个人看这稿子。换《知名主播盗播初映电影,致大量未成年粉丝骂战,引发网络暴力》这标题怎么样?至少点进去看看这些小b娃能骂出啥水平吧。快速道个歉,谁有空理你,都忙着看涛哥怎么绿,百何有多黄,还有达康的GDP。
9#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6
我是从c君做寂静岭的时候开始就一路跟下来的粉丝,从b站到微博网易云taptap全都关注了她,而且这个电影直播我在现场。
c君在爱乐之城刚上映的那段时间就在微博里说过自己好喜欢这部电影,所以当这部电影出现在c君的直播间的时候我只是因为【咦,她这不是游戏区的直播间么?还可以放电影的啊。】这个问题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就跟着二刷了一遍。当时我因为看电影所以关掉了弹幕,完全没有想到侵权的问题。
后来看到了c君在空间里道歉,我的第一反应还是【啊,原来在游戏区的直播间真的不能放电影啊】,看过道歉信才知道原来是涉及侵权问题了。
那么不得不说,这件事情c君确实是做错了,不用解释什么授权之类的,确实是错了。
c君是一个很直的人,完全不像是一个公众人物。
她在直播间里怒怼喷子和弹幕怼的少么?
她前一段时间遇见季斗士怼的不够爽快么?


说实话这种图别说公众人物,我的票圈里都很少见。
她不止骂那些专注黑她的,她还骂过自家粉丝,气坏了连自己都骂。
在直播过程中也会闹情绪,不开心了就在直播里拉着粉丝唠上一小时嗑。
她的这种性格让她在喜欢一部电影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后果的放进了直播间,所以她犯错了。
她的这种性格让她道歉比我发现问题还要快,在这里希望c君确实能够改正。
在这里客观的说一句,c的性格确实不太适合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并不是说公众人物就一定要虚伪,不是需要谎言,而是需要隐藏,否则像现在这样喷c君的人会不停找到各种理由喷下去,而那些粉丝也会毫无技术性的靠语言暴力洗白。
不过啊,如果c君愿意继续保持自己的个性我也会继续支持c君,如果c君愿意做一些改变我也会继续支持c君,毕竟啊

10#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7
C菌微博也还原了这件事的完整经过,所以所有评价可以按其说法为准。
首先,这件事她无疑是做错了,若干解释也不能改变C菌侵犯版权方合法权益的事实。
其次,正如大多数人所说,国内在这方面的做法太过混乱,侵犯知识产权是常态。处于事件核心的B站不是知产法庭,它只会在意自身利益。侵权毕竟只是民诉案件,跨国维权成本太高,所以B站直播的放映厅,以及官方编辑定时推出的盗版电影专题(周末电影?)虽然是避风港规则都回避不了的,但在B站他们也会继续存在。
再次,C菌以跟朋友分享电影为解释的确欠妥。C菌并不是傻子,虽然我愿意善意的相信C菌的确是把粉丝作为家人对待。但直播间是面对不特定主体的,B站又是一个几百万人在线的网站,并且直播间具有明显的盈利作用。正因为在国外生活的C菌有正版使用意识和习惯,所以C菌这样做反倒呈现出了一种反差,让人意外。(某6主播跟优酷合作直播多部正版动画,在爱乐之城国内网络播放权定下来以后,或许C菌也可以试着谈一次合作。)
最后,我相信大多数人对C菌看法不会有多少变化。正如前文所说,C菌做错了这一次,但环境根本上就是错的,有多少人会在意呢。(笑)
PS:作为3年前删除了几Tb盗版资源,目前只从正版渠道获取游戏软件电影音乐等资源的人,一方面一直为自己年少时的做法愧疚,另一方面也一直鼓励其他人使用正版。但我也明白,我的做法改变不了什么大环境,像C菌这种不使用盗版做视频的人,才能影响到更多人,当然她的视频的确非常有趣。让C菌在这次事件中承担过多道德指责的确不太好,但我相信C菌的粉丝也能正视没有人是完美的这件事,而不是为了解释而忽视错误。
PSS:鉴于匿名可能就要成为道德侠,还是不匿名了。
11#
热心的小回应  16级独孤 | 2021-1-6 20:08:08
我记得哔哩哔哩直播协议里说,直播放的视屏只能是哔哩哔哩网站上的在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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