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门准备观影时,忘记给胳膊缠上丝带,所以检票人员在撕票前,眼角不自觉的瞥向了我胳膊上的管。 化疗病人带着picc去看药神,刺激吧。 从前从没在这里讲明的,我就是一个正在治疗的病人(刚看完电影时很激动,现在想了想还是把冲击力最强的那句话删掉了,更多的只想聊聊电影本身)。 全程我都不知道哪里是泪点,因为从第一个戴着三层口罩的人出现,我的泪水就溢了满眼。 点映场坐满了人,大家都因为王传君摘口罩的样子而笑起来,我也戴着口罩坐在众人中间,泪流满面。 好笑吗,我与他的区别,不过是他戴三层,我戴两层而已。
电影前半段,我暗自可惜,导演应该加重对患者病痛折磨的笔墨,渲染更多悲情的氛围。 可后来我听到大家的笑声,我想这根本不必,因为经历过的人,只需要一层口罩就能明白个中苦楚,没经历过的人,表演再多也不过聊胜于无。
骨穿痛吗,清创痛吗,王传君叫得不忍耳闻,但其实治疗时的痛,可以达到让人喊不出来的地步。 痛到哑然的感觉我是知道的。 那时候我总在想,人类在互相折磨时总是花样百出,不论出于什么目的。 屠杀,伤害,医疗,救治,足可以让人放弃生命的体验,治疗癌症就是其中一项。
白血病是一种容易人财两空的病。 其实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 那么能夺了穷病的人命的,也就只有不穷的人。 有许多肿瘤药物纳入了医保,也有许多没有。白血病人依赖血液制品,一袋血小板输进体内三千,粒缺期时每天都要输;免疫球蛋白一瓶相当于茅台的价格,一组四瓶,一次输两组,家属笑天天喝茅台。 在医院时,见过一些人推销神药,也真的有家属花巨额去买;还有人趁机哄抬必备用品的价格,很少有人会与他们计较。 如果让你创收是我活命的附加条件,我愿意予取予求。 在钱面前,你可以做任何事;在命面前,我愿意付出所有的钱。 就这么简单。 可那些吃不起药、治不起病的人呢,不过是回家等死而已。 命就是钱。 钱也是命。
作为法律从业者,抄袭、仿制,一度令我十分不齿。我还曾为视觉中国服务,为华盖的一张侵权图索要近一万的赔偿——曾经我认为,为别人的智慧付钱,多少都不算多。 在利益面前,专利是尊严; 然而在人命面前,专利更像是互相为难。 病患们在制药公司抗议时,作为法律人和理性的人我感到排斥,可作为病人我更觉得无力排斥。 该付高价吗,我认为该;该使医疗用品为社会屈尊吗,我想也该。 但为此负担更多的,不该是制药公司和研发人员。 能够体面的互相理解,这是全人类的事。
谁家还没有个病人呢,你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 拿人命换钱,徐峥咆哮着在荧幕上问,你不怕断子绝孙?! 当他坐在押解车上,看到目送他的白血病人们摘下口罩,看到逝世的人的脸,他流泪,也不悔。 当我看到那些戴着口罩的人沉默的聚集在一起,或是共同出现在屏幕上,最后荧幕将“希望”两个字放到最大,我哭泣到无法自持。 并不是在哭电影,而是哭自己。 他不是药神吗? 能救赎我的,能带来生的希望的人,我便要封你为神。 他给钱和命的矛盾提供了一点转圜,为将来能够解决这样的困境留出了一点空间。 现实中的“药贩子”陆勇被决定不起诉,法律的理解也是对他和病患最大的尊重。
敏感话题的电影一旦成形公映,通常卖座叫好,当我们看到辩护人、熔炉、素媛的时候,我们因他们的发人深省而感到充满希望。 而今《我不是药神》同样做到了。 如果电影可以作为推动进步的力量,可以记录下人们抗争的身影,它将影史留名。 像那面锦旗所书,我赞赏你——
仁心妙手普众生,徒留人间万古名。
(致各位公众号:禁止转载!尤其禁止转载我的照片和知乎用户名,我将委托维权骑士(划掉,没卵用)我自己对目前微信公众号上出现的我的信息进行维权!) 我不希望我的照片和xx病患这种字眼同时出现在知乎以外的地方,或是被当作案例被公众号点评。 虽然因为不写干货不务正业被知乎法律版块的大v嫌弃,但我也说了,我是法律人,也做过版权,不要搞我,我生气了只能想到一句话就是“我要告你”。
被盯着看的picc 裹起来的picc
感谢所有很暖的安慰,但我最希望的是,大家像对待普通人一样待我。 我有痛苦,有难过,但我更愿意过开心的生活。 原本我有精彩的生活,有坚定的目标,有喜欢的事物,有长远的计划,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做公司最年轻的主管,爱法律像对亲密的情人,有倾慕的人,有思念的人,但这一切都毁了。 甚至有男孩子对我搭讪却跑得很远,告诉我别想太多,“我怎么会喜欢病人呢/怎么会和病人在一起呢”。
没关系,以后会好的。
-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今后会越来越好吧。希望这一天早点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