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一清洁工躺小区车库通道午休被碾身亡,车主被诉过失 ...

论坛 期权论坛 金融     
chenqiang   2022-7-2 15:26   5849   5
1#
enun  1级新秀 | 2022-7-2 15:29:41 发帖IP地址来自 四川泸州
这个案子未来走向如何,最大的影响因素在于:
车主及其家属有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和心理素质,扛住检察院的各种施压手段而不认罪。


这里列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例:
如何看待司机凌晨碾死车库入口醉汉,被羁押 457 天后检方认定不构成犯罪?2019年7月20日,河南三门峡植物园小区。凌晨0:34,32岁的植物园小区居民李某斌醉酒后误入只允许汽车进入的地下车库,被地下车库的升降杆绊倒在地。
大约10分钟后,30岁的小区居民王琦驾车进入地下车库,因没看到倒在升降杆下方的李某斌,汽车前轮压过李某斌的身体,李某斌经抢救后死亡。
王琦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捕,其家属存在质疑,他们认为李某斌倒地的地方是驾驶员的盲区,应属于意外事故。
羁押 457 天后,检方认定不构成犯罪。




====================
这个应该是可以列入刑法里讲意外事件和过失致死区别的教科书式案例了,可惜就这样还要搞个457天。  
这里面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只要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特别是羁押以后又被无罪放出来,就意味着公安或者检察院在这个案子上可能产生了错误。“犯人”出来后,很有可能启动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公安或检察院在KPI考核上会极度难看。因此有“无罪一人,一年白干”的说法。
另一方面,如果承认其为“意外事件”,则法理上死者家属一分钱都得不到。那死者家属肯定就要闹啊,闹车主,闹公安,闹检察院。车主一家大不了搬家或出去租房躲一阵。你公安和检察院跑得了和尚跑得了庙吗?这种事情上就算死者家属不占理,但本着有中国特色的“死者为大”精神,公检在面子上也会被弄得极度难看。
那怎么办?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当然是拿车主祭天喽。毕竟人家是死在你轮子下面的。
因此这种时候,既为了KPI指标,又为了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哪怕采取点“非常手段”(比如超期羁押之类的),也要设法让嫌疑人认罪。(恭喜达成“只有车主受伤”的世界)
对于普通人来说,肯定是扛不过检察院的(比如货拉拉那位)。但这案子的事主王琦是个国企员工,他是真的非常在意也非常清楚什么叫刑事责任。如果被判有罪,不仅毁三代,工作也肯定直接丢了。
所以最后他真的扛住了!检察院只能认栽,这回是遇到难得一见的狠人了。
这里该感谢的是法院,得不到认罪口供坚持不判。估计是觉得这种不占理的案子,判了将来也要被倒查。最后终于拖到检察院超期羁押被问责了。

所以我再强调一遍,这个案子未来走向如何,最大的影响因素在于:
车主及其家属有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和心理素质,扛住检察院的各种施压手段

(包括且不限于超期羁押、取消家属会面、强制指定律师、禁止家属自聘律师出庭等,具体请参考货拉拉案)
而不认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积分:
帖子:
精华:
期权论坛 期权论坛
发布
内容

下载期权论坛手机APP